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河池环江毛南族县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地理信息、测绘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优先;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具体招聘岗位报考条件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jzf.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9日(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2.报名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新建路72号自然资源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880627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请带上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2张,并填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发到环江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电子环境hj8821285@163.com。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4.资格审查: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

2022年广西河池环江毛南族县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并宣布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一)体检

  体检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成立由2名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工作小组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期至2023年8月止,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聘的,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

  六、相关待遇

  参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环政发〔2021〕38号)文件规定的待遇执行。

  因公出差,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出差补助和报销费用。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2年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招聘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河池市金城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给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的通知》(金编﹝2019﹞5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考核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8日至2004年7月28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端正,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管理;

      2.遵守宪法和法律,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较好,能适应大数据和政务服务工作需要;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汉语言文学类、法学类等专业,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运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负责我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管理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邮箱:jcj2290126@126.com);

      2.报名时间:即日至2022年8月10日;

      3.报名要求: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⑴《河池市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⑵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面试时需提供原件审核);⑶近期彩色全身生活照1张;

      4.联系电话:0778-2290126。

      (二)资格审查

      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三)面试

      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后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处理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通过面试后,由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通知本人到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试用和聘用

      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金城江区人社部门备案,实行合同管理,由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工资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及岗位管理,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本人工作表现可续签合同,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经费由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统筹。

      工资待遇根据《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金政办发〔2018〕75号)文件规定执行。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按规定办理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保险。差旅补助等待遇按金城江区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六、有关说明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招聘事宜由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区大数据局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2.7.29.doc

      

    河池市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2年7月29日

      

    2022年广西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主招聘241名教师公告

      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107号)精神,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2022年市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教师241名,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或技师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大学本科以上和学士学位以上。具体岗位条件以《2022年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3)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专业要求。

      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办法、方式、面试方法及要求

      (一)招聘办法

      采用直接面试、组织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方式

      1.招聘会(双选会)招聘方式。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各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2.组织现场招聘方式。针对参加招聘会(双选会)招聘后仍有空缺的职位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各招聘单位要在2022年7月30日前,明确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招聘。面试必须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同一职位的面试必须安排在同一考场,考场考官要按照专业类型要求来设置, 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5人(其中主考官1人),专业技术考官要占70%,但须保证招聘单位的考官不得高于50%。

      (三)面试方法及要求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或者说课+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核验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

      2.报名登记表、个人承诺书;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级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聘用审核

      (一)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

      整理聘用核准备案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公示。

      (二)核准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市级人社部门核准相关聘用材料,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六、相关政策

      (一)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一)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河池市教育局人事科:0778-2107621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0778-2271080

      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0778-6212194

      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0778-6212194

      河池高级中学:0778-2101495

      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0778-2288375

      河池市民族高级中学:0778-2213780

      河池学院附中:0778-3142195

      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0778-2283288

      附件1:2022年河池市教育局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2.3.22.xls

      附件2:个人承诺书2022.3.22.doc

      附件3:2022年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2022.3.22.xls

      附件4: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2022.3.22.xls

      

      

    2022年3月22日

      

    2022年广西河池市环江县卫生系统招聘15人公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河政发〔2010〕40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1〕107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5日至2004年4月25日期间出生);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在2022年4月25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

      2.取得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范围、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

      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6.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有近姻亲亲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的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4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2年4月20日起,可通过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s://hc.gxrc.com/)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与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8)8823798

      (二)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查询、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现场提交个人承诺书、现场提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河池人才网下载《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个人承诺书》(附件3,应届生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6),如实亲笔填写,然后提供本人填写的《报名表》、《个人承诺书》、《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户口簿、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复印件。报考人员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8:30至2022年4月2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8-8823798。

      4.资格审查。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联合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材料,资格审查单位应即时对考生报名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考生。报考信息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信息材料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见附件5)

      5.交费方法和收费标准。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6.其他。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面试为专业化面试。如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10比例的岗位,须进行笔试作筛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10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须进行笔试作筛选的岗位,笔试类别分为3套笔试试题:1.西医临床类;2.中医临床类; 3.公共卫生管理类等3个类别测试。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笔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笔试。须进行笔试作筛选的岗位的考生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电话通知考生。时间、地点待定。

      不须进行笔试作筛选的岗位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以及须进行笔试作筛选的岗位的考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发放面试通知书,以电话联系通知考生领取。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须笔试作筛选的岗位)、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一不可。

      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场工作人员、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场工作人员、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面试成绩=专业化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须笔试作筛选的岗位)+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核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同一岗位末位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需请示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确定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自愿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1.体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原则上,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池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通知下达后,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

      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进入现场报名和考试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能进入现场报名和不再参加当日考试。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届时在河池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8827637。

      附件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2022.4.20.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2022.4.20.xlsx

      附件3:个人承诺书(应届生填写)2022.4.20.doc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1).xls

      附件5: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
    附件6: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2022.4.20.docx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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