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广西贺州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 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2年6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如下(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四)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或提供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
(七)专业不限。
(八)要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具有学生工作经历(担任过专职辅导员或连续担任过6个月(含)以上兼职辅导员),或具有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
(九)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本次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1.应聘者将邮件发送至邮箱(),具体提供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如下:
(1)《贺州学院2022年应聘报名登记表》、《贺州学院2022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
(2)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荣誉证书、论文(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3)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4)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以上材料原件,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
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21日
3.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在贺州学院官网(http://www.hzu.gx.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可参加现场确认人选。通过资格审核的人选由学校学工处负责通知参加现场确认。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我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并在贺州学院官网(http://www.hzu.gx.cn)发布调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开考。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与考核
面试和考核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官网的公告。
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1.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1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
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到贺州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人事处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审批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领导审批,确定拟聘人员后对拟聘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信息在贺州学院官网(http://www.hzu.gx.cn)发布。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项
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入职资格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 李老师
报名咨询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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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2022年6月7日
2022年广西贺州市昭平县县乡(镇)综治中心招聘公告
2022年昭平县公开招聘县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全县综治中心工作力量,昭平县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县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县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8日至2004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昭平县公开招聘县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8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自2022年8月11日起,可通过昭平在线网站(http://www.zpol.cn)首页 (通知公告)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 8月24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昭平县委政法委平安建设指导室(县委县政府办公楼805室),联系电话:0774-6683021。
4.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应按以下顺序提供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资格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1份。
(1)《2022年昭平县公开招聘县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表相应位置贴好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5.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昭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昭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现场告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后续所有应聘环节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6.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笔试、面试均不设开考比例。
(三)招聘考试
考试工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上午9:00-10:3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黑色水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招聘单位不另行发放笔试通知书。考生8:20前进入笔试考场(昭平县第四中学报告厅),迟到考生9:15以后不到场的取消其笔试资格。请考生预足时间到达考点,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2)笔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报告厅(昭平县第四中学办公楼后面左侧)。
(3)笔试内容及分值: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务必按照时间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招聘单位不另行发布面试公告。
(5)划合格分数线。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6)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7)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入围人选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2年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407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8月30日(不含30日)之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9月3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
(3)面试测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4)严禁面试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5)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第一要素成绩又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二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以此类推。
2.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昭平县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昭平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在参加考试之前申领广西健康码,不出国(境),不前往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及7天内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县(市、区、旗),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
(二)从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及7天内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县(市、区、旗)返回人员、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有密切接触史者、次密切接触史者还没有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健康管理措施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考前7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考试(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试地点前须佩戴口罩,出示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经检验,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者方能进入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四)必要时将对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昭平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74-6683021。
附件:
1.2022年昭平县公开招聘县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2年昭平县公开招聘县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昭平县委政法委
2022年8月11日
2022年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贺州市八步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城市社区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就相关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数量、职位和聘期
(一)选聘数量。招聘9名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其中八步街道2名,城东街道7名。
(二)选聘职位。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原则上在城市社区工作,主要从事社区管理服务和党建工作。
(三)聘期。聘期统一为1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且本人意愿,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思想素质好,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管理服务和党建工作。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8日至2004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五)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会计算机基本操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一)上有问题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
(三)因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六)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七)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尚未处理完结的。
以上所涉及的年龄、经历、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
三、报考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方式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2年2月18日)
在八步党建网和八步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公布选聘计划、资格条件、报名程序和有关要求。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2022年2月19日至2月28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在2月19日0:00至2月28日24:00期间将《贺州市八步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bbqmzjjczqg@163.com进行网上报名,邮件名称统一编辑为:姓名+身份证号码+社区工作者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发送成功后请电话告知,联系电话:0774—5299823。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后,由区民政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能力素质测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区委组织部于3月 4日前在八步党建网公布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可登录八步党建网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四、能力素质测试(2022年3月中上旬)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测试由各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测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进入体检的面试成绩分数线,结合面试现场实际,由各街道党工委讨论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的末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五、联审与体检(2022年3月中旬)
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入围人选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在联审的同时由区民政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到区民政局基层政权股(区民政局407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后,由区民政局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费用由入围人选自行负责。
六、聘用上岗(2022年3月底前)
(一)确定聘用人选
由各街道党工委根据能力测试、联审、体检等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八步党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订合同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各街道党工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联审、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可由招聘岗位所在地街道党工委从相应面试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按照《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办公室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八步区专职化城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数及报酬标准方案〉的通知》办发﹝2021﹞1号文件执行,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另实行绩效考核。
八、其他事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竞聘对象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向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咨询,联系电话:0774-5299823。本公告由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2022年广西贺州学院招聘后勤服务处临时聘用人员2人公告
贺州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处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公开招聘后勤服务处临时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符合岗位要求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并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应于2022年0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用人部门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联系方式
|
后勤服务处
|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74-5228616、 13667843200 邮箱:hzxylll006@163.com
|
三、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贺州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rsc.hzxy.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贺州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rsc.hzxy.edu.cn/)发布。
四、考生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
2.考生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时,需将邮件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在部门的电子邮箱。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如下:
(1)报考者下载并填写《贺州学院2022年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贺州学院2022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
(2)报名材料还包括: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论文(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各1份。
(3)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4)如未取得学历证和的需提供包含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3.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本次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时间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2年06月17日8:00~2022年06月27日17:30。(以收件时间为准)
五、资格审查
所应聘的相关部门将应聘者的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在贺州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rsc.hzxy.edu.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可参加面试的人选,由所应聘的相关部门通知参加现场确认和面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经我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并在贺州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rsc.hzxy.edu.cn/)发布调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开考。
六、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式,笔试、面试和考核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人事处官网的公告,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工作。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小时,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1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三)考核政审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有笔试的相应岗位分数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政审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政审人选应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清单与要求以人事处要求为准,逾期未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在我市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领导审批,确定拟聘人员后对拟聘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信息在贺州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rsc.hzxy.edu.cn/)发布。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十、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行程记录,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74-5697166
人事处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