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人公告

  

  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是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内设科室工作人员(技术技能岗位)2名。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有良好团队合作精神。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8日至2003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四)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材料写作水平。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来宾市辖区户口者优先。

  三、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等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字确认纸质版拍照或扫描发至市国资委邮箱(lbsgzw@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信息,所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直接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谈人员;未入围面谈者,不再另行通知。入围面谈人员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荣誉证书及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由招聘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面试、体检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市国资委综合科联系。联系人:覃**,联系电话:0772-427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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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2021广西北海市银海区直属国有企业招聘4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北海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要求,积极推行选人用人新机制,吸引优秀高端人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银海区直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3名、总工程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方式

  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3人、总工程师1人。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招聘。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熟悉国家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岗位对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要求,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还在影响期限内的;

  5.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6.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所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24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附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邮箱:yhgzjrj@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1)个人工作简历;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研究生阶段);

  (4)可证明应聘人员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职称资格证书、负责的代表项目、代表工程、突出成绩等有效证明材料;

  (5)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

  3.资格审查: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国资金融工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通过后,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予以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遴选

  应聘者集中进行统一面试,面试采取现场面谈形式。招聘遴选小组根据面谈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面试遴选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面试表现及得分,结合岗位要求和应聘者综合条件等,招聘遴选小组按照招聘名额等额或差额确定考察人员。如有需要,可视情况进行岗位调剂。

  (四)组织考察

  银海区委组织部、银海区财政局(国资金融工作局)、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考察小组实施考察工作,全面、客观、公正的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考察前应聘人员须向考察小组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遴选小组根据现场面试情况及组织考察结果,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作为拟聘人选。

  (六)公示

  拟聘人选报银海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任上岗

  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在任职期间发现聘任人员不适合应聘后岗位的,予以解聘。

  五、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薪酬实行协议年薪制,待遇从优,具体面议。

  (二)其他福利

  如有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就学的,由区教育局按照高层次引入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六、聘期

  首个聘期为三年,实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综合考核管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聘用期第一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基本称职及以上等次,可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若第一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可提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后,任期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继续签订履职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如有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的,终止并追回已享受的优惠待遇。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未满合同年限,单方要求终止合同或擅离职守的,终止已享受的优惠待遇,即日起不再发放合同规定的相应薪酬。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海市银海区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锐,0779-3228363,15907796968;林隽宇,0779-3228641,18077980326;电子邮箱:yhgzjr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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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docx

  附件2: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北海市银海区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

  

2021年10月15日

2021广西北海市银海区直属国有企业招聘4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北海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要求,积极推行选人用人新机制,吸引优秀高端人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银海区直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3名、总工程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方式

  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3人、总工程师1人。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招聘。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熟悉国家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岗位对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要求,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还在影响期限内的;

  5.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6.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所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24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附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邮箱:yhgzjrj@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1)个人工作简历;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研究生阶段);

  (4)可证明应聘人员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职称资格证书、负责的代表项目、代表工程、突出成绩等有效证明材料;

  (5)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

  3.资格审查: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国资金融工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通过后,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予以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遴选

  应聘者集中进行统一面试,面试采取现场面谈形式。招聘遴选小组根据面谈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面试遴选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面试表现及得分,结合岗位要求和应聘者综合条件等,招聘遴选小组按照招聘名额等额或差额确定考察人员。如有需要,可视情况进行岗位调剂。

  (四)组织考察

  银海区委组织部、银海区财政局(国资金融工作局)、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考察小组实施考察工作,全面、客观、公正的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考察前应聘人员须向考察小组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遴选小组根据现场面试情况及组织考察结果,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作为拟聘人选。

  (六)公示

  拟聘人选报银海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任上岗

  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在任职期间发现聘任人员不适合应聘后岗位的,予以解聘。

  五、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薪酬实行协议年薪制,待遇从优,具体面议。

  (二)其他福利

  如有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就学的,由区教育局按照高层次引入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六、聘期

  首个聘期为三年,实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综合考核管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聘用期第一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基本称职及以上等次,可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若第一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可提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后,任期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继续签订履职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如有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的,终止并追回已享受的优惠待遇。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未满合同年限,单方要求终止合同或擅离职守的,终止已享受的优惠待遇,即日起不再发放合同规定的相应薪酬。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海市银海区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锐,0779-3228363,15907796968;林隽宇,0779-3228641,18077980326;电子邮箱:yhgzjrj@163.com)

  查看附件>>

  附件1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docx

  附件2: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北海市银海区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

  

2021年10月15日

2021广西来宾市粮食储备库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人公告

  

  来宾市粮食储备库成立于2003年6月,隶属于来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辖的国有粮食企业,2019年荣获自治区三星级粮库,主要承担市本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轮换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财务工作人员1名。

  三、岗位职责:财务相关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021广西来宾市粮食储备库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人公告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从业财会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财务办公软件,能独立完成财务账务处理优先考虑;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六)专业要求:财会类专业优先。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我库编外聘用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单位按规定为个人购买社保、养老等规定险种,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12月25日- 12月31日18:00;

  (二)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材料。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粮食储备库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其他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并发送邮箱:lk4278321@163.com,原件面试时备查。

  现场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粮食储备库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携带该表及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到来宾市政和路北86号来宾市粮食储备库4楼办公室现场报名。

  (四)面试: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定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联系人:邓主任, 联系电话:0772-4272867

  黄科长, 联系电话:0772-4278321。

  七、聘用方式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进入聘用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附件:来宾市粮食储备库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粮食储备库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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