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池市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外运服务站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河池人事考试网2022年12月19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外运服务站工作人员1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外运服务站工作人员(12名)。
二、聘用形式
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用工,非在编人员。
三、岗位职责
1.认真组织对矿产品过卡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有违反矿产品经营管理规定行为发生。
2.发现无证运输矿产品的车辆过卡或冲卡时,及时组织人员拦截,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以便组织力量追逃。
3.按照规定填写各种登记表,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各种数据,妥善保管好各种票证及原始凭证。
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夜间值班,适合男性,35周岁以下。工作能力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
2.报名地点: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办公室(地址:南丹县财政局二楼;联系电话:0778-721107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均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外运服务站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毕业证、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相片1张。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面试时间和有关事项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与南丹县鸿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南丹县鸿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外运服务站工作。
六、工资待遇及福利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南丹县人民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1个月。
(一)工资2000元/月(含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二)在考评的基础上实行绩效奖励制度。
(三)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778—7211071(南丹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0778—7217192(南丹县鸿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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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鸿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6日
2022年广西河池海关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河池海关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财务及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专业技术要求。
财会及相关专业,有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05月20至05月25日。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河池海关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扫描件、个人简历、近期全身生活照片1张(彩色5寸)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932072824@qq.com。
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东路401号。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河池海关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处理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到河池海关办公室进行审核。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
(五)聘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为一年一签,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执行。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聘用管理。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河池海关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进行人事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五、其他事项
(一)本单位招聘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根据应聘情况择优录取,如无合适人选,有权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应聘者对本人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河池海关负责解释,有疑问请拨打河池海关电话:0778-2307731。
附件:河池海关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1).doc
2022年广西河池市技工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河池市技工学校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河池市技工学校是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二层事业单位,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我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9日至2004年8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7.具体条件详见《河池市技工学校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
本次招聘工作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8月19日为截止日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应聘);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采用直接面试、组织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报名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8日止。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考岗位表格及相关证件原件扫描后,打包压缩、文件名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hcsjx@126.com。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
3.《河池市技工学校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4.其他获得各种奖励材料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30日。
2.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将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河池市技工学校在面试前5天,电话或公告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于面试前3天进行资格复审和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专任教师根据不同专业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面试。
1.采取“试讲+实践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
2.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
(四)面试成绩公布
1.采取“试讲+实践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的职位,试讲分值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为合格。试讲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实践操作测试环节。实践操作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为合格。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实践操作测试成绩×40%。面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同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宣布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总成绩并列时,以实践操作测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的职位,试讲分值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为合格。答辩分值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为合格。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面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同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宣布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总成绩并列时,以答辩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本次招聘面试总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河池市技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报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河池市技工学校统一组织到市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河池市技工学校负责。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聘用审核
(一)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河池市技工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核准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七、加强招聘工作纪律监督
(一)为了体现招聘工作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增强招聘教师工作的公信度,河池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八、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出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不能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参加应聘。资格审查和应聘时报考人员应自觉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和面试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应聘时测量体温验证进入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河池市技工学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三)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具体招聘事宜由河池市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河池市技工学校办公室:0778-2081333。
河池市技工学校
2022年8月10日
附件1:河池市技工学校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2.8.10.doc
附件2:河池市技工学校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2022.8.10.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h.xls
2022年广西河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公告
河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需要,河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创建办)决定以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名义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名额
创建办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即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5)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6)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专业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民族学、中文、文秘、法律、新闻专业优先考虑。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00元/月。试用期满,聘用人员与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相应提高。聘用期间享受单位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
(二)休假待遇。
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下午18时止。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河池市创建办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个人简历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和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民宗委办公室(市创建办)。
(2)邮寄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民宗委办公室(市创建办)(请使用邮件快递,注明“应聘材料”;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邮编:547000。
(3)电子邮件报名:将应聘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aa2227@126.com,电子邮件报名材料统一用“××(姓名)应聘市创建办×××(岗位)工作人员)”命名。
(二)择优试用。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三)正式聘用。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决定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市民宗委(市创建办)咨询。联系电话:0778-2282227。联系地址: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老地委大院内)。
附件:河池市创建办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22.8.25.doc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