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河池大化县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39人公告

  大化县参加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大化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18-35周岁(即1986年11月26日至2004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5.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对象:河池学院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11月26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1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三、招聘办法及方式

  (一)招聘办法

  采用直接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的办法。

  (二)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洽谈、面试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比例拟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查阅《计划表》。按要求填报《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1.双选会招聘报名

  双选会上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

  (3)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普通话等级考试的可提供笔试面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普通话等级等证明材料,但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书原件,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户口簿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学历为大专以下的考生须提供;

  (6)《诚信报考承诺书》一式二份。

  以上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整理成册,一式二份。

  2.双选会招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双选会招聘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6日(星期六)9:00-12:00;

  报名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二)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11月26日14:00-18:00;

  2.面试地点:河池学院校区内,具体地点待定,以《面试通知书》通知的地点为准。

  

五、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聘用审核

  

(一)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考生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二)办理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12个月,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考点,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考点。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咨询电话: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5812171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5812120

  附件1: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022.11.22.xlsx

  附件2: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2.11.22.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2022.11.22.xls

  附件4:诚信报考承诺书20221122.docx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22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21人公告

  

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公开自主招聘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河池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2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士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未获得毕业证书的;

  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控制数);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网站公布。

  三、招聘程序

  (一)双选会时间和地点

  1.2024届广西中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

  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9:00--12:30

  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体育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2.右江民族医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校园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9:00--12:30

  地点:右江民族医学院知新广场

  3.2024届广西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9:00--12:30

  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二)报名要求

  1.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东兰县以外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东兰县2023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东兰县卫生健康局0778&mdash;6326456

  附件:

  1.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东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东兰县卫生健康局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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