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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2人公告(2023—F1号)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工形式为编制外合同制员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考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邮寄材料报名,收取复印件材料(原件验证时间为面试当天)。请将应聘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顺丰或EMS快递方式投递到我院(使用其他快递公司一律不予接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17日。   3.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上河路9号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综合楼509室 周老师(收),电话:6409020,邮编:530100。   4.报名要求:应聘者提交《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需提供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职称证明等材料。   5.学院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报名初审合格人数和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超过5:1的增加笔试环节,达不到5:1比例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   经体检合格,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6409020   点击查看>>>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3-F1)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7日

2023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招聘教研人员30人公告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是自治区党委直属的正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简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校园占地总面积34.454公顷,分教学区和两个教职工生活区共3部分,其中2个生活区分别位于东葛路18号、29号,占地3.245公顷;教学区即柳沙校园位于南宁市荔滨大道18号,2006年11月开始启用,占地面积31.209公顷,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校园正面紧临南宁的母亲河邕江,东靠南宁市最大的亚热带风景区青秀山,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交通便利。   全校(院)现有24个处室,其中设有专职教师的处室有9个,分别是党史党建教研部、哲学教研部(社会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政治学教研部)、文史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法学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应急管理培训部(广西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办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理论期刊《桂海论丛》。   进入新时代,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建设全国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为目标,坚持党校姓党,秉承为民、求是、创新、卓越的校院精神,始终坚持增强责任感、提升学习力、开启新境界的培训主旨,把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教学培训的首要任务,突出特色优势,千方百计汇聚人才,聚力打造校院教学核心竞争力。   根据校(院)职能定位以及学科发展、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校(院)2023年计划招聘30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职教师,入实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职称、学历要求   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发展对象或入党积极分子。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五)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本科及研究生所学专业相近;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因教学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八)具有较强的学习与研究能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功底、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论文,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   (九)有与专业方向相近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十)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辞退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辞职重新返岗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8.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三、优惠政策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尚未在南宁市区购买住房的,安排过渡住房一套,5年内免收租金;配置工作电脑一台;协助联系配偶工作调动。   (二)引进的教授,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60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三)引进的副教授,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50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   (四)引进的博士,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45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待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四、工作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全年。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1);   (2)科研成果清单(详见附件2)和1篇科研成果代表作扫描件;   (3)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4)1张彩色全身照片。   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gxdxgkzp@gxdx.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应聘资格。   我校(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初审合格的人员,由我校(院)专家组对其学习和研究能力、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并根据岗位要求与人员匹配程度后确定进入考试(考核)人选。   (三)考试(考核)   应聘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的,由我校(院)组织人事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在参加应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考试(考核)以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由我校(院)与试讲人员约定,试讲题目由我校(院)确定,应聘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备课后进行试讲。我校(院)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量化打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试讲的所有人员,如经专家组评判认定,不适合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   (四)体检   经专家组评判,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安排试讲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我校(院)按相关规定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校(院)校委会研究确定是否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确定为考察人选者,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在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有近亲属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考察时,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代表作等原件再次进行资格复审。   拟录用考察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六)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考试(试讲)、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学校官网(www.gxdx.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不再聘用。   3.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监督电话:0771-5576183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771-5576677吴老师、5576138覃老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电子信箱:gxdxgkzp@gxdx.gov.cn   本公告由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 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应聘人才情况登记表   2. 科研成果清单   3.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职称、学历要求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广西行政学院    2023年2月9日

2023年广西柳州市柳江中学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6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桂教人〔201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我校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将我校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专业资格;   (四)招聘范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1、2022年毕业两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本次招聘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2021、2022年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2月13日前(含13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2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23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通过邮件的形式投递到我单位邮箱ljzx0811@163.com进行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①《柳州市柳江中学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②个人简历;③身份证;④2021、2022届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者考试当天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4.咨询电话:0772-2488116。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依据公告相关规定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我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人员。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综合成绩计分方式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8:30开始   2.笔试地点:柳州市柳江中学岜公塘校区望远楼六楼会议室(柳州市柳江区南团路5号)。   3.考生在笔试当天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笔试资格确认书》。考生持《笔试资格确认书》,经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并上交全部通讯工具后进入考场签到。   4.笔试主要内容:   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5.对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1:2开考。笔试结束后,于当天在笔试地点公布笔试成绩。   6.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半小时后,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张贴在柳州市柳江中学岜公塘校区望远楼一楼公告栏。每个科目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该科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并当场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入围面试考生,当场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   7.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了核验身份需要摘除外全程佩戴。   (2)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3)笔试8:30开始,开考后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笔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15:00开始   2.面试地点:柳州市柳江中学岜公塘校区望远楼7楼小会议室   3.面试内容与方式:   (1)面试方式   专业技能面试(学科试讲),包括备考、试讲。   考生根据考试当天现场提供的内容,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备考30分钟,试讲10分钟。   (2)面试分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当场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电话的畅通)。   4.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了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摘除外其余时间须全程佩戴。   (2)考生于面试当天(2月28日)14:45到柳州市柳江中学岜公塘校区望远楼六楼会议室签到,持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书》原件,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候考室。凡不提供身份证或提供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在15:3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3)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4)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当天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张贴在柳州市柳江中学岜公塘校区望远楼1楼公告栏,考生自行查阅。   (六)组织考核   考核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聘用   组织到柳州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助、购(租)房补贴等。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等具体事宜在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liuzhou.gov.cn/)、柳州市教育网站(jyj.liuzhou.gov.cn)发布。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2-2815940   点击查看>>>   1.柳州市柳江中学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柳州市柳江中学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    柳州市柳江中学    2023年2月13日

