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简称江西师大附中,前身为私立正大中学,1943年10月在抗战烽火中创办于江西泰和县杏岭。是江西省第一批授予“全省重点中学”和第一批授予“全省优秀重点中学”全国名校。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优秀体传校”“全国群体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中国百强中学”“全国素质教育先进示范校”“全国科技体育传统学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德育示范学校”“江西省(首批)示范普通高中”“江西省科研兴校先进单位”“江西省共青团工作示范校”“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全省首批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语文教师

专技岗

1

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学科教学(语文)(045103);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生物教师

专技岗

1

生物学类(0710)、学科教学(生物)(045107);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初中及以上生物教师资格证;具有三年及以上生物教学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对具有中小学教师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可放宽至以上学科门类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

合计

2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有师德失范行为者;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2.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3.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见附件1),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4.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7.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8.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9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日24时
 
  2.报名办法: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2757588028@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拟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例如:语文教师岗+张三+13911111234)。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报名表(根据所报岗位选择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5)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6)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7)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流水)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8)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公告中的岗位招聘条件及报名要求,我校将对应聘者资格(报名电子材料)进行线上初审,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通知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资格初审情况将在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将在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公布。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笔试、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20%、试讲占总成绩的30%、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0%+试讲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试讲主要考核教学重点难点的处理、教法运用、学法指导、板书水平、个人素养及个人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入闱试讲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试讲)。
 
  对参加笔试人数和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6:1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全部入闱试讲。
 
  对取消或放弃试讲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3.根据折算的笔试和试讲成绩之和(笔试成绩×20%+试讲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结构化面试)。
 
  对参加试讲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的岗位,该岗位试讲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入闱结构化面试。
 
  对取消或放弃结构化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前两个考核环节折算后成绩60分及以上的未入闱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4.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结构化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日临时放弃的不予递补)。
 
  5.考核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6.笔试、试讲、结构化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公布。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应聘者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应聘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核总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八、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统一纳入编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原则上需在本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聘期内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907086857,13576984648。
 
  联系人:彭老师,李老师。
 
  单位官网:
 
  江西师范大学官网(https://rsc.jxnu.edu.cn/)
 
  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jxsdfz.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194号
 
 


2024年江西安福中等专业学校编外教师招聘公告

  
 
  因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现拟向社会招聘第二批编外教师8名,岗位与人数需求如下:
 

岗位

数量

岗位

数量

信息技术

1人

数控技术应用

3人

电子(SMT技术)

2人

汽修(新能源技术)

2人

 
 
  一、招聘原则
 
  按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三、工资待遇
 
  月综合收入由基础工资、课时工资、奖励性工资等组成。
 
  1.月综合收入3000——6000元。
 
  2.本人或本人指导学生参加学生技能竞赛获国赛一、二、三等奖,每月可分别加1000元、800元、500元,获省赛一、二、三等奖,每月可分别加500元、300元、200元。具体发放办法依据学校外聘教师工资发放办法。
 
  3.在岗期间,按学校标准进行业务奖励。
 
  4.学校提供住宿。
 
  5.在学校连续工作满两年者,从第三年开始按学校规定发放校龄津贴。
 
  四、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
 
  4. 具备较好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能胜任岗位教学。
 
  5. 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体貌端庄,无传染病史,无口吃。
 
  6. 能安心教学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敬业。
 
  7.一经录用,必须服从学校班主任工作安排。
 
  8.面试人员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3个月),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中途离职。
 
  五、岗位条件
 
  1. 信息技术
 
  具有全日制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有对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能胜任岗位教学。
 
  2. 其他岗位
 
  具有全日制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能胜任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训教学。
 
  3. 优先录用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前提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优先录用:
 
  ①具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者
 
  ②本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
 
  ③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
 
  ④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者
 
  4. 年龄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学历和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六、招聘流程
 
  1. 报名所需材料
 
  ①个人简历(附联系方式)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
 
  ④无犯罪证明
 
  ⑤教师资格证
 
  ⑥职业资格证
 
  ⑦获奖证书
 
  其中①②③④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⑤⑥⑦为应聘人员可提供的材料。
 
  2. 报名者可在表单小程序中上传以上材料。
 

\

 
  3. 面试学校组织人员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第一次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面试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面试采用无生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课程。当场备课(30分钟),试讲(12分钟),数控技术应用、电子(SMT技术)、汽修(新能源技术)除无生试讲外需加试实践操作,考查应聘者的岗位操作能力。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应聘者是否被录用。
 
  4.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2日
 
  5.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15979610956(张老师)   18479697327(王老师)
 
  15979612329 (曾老师)    13979677261 (廖老师)


2024年云南保山昌宁县选调城区紧缺专业教师48人通告

 

昌宁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紧缺专业教师48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对象
 
