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贺州市昭平县事业单位招聘65人公告

  

  2022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含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县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其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2022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含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9日至2004年8月19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历届及2022年应届毕业生均须在2022年8月19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七)昭平县公立医院在职在编人员。

  (八)2022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昭平县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已入围体检并体检合格的人员。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并须在报名时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8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自2022年8月10日起,可通过昭平在线网站(http://www.zpol.cn)(首页 > 通知公告)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9日- 8月24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

  医疗卫生岗位报名地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昭平县昭平镇河西东路15号),联系电话:0774-6691339。

  其他岗位报名地址: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407办公室),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213号;联系电话:0774-6687858。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应按以下顺序提供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资格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1份。

  (1)《2022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含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表相应位置贴好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4)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PDF文档;

  (5)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此类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拟聘用考察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昭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后续所有应聘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7.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笔试、面试均不设开考比例。

  (三)招聘考试

  考试工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上午9:00-10:3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黑色水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单位不另行发放笔试通知书。考生8:20前进入笔试考场(昭平县第四中学报告厅),迟到考生9:15以后不到场的取消其笔试资格。请考生提前考虑出示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入场体温检测等因素,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以便按时参加考试。

  (2)笔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报告厅(昭平县第四中学办公楼后面左侧)。

  (3)笔试内容及分值: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卫生基础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务必按照时间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另行发布面试公告。

  (5)划合格分数线。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6)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5)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入围人选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2年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407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考务办公室不另行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8月30日(不含30日)之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9月3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

  (3)面试测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4)严禁面试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5)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公布后,请进入体检的考生立即前往考务办公室(昭平县第四中学报告厅)领取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第一要素成绩又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二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以此类推。

  2.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申请并通过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昭平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在参加考试之前申领广西健康码,不出国(境),不前往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及7天内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县(市、区、旗),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

  (二)从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及7天内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县(市、区、旗)返回人员、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有密切接触史者、次密切接触史者还没有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健康管理措施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生参加现场报名、笔试和面试等环节时,应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好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持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方能参加现场报名、笔试和面试等环节。如果考生因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未能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证明等原因不能及时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四)必要时将对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2022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74-6687858(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0774-6691339(昭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宣传股)。

  监督电话:0774-6691919(驻县委组织部纪监组)。

  附件:1.《2022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含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2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含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

  4.核心课程证明(样本)

  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2022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2022年广西贺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08人简章

  

  贺州市公安局2022年5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贺州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37号)等文件精神,贺州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8名(详见附件1)。现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六)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在学历上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1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14.现役军人;

  15.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学生;

  16.属贺州市公安局(含八步分局、平桂分局)在职在岗辅警或辞职不满1年以上的;

  1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2年5月24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等方式查阅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接受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7日期间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报名咨询电话:0774-5239261。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安局大门右侧(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须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校验)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并提交《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有关要求和明示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贺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其中,现场报名的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须按要求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开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边远或艰苦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布。

  四、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

  (一)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2022年6月10日在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进行(如有变动以具体通知为准)。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分批次按先上机考试、后体能测评的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的考生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同一天内进行完毕),每个批次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上机考试,上机考试合格的(交卷后即出成绩、即可判明是否合格),随后即进行体能测评。建议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以便于上机考试合格后立即参加体能测评。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招聘单位安排的上机考试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候考室报到和现场验证。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上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上机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4)。

  (三)上机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

  (四)上机考试成绩考试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方可参加本次招聘下一个环节即体能测评活动。

  (五)参加了上机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上机考试成绩通知单》立即到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田径场体能测评处报到和参加体能测评。所有上机考试合格、具备参加体能测评资格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六)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退役军人可免予参加上机考试,直接进入体能测评;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退役军人需要参加上机考试。

  (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0

  

  ≤14′3

  

  1000米跑

  

  ≤4′40′

  

  ≤4′5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5′0

  

  ≤15′3

  

  800米跑

  

  ≤4′35′

  

  ≤4′45′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件3)。

  大学本科已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含)学历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三项内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非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五、专业考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文职辅警职位,在面试前组织专业考试(具体详见职位表)。专业技能岗位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运用或公文写作、电脑操作、政策理论等相关内容。专业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专业考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相关事宜由招录机关公告或通知。

  六、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原则上按照个人考试成绩(文职辅警职位根据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按相应权重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岗位拟聘用职数与报考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个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

  七、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一)普通勤务辅警职位:总成绩包括机试和面试成绩,两者权重分别为40%、60%,即:招聘总成绩=机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退役军人报考勤务辅警职位的可免予参加上机考试,即: 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文职辅警职位:招聘总成绩包括机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三者权重分别为15%、25%、60%,即:招聘总成绩=机试成绩×15%+专业考试成绩×25%+面试成绩×60%。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2022年6月中旬,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上机考试、体能测评、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未体检入围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上机考试、体能测评、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以及考察本人是否有不良的个人征信记录(可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人民银行开具)。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书面提交申请进行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按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排名进行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零一个月)。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简章工作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2年7月。

  十、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如岗位出现空缺,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十一、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待遇约为3700元(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5)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等。报名应聘后,坚持每日健康打卡,不要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应聘各环节,考生体温值在36℃~37.3℃之间,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必要时按要求出示48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报告,并且全程佩戴口罩。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贺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市公安局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测、笔试、面试、专业考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

  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

  贺州市公安局部咨询电话:0774-5239261

  贺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监督电话:0774-5127242

  附件:

  1-贺州市公安局2022年5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2-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doc

  4-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doc

  5-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贺州市公安局

  

2022年5月23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