2023广西南宁市武鸣区赴高校双向选择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22人公告

  为解决我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人才紧缺问题, 2023年计划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行程安排   (一)时间: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9:00——15:00   地点: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秀校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7号)。   (二)时间:2023年3月4日(星期六)9:00——14:30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三)时间: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8:30——15:30   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田径场(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   (四)时间: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9:30——14:3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图书馆(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五)时间: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9:00——14:30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   说明:按招聘时间节点,如果第一站招聘按计划完成了所有招聘任务的,后面场次将不再进行;如果未完成,则按时间顺序场次继续进行招聘,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为止。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在南宁市武鸣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龄条件对应出生日期等具体事宜,待双选会举办时间(报名时间、地点)确定后在更新公告中明确。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每次双选会报名首日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4.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参加过2021年、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公招、双选招聘列入拟聘人选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武鸣政府网武鸣政府网、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区内外部分师范院校网站等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者持毕业证书(2023年未毕业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验原件后收复印件)以及《2023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及时反馈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中资格复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3.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聘用。面试环节由综合考核组组织开展。重点对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仪表仪容等方面进行综合面试考核评分。   2.招聘总成绩。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根据招聘总成绩的高低,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说课考核人选进入说课考核环节。招聘总成绩并列的,则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说课考核人选。   3.确定说课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说课考核人选,进入说课考核环节。   (四)说课考核。说课考核人选需进行说课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学科教学技能评分组负责考核。重点对应聘者备课、说课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说课满分10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根据招聘总成绩及说课考核结果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聘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聘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其它依此类推。   (六)政审考察。根据招聘总成绩的高低,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考察报告,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根据政审考察合格人员情况,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武鸣区政府网站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聘用的人员,由城区教育局、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的人员由城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   五、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武鸣政府网、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区内外部分师范院校网站发布的招聘简章,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双选会的人员在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如需增设)、面试等线下工作场所,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如有工作调整或其他要求将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时涉及各项备考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三)咨询电话: 0771—6224125 ,监督电话:0771-6228511   点击查看>>>   2023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023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4日

2023广西南宁市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124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上林县计划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学、幼儿园教师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124名(其中,事业编制68名,聘用教师控制数56名),已纳入上林县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具体岗位和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龄条件对应出生日期等具体事宜,待双选会举办时间(报名时间、地点)确定后在具体招聘简章中明确。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面试当日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4.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参加过2021年、2022年上林县公招、双选招聘列入拟聘人选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通过教育部门组织的专场招聘活动及到各普通高等院校开设专场招聘会,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招聘,根据岗位条件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五、招聘时间     (一)招聘时间: 2023年2月—2023年9月,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上林县教育局每个阶段在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更新的招聘信息(简章)。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lin.gov.cn/)公布。   具体招聘日程视高校工作安排实际双选会举办时间决定,每次双选会时间、地点确定后将提前在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西区内外部分师范院校网站等发布当次对应的招聘信息(简章)。   六、招聘程序     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招聘活动前5天内,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以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为文件名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计划表或报名表备注栏),通过网络审核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邮件通知)应聘者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面试点审验并参加面试。应聘者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真实性负责。   2.现场报名。在每次招聘活动当日,应聘者持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点现场报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面试成绩。   对于序号为24-38号、招聘单位为上林县县城初中、上林县县城幼儿园 的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将结合上林县学校用人需要及拟聘人员情况在对应范围内研究确定具体拟聘单位并在公示时发布。报考此类岗位的考生即视为自愿服从调剂。   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者。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中资格复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应聘人员同时应聘多个岗位的需分别参加相应招聘单位的面试。   (三)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县人社局核准后方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面试与签约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要求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候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每场招聘活动当天安排现场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会提前在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lin.gov.cn/发布)。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上林县教育局会同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形式为试讲,每位考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试讲的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并于面试前10分钟告知考生(每个考生备课时间为10分钟),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材。   4.确定拟签约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现场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签约人选。如有放弃,可当场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确定拟签约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5.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根据招聘总成绩及说课考核结果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聘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聘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其它依此类推。新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政审考察   1.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根据招聘总成绩的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政审考察人选的政审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出具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政审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政审考察人员。   (六)体检   1.体检。根据政审考察合格人员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2.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林县政府网挂网,同步在上林县教育局公告栏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对公示无异议聘用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的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   本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执行,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其他事项要求   (一)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工作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面试通知,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参加双选会的人员在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等线下工作场所,须按照双选会举办方、场所进入的有关要求进行。如有工作调整或其他要求将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时涉及到各项备考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为:0771-5225760 梁老师、韦老师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222365   查看附件>>>   1.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计划表   2.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    上林县教育局                 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

