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河池学院招聘科研助理的公告

  

河池学院2023年招聘科研助理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4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科研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招聘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人员3名。公告如下:

  一、岗位类型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全社会招聘;

  (二)采取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河池学院2023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勤奋踏实;

  (三)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承担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须在2023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限报1个岗位,即日起接收报名,请于2023年8月31日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并注明“河池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河池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阶段学历书扫描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3.学校科研团队负责人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与考核

  学校科研团队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考试与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与考核。

  (三)拟聘人员的聘用

  考试与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考核情况,从应聘者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经学校同意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期限

  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项目需要,与拟聘人员协商一致后决定。

  七、联系方式

  1.人工智能与制造学院:彭老师,联系电话13907786821;电子邮箱:sheng120410@163.com。

  2.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汪老师,联系电话18877884320;电子邮箱:329845837@qq.com。

  附件1:河池学院2023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pdf

  附件2:河池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docx

  

河池学院

  

2023年7月1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57人公告

  

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3年河池市宜州区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9.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年龄、职(执)业资格、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人才招聘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洽谈,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3.《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6.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复印件。

  (三)双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2023年中国—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

  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双选招聘会现场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工作组在招聘会当天进行,面试考官5人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测试(口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具体以《岗位表》为准),服务期限内不允许抽调、借调或调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3188029

  河池市宜州区卫生健康局:0778—3188125

  附件:1.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3.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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