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河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公告
河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需要,河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创建办)决定以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名义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名额
创建办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即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5)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6)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专业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民族学、中文、文秘、法律、新闻专业优先考虑。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00元/月。试用期满,聘用人员与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相应提高。聘用期间享受单位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
(二)休假待遇。
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下午18时止。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河池市创建办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个人简历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和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民宗委办公室(市创建办)。
(2)邮寄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民宗委办公室(市创建办)(请使用邮件快递,注明“应聘材料”;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邮编:547000。
(3)电子邮件报名:将应聘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aa2227@126.com,电子邮件报名材料统一用“××(姓名)应聘市创建办×××(岗位)工作人员)”命名。
(二)择优试用。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三)正式聘用。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决定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市民宗委(市创建办)咨询。联系电话:0778-2282227。联系地址: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老地委大院内)。
附件:河池市创建办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22.8.25.doc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8月23日
2022年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县委员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党员干部教育基地讲解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素质,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三)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0日至2004年7月2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四)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环江籍的人员。
(五)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报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满足下列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1.有讲解员工作经历者;
2.旅游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环江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环江纪检监察网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8:00—12:00,15:00—18:00(周末除外,可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相关材料到hjjw347@163.com)。
2.报名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大楼四楼办公室(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西圩街6号),联系电话:0778—882134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请带上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4.资格审查: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名者。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并宣布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一)体检
体检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负责。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相关管理及福利待遇
按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环政发〔2016〕25号)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按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工资待遇的通知》(环政发〔2021〕38号)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对本人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其他未尽事宜,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咨询:0778—8828173。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月7月20日
附件: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2年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1人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了满足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1人,其中小学教师31人,初中教师136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人,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园长)10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城区学校: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2.乡镇学校(含幼儿园):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或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各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招聘人数详见《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即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6.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计划表》。招聘岗位涉及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要求进行;
8.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本公告指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或执业资格)。如个别考生在报名时未拿到书,但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普通话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凭考试合格证明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先报名参加考试,过后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要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并提供有相应的书给招聘单位考察组,否则不予认可。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本区现在职在编教师(含使用聘用控制数人员及在职特岗教师);
7.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使用聘用控制数人员及在职特岗教师)但原聘用单位不同意辞职的人员;
8.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和具体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有参加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种。两种招聘方式都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办法进行。
(一)参加高校双选会招聘。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先派出招聘工作组参加河池学院2022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然后参加自治区其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具体时间及参加招聘单位视情况确定,招聘岗位为本公告附件1岗位计划表中尚未落实招聘岗位)。
1.报名办法。
考生先在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下载《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一式三份);(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和(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5)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上述报名材料涉及考生证件的,需现场提供其复印给招聘单位,证件原件核验后现场退回考生。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或证件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以材料目录为封面,同时在封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和联系电话。报名现场地点详见高校发布双选会信息,每个考生只能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负责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
3.进行面试。
(1)组织命题。面试题本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长组织考官现场命题。
(2)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现场临时选定。面试考官人数为3-7人,由本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选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3)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与考生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参加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后有空缺职位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继续招聘。公开招聘具体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考生先在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下载《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和;(4);(5)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上述报名材料涉及考生证件的,需现场提供其复印给招聘单位,证件原件核验后现场退回考生。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或证件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以材料目录为封面,同时在封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和联系电话。
(1)现场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2)现场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所在的教育集团学校,详细地址请与招聘单位联系。
(3)报名资格审查时间:考生资格审查与考生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审查结果现场反馈考生。考生务必当场核实清楚,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要求扫码加入金城江区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工作Q群(简称“金22教师招聘考生工作群”),以便联系工作。
2.公开招聘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可以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能力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的组织管理。面试由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所在教育集团学校负责实施。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实施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在面试前,通过Q群等方式通知考生领取。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最终得分为本次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在同一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通过现场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及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其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审批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考试制度。报考人员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考生有失信行为的,报有关部门按下列办法处理:
1.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金城江区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金城江区事业单位。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金城江区事业单位。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金城江区事业单位。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对因资格审查不严造成的后果,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考生报名登记表等资格审查材料及面试过程录像、考生面试成绩等评分原始材料是报考人员参加招聘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重要凭证,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长期妥善管,以备查看。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招聘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实施单位在河池人才网和有关Q群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等,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本公告主要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金城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78-2281164;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78-2113283,其他相关事宜与招聘单位,各具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附件1)。
附件:
1.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河池学院专场)
3.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9日
2022年广西河池东兰县事业单位自主招聘42人公告
东兰县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事业工作人员42人(综合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详见《东兰县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综合类)》(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3)。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网站公布。
三、招聘程序
(一)双选会时间和地点
1. 广西民族大学2022年校友企业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2年5月28日(周六)9:00—13:00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灯光球场(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2.其他场次双选会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适时发布招聘信息为准。
(二)报名要求
1.非2022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2022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一份。
3.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至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东兰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 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4.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6326273。
附件1.东兰县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综合类).xls
附件2.东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