昌宁县辖区学校符合选调基本条件和选调岗位其他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选调岗位
 
昌宁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紧缺专业教师48人,其中:昌宁县第三中学4人;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25人;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12人;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学校2人;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1人;昌宁县幼儿园2人;昌宁县第二幼儿园2人。选调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县级学科带头人之一;
 
2.具有三年及以上报考岗位科目县级兼职教研员工作经历;
 
3.参加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荣获省级奖,市级一、二、三等奖、县级一、二等奖之一(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4.报考岗位对应科目近三年所教市级统测科目成绩均不低于县域内前50%,且至少两年居县域内前30%,或小学近三年所教市级统测科目成绩均不低于法人学校内前50%,且至少两年居法人学校内前30%;
 
5.报考音乐、体育岗位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专业学习经历,报考学前教育岗位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专业学习经历或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近3年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4.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人员;
 
8.不满服务期的,按《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有关事宜的通知》(昌人社发〔2022〕33号)《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昌人社发〔2024〕32号)相关规定执行;
 
9.其他不宜调动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2024年8月16日,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24年8月20日11:30。
 
(三)报名地点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62号)。
 
(四)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由各乡镇中心学校组织报名,学校组成工作组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并于8月20日上午11:30前将报名材料及汇总表统一提交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昌宁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各1份;3.符合选调条件的佐证材料至少1份。所提供材料须由法人学校校长签署材料真实意见,盖章后再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五)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两种模式进行。
 
1.报考文化科目岗位教师采用专业知识测试+教学技能测评(说课)模式进行。
 
(1)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至11:30,具体以科目测试时间为准。
 
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72号)。
 
(2)专业知识测试内容及要求
 
试卷内容:《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版)》(分学段、学科设计)占比20%;学科素养占比80%,满分100分。
 
测试要求:专业知识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的60%,按选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1:1.5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评(说课)人选,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3)教学技能测评(说课)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3日8:00至说课面试结束。
 
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72号)。
 
(4)教学技能测评(说课)内容及要求
 
说课内容:选用2024年昌宁县中小学使用的该学科现行教材设置说课课题。
 
面试要求:采取同课异构说课(不使用多媒体设备)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时间为45分钟,其中备课30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5)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专业知识测试×50%+教学技能测评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报考音乐、体育、学前教育教师采用专项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评(说课)模式进行。
 
(1)专项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1日13:00开始直至测试结束。
 
地点:昌宁县第一中学(昌宁县田园镇文昌街121号)。
 
(2)专项技能测试内容及要求
 
音乐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声乐、舞蹈和乐器展示,声乐:自行准备不带伴奏5分钟内的一首歌曲(30分);舞蹈:自行准备带音乐伴奏5分钟以内的舞蹈(30分);乐器:自行准备一曲(40分);满分100分。乐器除了钢琴、手风琴外,其他自带。
 
体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球类展示:排球、篮球、足球任选一种(30分);田径类展示:跑步(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铅球投掷(30分);综合类展示:体操、武术和健美操任选一种(40分);满分100分。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绘画+(清唱、舞蹈、讲故事任选两项)。清唱:自行准备不带伴奏3分钟内的一首歌曲(30分);舞蹈:自行准备带音乐伴奏3分钟以内的舞蹈(30分);讲故事:自行准备带音乐伴奏5分钟以内的故事(30分);绘画:现场抽取绘画题目,绘画时间30分钟(40分);满分100分。
 
测试要求:专项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选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1:1.5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评(说课)人选,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3)教学技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3日8:00至说课面试结束。
 
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72号)。
 
(4)教学技能测评(说课)内容及要求
 
说课内容:选用2024年昌宁县中小学(幼儿园)使用的该学科现行教材设置说课课题。
 
面试要求:采取同课异构说课(不使用多媒体设备)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时间为45分钟,其中备课30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5)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专项技能测试×50%+教学技能测评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人选确定及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按同一岗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教学技能测评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教学技能测评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一题,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考察
 
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七、拟调公示
 
考察合格后,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后,昌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提供虚假成绩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
 
(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本通告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0875—7130700
 
监督举报电话:0875—7130786;0875—7130892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辽宁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5人公告

  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5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所用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6. 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含8月20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 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公费师范生;
 
  9.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0.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8:00—8月22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或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平台,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每名考生只有一次报名机会且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考生姓名、证件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考生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三)网上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段内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同时,报名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用人单位咨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24日8:00至8月25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已在准考证上注明。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使用。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不予聘用。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00—10:30。报考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一致。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入围成绩并列者以及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3:1比例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的公告将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发布。
 
  (六)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无故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2.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网上认证件(网上认证件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毕业无学历学位认证件的,需提交《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佐证;
 
  4.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网上确认件”指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及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无网上确认件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
 
  5.三年及以上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工作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公示。
 
  (八)考察和体检
 
  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考察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和服务期限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2.请考生随时关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用人单位沟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411-8769540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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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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