2021年贵港桂平市医疗保障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贵港人事考试网2021年01月27日讯: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桂平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财务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熟悉电脑操作、熟悉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写作能力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年龄:35周岁以下。

  (五)性别:男女不限。

  (六)专业、学历:财务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从2021年1月26日起至2月2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桂平市绿棠东街9号);

  报名须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桂平市医疗保障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

  (二)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医疗保障局公示栏公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三)组织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按桂平市医疗保障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五)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核。

  (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八)聘用待遇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九)被聘用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关系: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

  3.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聘用单位工作的;

  5.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聘用单位形象的;

  6.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

  7.自动辞职的。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338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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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平市医疗保障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桂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5日

2021年广西贵港市综治中心就业见习公告

  

  贵港市综治中心2021年度就业见习公告

  贵港市综治中心是经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为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等群体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实现就业,贵港市综治中心决定设置就业见习岗位吸纳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广西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含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广西籍中职毕业生。

  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登记失业之后开始。

  二、见习岗位

  贵港市综治中心提供见习岗位3种,具体如下: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见习人数

  

  见习期限

  

  文书辅助岗位

  

  中文类、新闻传播类

  

  全日制本科以上

  

  2

  

  12个月

  

  综治系统

  辅助岗位

  

  计算机类

  

  全日制本科以上

  

  2

  

  12个月

  

  综合辅助岗位

  

  法学、管理类

  

  全日制本科以上

  

  2

  

  12个月

  

三、贵港市综治中心性质

  贵港市综治中心隶属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采集录入社会基础信息、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信息化系统管理、参与及协助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及完成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贵港市综治中心的宗旨是贯彻落实《中国党政法工作条例》,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贵港市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四、报名时间、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30日。

  (二)报名条件:符合见习岗位的专业要求及见习年龄要求;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坚定,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格。

  (三)报名所需材料: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一并提供(请扫描或拍照发至报名电子邮箱,面试时带原件核验);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所需材料发至贵港市综治中心邮箱:ggzzb3236@163.com。现场报名的,请到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219室报名并递交报名材料。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

  五、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上岗

  (一)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对递交的报名材料先进行审核,结合工作需要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有关材料原件待面试时再审核。

  (二)面试。主要考察见习生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人际交往等能力。

  (三)体检。按照见习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考察情况,综合选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四)上岗。体检合格的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协议书》后上岗,体检不合格则不予上岗。见习时间原则上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因违法违规受处理的,我中心有权单方面终止见习协议。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我中心向每名见习生发放生活补助费800元/月,政府补贴1500元/月;并为见习生办理见习期内不低于3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食宿自理。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见习的毕业生应符合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二)因见习生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递补;就业见习协议签订后,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见习资格,空缺岗位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递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综治中心负责解释。

  本单位地址: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A-219室,邮编:537100。

  联系电话:4563236,4564168(传真)。

  电子邮箱:ggzzb3236@163.com

  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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