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大数据发展局招聘公告

  河池市宜州区大数据发展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河池市宜州区大数据发展局行政辅助类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二)学历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应用类专业优先。

  (三)熟悉电脑操作,熟练运用word、Excel、wps等常用办公软件。

  (四)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责任心、服务意识强;爱岗敬业,服从管理,能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无违纪违法记录。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河池市宜州区大数据发展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面试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有意向者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yz8579@163.com网上报名,或携带报名材料到区大数据发展局办公室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我局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其本人参加本次招聘的面试,未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我局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采用面谈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处理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到场核验。逾期不到面试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面试合格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二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试用和聘用

  经过面试、考核、体检(自费)合格,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社会保险和薪酬待遇

  (一)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缴纳养老金、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

  (二)受聘用的工作人员工资本科学历为2500元/月,大专及以下学历为2300元/月。人员工资标准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即“五险”),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

  六、其它

  宜州区大数据发展局地址:宜州区庆远镇龙隐路6号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咨询电话:0778-3188579。

  

河池市宜州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3年2月14日

  
附件:河池市宜州区大数据发展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3年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21人公告

      

    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公开自主招聘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河池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2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士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未获得毕业证书的;

      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控制数);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网站公布。

      三、招聘程序

      (一)双选会时间和地点

      1.2024届广西中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

      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9:00--12:30

      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体育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2.右江民族医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校园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9:00--12:30

      地点:右江民族医学院知新广场

      3.2024届广西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9:00--12:30

      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二)报名要求

      1.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东兰县以外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东兰县2023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东兰县卫生健康局0778&mdash;6326456

      附件:

      1.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东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东兰县卫生健康局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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