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东兰县自主招聘教师137人公告
为加强东兰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0〕11号)精神,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东兰县2020年度通过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乡镇及以下学校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招聘中小学教师1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①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8日至2002年5月18日期间出生的人员);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8日至2002年5月18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0年东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3)。
(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020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书,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名参加考试,视疫情情况,原则上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书原件,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 本县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5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5月18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东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由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同步进行,考生可根据情况选择一种方式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一:在线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至2020年5月2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法: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3.登记表打印方法: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中我的报名表中打印。
4.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 至2020年5月26日下午17:00。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5.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线上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各一份: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③(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已取得的需提供,未取得的暂不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④职(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资历证明材料。在线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为PDF文档或JPG、PNG图像格式,证明材料图片方向调整正确。
招聘单位将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进行电话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方式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4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东兰县教育局人事教师工作股。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①《2020年度东兰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④(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已取得的需提供,未取得的暂不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⑤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
3.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4日。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反馈。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并通过筛选程序确定为面试对象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情况。通过答辩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东兰县教育局会同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5天,电话或公告的方式通知已通过审查的考生于面试前3天到东兰县教育局局人事教师工作股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六)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七)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八) 增设筛选程序事宜。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时,报考者需先进行面谈。面谈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按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察人选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察。由县教育局、招聘单位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东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县教育局、县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结束后根据岗位缺额及学校学科教师配置等情况决定是否年内调整招聘计划组织补充招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东兰县教育局、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东兰县教育局人事教师工作股:0778-6325450,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股:0778-6326273。
附件:1.2020年东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东兰县教育局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2日
广西河池东兰县第二次自主招聘教师180人公告
东兰县2020年第二次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东兰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0〕11号)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空缺岗位情况,东兰县2020年第二次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1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①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6日至2002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6日至2002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0年东兰县第二次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3)。
(八)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本县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及在岗特岗教师);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0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0月26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东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现场报名地点:东兰县教育局一楼。
考生先在河池人才网下载《东兰县2020年第二次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和;(4):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不需提供(有相应者可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5)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材料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以材料目录为封面,并在封面注明姓名及报考的岗位(相关证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三)报名资格审查时间:报名和报名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反馈,考生务必当场核实清楚,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要求扫码进入QQ工作群。
三、组织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1.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的,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的,报考者需先进行面谈。面谈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按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问答的方式进行。答辩主要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东兰县教育局会同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由东兰县教育局在面试前,通过QQ工作群等方式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时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本次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同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宣布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由东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察。由东兰县教育局会同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合并岗位选岗
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在体检、考察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聘回避规定。
六、公示、审批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县教育局、县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于“先上岗、再考证”的人员(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仍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七、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考试制度。报考人员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和有关QQ工作群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五)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本公告具体招聘事宜由东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东兰县教育局0778-6325450;
附件:1.东兰县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1021.xls
2.东兰县2020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01021.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20201021.xls
东兰县教育局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1日
广西河池东兰县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
东兰县2020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36个共41人,其中:综合类34个岗位34人,卫生技术类2个岗位7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25日至2002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详见《东兰县2020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附件3)。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服务期、现役、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0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高校网站公布。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暨2021届高校毕业生双选会
时间:2020年10月25日(周日)9:00—16:00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B1展厅(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6号)
(二)双选会(人才交流大会)待定。
五、报名要求
(一)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填写《河池市2020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六、面试
采取现场洽谈或结构化面试方式。
现场面试考官为5人以上,其中本单位考官不得超过半数,外单位考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七、体检、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九、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东兰县2020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三)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进入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东兰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0778)6326273。
附件:
1.东兰县2020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
广西河池东兰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公告
东兰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公告
东兰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5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身上有纹身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一:司法1
1.人数:4人
2.岗位要求:男性(特殊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9日至2002年6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 身高170厘米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复退军人以及体校、警校类毕业生优先;有在法院、检察院从事司法工作半年以上经历优先。
(二)岗位二:司法2
1.人数:1人。
2.岗位要求:女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9日至2002年6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身高160厘米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复退军人以及体校、警校类毕业生优先;有在法院、检察院从事司法工作半年以上经历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东兰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东兰县人民法院部。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学历明)、近期正面免冠白底1寸照片4张,受过表彰的应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东兰县人民法院负责,根据择优原则确定考试人选。
(四)考试:
由东兰县人民法院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试。
(五)考试形式:
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不通过者不进入面试。
体测项目:男子测试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25周岁及以下加测引体向上和杠端曲臂伸;女子测试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测试标准参照《人民法院司法基本体能评分标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手续
本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及政审,决定聘用的人选,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1年(不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院党组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2000元/月(含个人五险部分);差旅补助、休假待遇与正式职工一致。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兰县人民法院部
联系电话:0778-6330559
附件:2020年东兰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东兰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