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河池市巴马县事业单位招聘56人公告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外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综合类、卫生类工作人员共56人(详见附件计划表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18日至2005年2月18日期间出生。(个别特殊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2月18日至2005年2月18日期间出生或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8年2月18日至2005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招聘对象和条件详见《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2)。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本县在职在编人员和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方式
采取双选会招聘方式。通过参加全区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广西2023届高校毕业生双选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面试及体检、考核的办法组织公开招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2月18日(星期六)9:00-12:00。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2层14号展厅第21展位。
(二)要求
1.2023年2月18日双选会当天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生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要)、毕业证、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进行核验。
2.报名人员须填写《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贴上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相应栏内(附件3)。
3.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并填写《个人承诺书》一式一份(附件4)。
五、洽谈面试
双选会招聘采取洽谈面试方式。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待定,面试工作由本县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百分制,70分为合格,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六、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2023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八、管理和待遇
通过自主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中约定至少3年的服务期限,办理事业单位编制。与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巴马瑶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规定 》(巴办发〔2017〕64 号)(附件5)条件的,享受相关人才激励政策。
九、其他
1.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8-6221327、13481056027(组织部)0778-6212078、15878854176(人社局)
联系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547500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附件3: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4:承诺书.doc
附件5:巴办发〔2017〕64号,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激励暂行办法.pdf>>>>
2023年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金城江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要担负着河池市金城江区消防监督、消防宣传、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各种灾害事故的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即日起我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6名、驾驶员4名。招聘细则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面貌: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热爱消防工作;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审查合格且符合体检标准。
2、学历: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3、年龄:政府专职消防员为18-26岁,驾驶员为20-35岁(有特殊专业岗位、B2驾驶证、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条件:男性(特殊岗位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含)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5(含)
二、招录岗位及名额
岗位一:专职消防员 6名
岗位二:驾驶员 4名
三、福利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无休,正常发放工资。工资薪酬4500—7500元/月(含五险一金、执勤补助),每满一年增加工龄,并设有班长、副班长、驾驶员、通讯员等岗位津贴,包吃包住,统一伙食住宿,统一配发服装。年度统一健康体检。每月轮休8天,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带薪年假,满5年享受5天带薪年假,满10年享受15天带薪年假。享受婚假10天、陪护假30天。
四、报名程序及录用方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每日上午0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
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45号文体路消防救援站综合楼3楼办公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
联系方式:18278855550(曾站长)、18907786305(兰班长) QQ邮箱:1755789833@qq.com
(二)面试和考核
报名结束后,大队将统一组织面试和考核,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科目为:3000米长跑、100米短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曲臂伸、立定跳远等体能项目。
(三)体检和政审
面试、考核合格后,大队将统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四)试用期
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政审后,大队将会择优录取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
(五)正式录用
试用期合格且结束后,大队统一与新聘队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2023年广西河池市都安县医疗卫生机构自主招聘64人公告
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2023年都安瑶族自治县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主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4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
二、自主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毕业生,2023年11月4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本县在职在编人员;
9.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服务期限、工作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一)采用双选会招聘方式。由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加区内举办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洽谈方式进行。
(二)其余现场招聘方式。针对双选会招聘后剩余的空缺职位过多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将采取组织现场招聘方式继续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09:00—13:00。
2.报名地点:参加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2023年中国一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南宁市民族大道106号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2号厅N区)。
双选会(人才交流大会)待定,招聘人数按专场时间顺序招满即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个人承诺书》(附件3)一份;
3.应聘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就业推荐表一份;
5.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相片1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职(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应聘者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在报名资格审查时,现场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电话通知入围人选按要求进行面试。截止报名结束时间时,未收到电话通知面试的考生,视为没有入围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8:00;
面试地点: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具体地点待定,以电话通知的地点为准。
结合本单位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视为合格。按面试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将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七)审批聘用
1.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2.办理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应聘者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咨询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891609
都安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778—5528558
2.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都安瑶族自治县 都安瑶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21人公告
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公开自主招聘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河池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2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士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未获得毕业证书的;
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控制数);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网站公布。
三、招聘程序
(一)双选会时间和地点
1.2024届广西中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
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9:00--12:30
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体育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2.右江民族医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校园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9:00--12:30
地点:右江民族医学院知新广场
3.2024届广西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9:00--12:30
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二)报名要求
1.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东兰县以外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东兰县2023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东兰县卫生健康局0778—6326456
附件:
1.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东兰县卫生健康局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