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巴马县参加2023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27名教师公告

  

  巴马县参加2023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巴马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3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巴马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教师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为18-35周岁(即2004年11月5日至1987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7.具有相应学历、学科专业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巴马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3)。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应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特岗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1月5日为截止日期。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二、招聘方式

  

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3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双选会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5日(周六)9:00-12:00;报名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58号)。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非2023届毕业生提供:《巴马瑶族自治县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直接粘贴在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教师资格正处认定的,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材料均为1份。

  

2.2023届毕业生提供:报名表、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直接张贴在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教师资格正处认定的,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材料均为1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核验。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并在双选会当天持以上材料到双选会现场报名确认,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报名确认后,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组织面试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招聘工作组将以短信或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应聘者。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考察工作程序、内容、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其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同时,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若已聘用,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212078;

  

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6217740。

  

附件1:巴马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022.11.1.xls

  

附件2:巴马瑶族自治县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2.11.1.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2022.11.1).xls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10月31日

  

  

广西河池市巴马县发展和改革局人员自聘2人公告

  

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人员自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单位自聘行政辅助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一名、项目管理股一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前科,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文秘类、语言文学类、经济类、统计类、管理类、土建类等相关专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文档、excel表格等日常办公软件。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方式,按照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需提供填写好的个人简历表,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2.报名地点

  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办公地点:巴马城东体育广场博物馆旁的发改局四楼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至7月15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综合能力测试及体检

  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二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三)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用人单位和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报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和编制部门备案,由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统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为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将不予以聘用。

  四、社会保险和薪酬待遇

  1.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缴纳养老金、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

  2.受聘用的工作人员工资与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等同。

  五、

  招聘咨询电话:0778-6212028(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附件:2021年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单位自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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