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银海区侨港中心幼儿园招聘2人公告

  幼儿园简介:

  北海市银海区侨港中心幼儿园是银海区教育局直辖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于2017年9月开园。园所座落于银海区侨港镇华侨小学西侧,占地面积约10亩,建筑面积约3162.66m2 。园内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教学仪器配置完备。园内有主体大楼、附属楼、连廊等建筑,主体大楼宽敞明亮、视野开阔,色彩绚丽,富有童趣。

  一、招聘详情:

  因工作需要,我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舞蹈教师1名和保洁员1名。

  (一)舞蹈教师岗位要求:

  1、35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舞蹈相关专业;

  3、具有教师资格证;

  4、有音乐舞蹈特长,熟悉幼儿音乐舞蹈教学;

  5、具有一定编排文艺节目的能力,能承担组织幼儿园大型舞蹈活动。

  6、积极配合园内开展音乐舞蹈相关活动;

  7、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经验者优先。

  (二)保洁员岗位要求

  1、45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二、 招聘待遇:待遇面谈(工资+五险+绩效+寒暑假+节日福利)

  三、 应聘方法:

  1、应聘材料:本人简历,学习工作经历,学位、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

  2、请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qgzxy2016@163.com;

  3、联系电话:0779-3965383

  4、联系人:李老师

  四、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19日。

  

北海市银海区侨港中心幼儿园

  

2021年3月11日

2021广西玉林市北流市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0人公告

  为充实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我市定于2021年12月赴广西师范大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使用周转编制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75名和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25名,其中: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1年北流市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5.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22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2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教师资格证参加应聘。

  7.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北流市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8日(星期六)9:00-15:30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招生就业处(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邮编:541000)

  四 、现场招聘程序

  (一)现场接受应聘报名

  在招聘现场接受咨询、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应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教师资格证参加应聘)、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同意报名的,要说明不同意报名的具体原因,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笔试

  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须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开考岗位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可参加笔试。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50分;考试时长为40分钟;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资料。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招聘会期间在广西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参加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五)选岗和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岗位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选岗和签约人选,用人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与签约人员现场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书。三方协议书一经签订,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

  面试成绩同分处理办法:依次以学历高低、笔试成绩、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中共党员等顺序优先确定名次先后。

  (六)资格复审

  签订了就业三方协议书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三证缺一不可)到北流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经核验上述证件不齐全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发布体检及考察公告

  由北流市教育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及考察办法。

  (三)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教育局和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5年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作为范本。

  九、待遇和人员管理

  本次使用周转编制招聘的教师列入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教师经编制部门登记备案,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相关要求适时调整招聘会相关安排,具体请关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一、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4(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6335277(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十二、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775-62371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电子邮箱:bl623719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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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北流市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1年北流市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北流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日

2021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15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高中学校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宾市委编办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15名。为确保本次双选会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7日至2003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且是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以《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2届毕业生)。

  2.已就业的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10月27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0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0日8:00至2021年10月30日16:00。

  2.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B1展厅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展位。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原件核验后现场退还给考生。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现场直接给予审查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当场说明原因。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双选会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不超过20人,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超过20人,则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增加笔试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方式为编写教案,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20名参加面试,末位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增设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公告。

  2.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视考生报名人数而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10人的,当天现场组织考生进行面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人数大于10人的,将择日组织面试,择日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公告。

  3.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会同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面试考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7人组成。面试考官须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人选。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行面试。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教师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五)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或增设的笔试。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621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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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招聘17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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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1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171名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覃塘区补充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为确保补充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补充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年龄要求:

  ①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9日至2003年4月19日出生);

  ②报考乡村学校的年龄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9日至2003年4月19日出生);部分较为偏远的乡村学校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2.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

  二、补充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参加了2021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充招聘。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并上报市教育局,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教师公开招聘。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定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于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岗位,仅限覃塘区建档立卡脱贫户报考。

  (五)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中小学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区中小学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报名。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必须上传本人当日的健康码(绿码)截图。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3日17:30。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10月14日17:30。

  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报名人员由区教育局依据本公告规定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四、笔试

  本次补充招聘不组织笔试,笔试成绩采用2021年5月23日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本次补充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按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执行,即合格分数线为90分(含加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

  五、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page]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又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区教育局汇总,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

  (二)资格复查

  参加面试人员需在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区教育局通知为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1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

  (3)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没有提供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后辞职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5)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须提供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材料。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4月19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8)原在贵港市辖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9)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须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仅限覃塘区建档立卡脱贫户报考)。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三)面试通知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区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但必须进行资格复查并公布名单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方式

  本次补充招聘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张榜公布。

  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招聘单位以外考官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面试考官必须由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五)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考核

  (一)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二)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区教育局公布。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二)考核工作结束后,经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区教育局公布。

  因考生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由区教育局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考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选,考核合格后再进行体检。

  九、公示和聘用

  (一)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

  (三)中小学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在聘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中小学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下达聘用通知前,拟聘人员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以递补;下达聘用通知后,拟聘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疫情防控

  为进一步做好本次补充公开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考场要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扫码核对实名出入制度,督促人员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措施,强化场所卫生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参加本次活动的所有人员进出考点时,全部要求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疫苗接种码查验(二码联查)。

  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桂来桂的考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覃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开考之前,凭两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提交给本次招聘活动领导小组。

  对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48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

  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十二、现场资格审查或加分材料核验地点及报考咨询电话:覃塘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覃塘区覃塘镇华西路1号),电话 0775—4721978。发布信息网址: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gqt.gov.cn)首页下方的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 →教育领域。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覃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四、监督电话:贵港市覃塘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75—472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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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公开招聘岗位表

  

覃塘区教育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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