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河池学院招聘24人公告
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一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度第一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池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交通便利的桂西北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壮族歌仙刘三姐的故乡——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广西省宜山师范学校,历经广西宜山专区师范学校、柳州师专、广西河池地区宜山师范学校(后更名为广西宜州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师范专科学校、河池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办学阶段,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河池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宜州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的基础上建立河池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实行自治区与河池市共建、以自治区为主的管理体制,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学校2011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年成为广西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成为自治区层面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9年完成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现有校园面积约600亩(另有正在规划建设的新校区3000亩),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人,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辅单位,50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要求见《河池学院2023年度一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素质过硬。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港澳台居民报名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信息发布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发布。
(三)发布时间从挂网之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其余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经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一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相关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以下”、“以上”均包含本级。
五、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只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邮寄等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每位限报一个岗位,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2023年2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3.网上报名地址:
http://wj.hcnu.edu.cn/s/KAwiOB9b
4.按照岗位具体条件对口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1)填报《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一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线填写及word版填写。
(2)身份证扫描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阶段学历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报考人员为2023届应届毕业生,可以使用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报名)。
(4)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职称证书、中员证明(附件4)、已发表的论文、毕业论文(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论文初稿)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应聘材料第1项原格式电子版,第1项材料手写签名版和第2-4项材料按顺序排列合并为一体,并转换成PDF格式,命名为:XXX(姓名)应聘XXX(岗位名称)相关材料。
应聘者请将材料按顺序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至指定位置,压缩包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5.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结束后10天左右在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上公布符合考试人员名单。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和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
如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事处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是否开考。
各岗位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详见《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一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等具体事项将在河池学院(https://www.hcnu.edu.cn/)网站另行通知。
各科目考试原始分数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试讲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试讲的实际得分。考试科目为笔试+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各科目折合比例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各招聘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人选,考试科目《试讲》、《面试》不满70分者不能入围综合考核,考试总成绩不满70分者不能入围综合考核。
试讲结束后,当场宣布该岗位考生试讲成绩及岗位排名。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考生的成绩及岗位排名、以及入围综合考核名单在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上公布。
(四)综合考核
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由学校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察小组,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思想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进入考核的人员因综合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的高低顺位递补确定考核人选,同时对递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无合适替补考核人选,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
学校组织进入综合考核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对证件不齐或不按时体检报到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选
结合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面向社会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经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自治区编制部门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填报信息或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该考生的报考申请。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信息均通过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发布,不安排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各应聘者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通知。
(三)此次公开招聘的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到校报到。超过期限后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应聘者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必要的防疫措施。应聘者须及时关注疫情情况和考试防疫要求,配合学校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8-3147400。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0778-3144681。
以上电话联系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30;下午14:40-17:40。
附件1: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一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2: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一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模版).docx
附件4:中员证明(模板).doc
河池学院
2023年1月12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都安县医疗卫生机构自主招聘64人公告
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2023年都安瑶族自治县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主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4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
二、自主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毕业生,2023年11月4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本县在职在编人员;
9.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服务期限、工作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一)采用双选会招聘方式。由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加区内举办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洽谈方式进行。
(二)其余现场招聘方式。针对双选会招聘后剩余的空缺职位过多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将采取组织现场招聘方式继续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09:00—13:00。
2.报名地点:参加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2023年中国一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南宁市民族大道106号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2号厅N区)。
双选会(人才交流大会)待定,招聘人数按专场时间顺序招满即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个人承诺书》(附件3)一份;
3.应聘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就业推荐表一份;
5.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相片1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职(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应聘者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在报名资格审查时,现场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电话通知入围人选按要求进行面试。截止报名结束时间时,未收到电话通知面试的考生,视为没有入围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8:00;
面试地点: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具体地点待定,以电话通知的地点为准。
结合本单位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视为合格。按面试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将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七)审批聘用
1.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2.办理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应聘者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咨询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891609
都安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778—5528558
2.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都安瑶族自治县 都安瑶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57人公告
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3年河池市宜州区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9.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年龄、职(执)业资格、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人才招聘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洽谈,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3.《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6.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复印件。
(三)双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2023年中国—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
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双选招聘会现场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工作组在招聘会当天进行,面试考官5人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测试(口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具体以《岗位表》为准),服务期限内不允许抽调、借调或调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3188029
河池市宜州区卫生健康局:0778—3188125
附件:1.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3.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金城江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要担负着河池市金城江区消防监督、消防宣传、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各种灾害事故的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即日起我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6名、驾驶员4名。招聘细则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面貌: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热爱消防工作;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审查合格且符合体检标准。
2、学历: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3、年龄:政府专职消防员为18-26岁,驾驶员为20-35岁(有特殊专业岗位、B2驾驶证、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条件:男性(特殊岗位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含)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5(含)
二、招录岗位及名额
岗位一:专职消防员 6名
岗位二:驾驶员 4名
三、福利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无休,正常发放工资。工资薪酬4500—7500元/月(含五险一金、执勤补助),每满一年增加工龄,并设有班长、副班长、驾驶员、通讯员等岗位津贴,包吃包住,统一伙食住宿,统一配发服装。年度统一健康体检。每月轮休8天,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带薪年假,满5年享受5天带薪年假,满10年享受15天带薪年假。享受婚假10天、陪护假30天。
四、报名程序及录用方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每日上午0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
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45号文体路消防救援站综合楼3楼办公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
联系方式:18278855550(曾站长)、18907786305(兰班长) QQ邮箱:1755789833@qq.com
(二)面试和考核
报名结束后,大队将统一组织面试和考核,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科目为:3000米长跑、100米短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曲臂伸、立定跳远等体能项目。
(三)体检和政审
面试、考核合格后,大队将统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四)试用期
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政审后,大队将会择优录取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
(五)正式录用
试用期合格且结束后,大队统一与新聘队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