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招募公告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招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是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是面向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和对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的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为贵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档案管理岗位1名。

广西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招募公告

  二、招募资格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二)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12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二) 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网上报名的请扫描或拍照发至报名电子邮箱,面试时带原件核验)

  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三)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报名者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面试时带原件核验)发送到电子邮箱:zjyb417@126.com,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

  2、现场报名。请报名者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港市金港大道885号(市社保中心大院内)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403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 0775—4568488)

  五、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2200元/月,购买不低于15元/月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其他事项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规定和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执行。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月4日

  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广西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公告

  

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贵港市综治中心是属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贵港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3名,其中七级管理岗位人员1名,八级管理岗位人员1名,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法学类、中文类、计算机类、新闻传播类等专业,有法律服务、综合文稿写作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选调人员资格和条件

  
(一)中员。坚定,有较强的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谦虚谨慎、勤奋敬业、作风扎实、团结协作、严守秘密。

  
(二)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名的岗位工作。

  
(三)贵港市辖区内在职在编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参公)的在职在编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要有初级以上职称),且需符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有关规定。

  
(四)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含选调生)服务年限需满5年(含试用期),其他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有服务期限的需服务期满;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任满一届。

  
(五)从县(市、区)交流进入市本级的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是获得事业编制身份后在初聘事业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或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有服务期限的需服务期满)。

  
(六)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能力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所有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有主管部门的还需经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一是现场报名。有意者请填写《贵港市综治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携带学历证、、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至市荷城路888号A区106室报名。二是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前提下,报名考生将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ggzfw251@163.com)。报名人员应征得本单位盖章同意并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不办理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于2020年4月30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由市委政法委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等能力。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由市委政法委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面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以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按1:2比例进行考察。考察确定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经市委政法委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在平安贵港网(http://gg.pagx.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部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张志辉,4563235;刘凯,4563603,联系地址:贵港市荷城路888号A区106室。

  
附件:贵港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