2023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竞聘考核入编工作16人公告

  根据《中共天等县委办公室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21)精神,我县拟实施2023年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竞聘考核入编工作,竞聘岗位共16个。为确保此次竞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竞聘岗位设置及人数(共16名)   1.天等县直属机关保育院教师2名   2.天等县县直第一幼儿园教师3名   3.天等县城南幼儿园教师3名   4.天等县城西幼儿园教师2名   5.天等县县直第二幼儿园教师2名   6.天等县进结镇中心幼儿园1名   7.天等县上映乡中心幼儿园1名   8.天等县福新镇中心幼儿园1名   9.天等县小山乡中心幼儿园1名   二、竞聘考核对象及条件   参加竞聘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聘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天等县公办幼儿园在职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竞聘办法   竞聘(试讲)得分加业绩得分为竞聘者的总得分,按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编考核人员。   四、竞聘考核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2月16-17日   2.地点:天等县4个学前教育集团龙头园(即天等县直属机关保育院、天等县县直第一幼儿园、天等县城南幼儿园、天等县城西幼儿园,下同)   3.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2)1寸免冠白底彩照1张。   (3)2021年3月1日以来所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先进荣誉证书和教学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4)学校出具的学科任教经历证明   (5)填写并上交报名登记表1份。   (二)资格审查   各校报名结束后,由所属学前教育集团龙头园竞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本园及本集团相关分园的竞聘入编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试讲人选。   (三)试讲(试讲工作方案另定)   1.时间:2023年2月25日   2.地点:天等县4个学前教育集团龙头园   3.试讲内容: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主题式课程(大班)教材内容,教育科学出版社版本。   4.备课时间:限定为30分钟。   5.试讲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   6.平行考场设置:当某一竞聘岗位报考人数大于30人时,无法安排在同一考场试讲,面试当天采取由考生抽考场号的方式,按比例分配到若干个考场,该岗位拟竞聘人数也按比例分配到若干个考场,按各个平行考场竞聘人员的总得分(试讲得分和业绩加分为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核人选,平行考场间考生的试讲得分不做比较。   (四)业绩加分   具体加分项目及办法:   1.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8分,区级加6分,市级加4分,县级加2分。   2.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课堂教学竞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3.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教学成绩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4.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单独表彰或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5.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文体活动获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注:参与指导获指导奖的不得加分)。   6.入职年限的加分办法:每月0.2分。   (以上奖项均取2021年3月1日以来所获奖项,同一年同一类奖获得多个级别奖的,只取最高级别奖)   (五)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竞聘教师的试讲得分和业绩加分总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如末位总分并列,则立即由监督员随机从题库中抽取其中一个课题作为试讲的课题进行加试),竞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考核人员进行入职前考核。对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五、竞聘工作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竞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竞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公开竞聘过程中,如遇到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自觉回避。   (三)严格公开竞聘纪律。参加竞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竞聘资格。   (四)参与竞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因玩忽职守、违纪舞弊,对竞聘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联系电话:0771-3532800   联系人: 梁老师   点击下载>>>   附件:天等县教师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    天等县教育局    2023年2月14日

2023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双选”中小学教师130人公告(南宁师范大学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教育人才引进渠道,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双选招聘中小学教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名额   招聘主要面向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专业对口、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计划招聘130人,其中:高中教师24人、初中教师82人、小学教师24人,具体职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且专业对口。   3.年龄一般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8日至2005年3月18日期间出生)。报考乡镇岗位教师的年龄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8日至2005年3月18日期间出生);取得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报考的年龄可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2023年3月18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或试用期未满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1.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2.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3.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但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参试资格;在考核时须提供合格学历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具有相应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   4.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现役、辞退(聘)、录(聘)用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具体岗位信息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附件1)。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自行下载附件1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免收报名费。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23年2月18日(9:00—16:00)   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23年3月12日(9:30—14:30)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图书馆   第三阶段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8:30—12:00)   报名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2.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仅在职在编及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提供,详见附件4)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本人现场报名提交《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填写《汇总表》,两者缺一不可,并在《报名信息登记表》贴上一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不准确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取消其报名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当场按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由工作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其中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不允许再更改报考岗位。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由工作人员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的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前自行举证(详见附件3)。   4.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方式采取专业测试(试讲)形式。由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和百色市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岗位,由百色市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经上级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百色人才网公布。   (五)面试(试讲)工作   面试时间:2023年3月19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1.面试人选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1)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主要考核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统一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其中:备课10分钟,试讲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则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作为是否进入考核环节的主要依据。   (2)面试要求。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评委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报考人员与评委见面。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相应扣减面试分数;透露姓名等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六)确定聘用意向人选和岗位选择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聘用意向人选。出现以下情形的,增加筛选条件或方式确定聘用意向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专业测试以教学实施能力要素最后得分成绩高的确定为聘用意向人选;若该项得分相同,则以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项得分排名,成绩高的确定为聘用意向人选。   原则上,聘用意向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教学实施能力要素最后得分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若该项得分相同,教学设计能力项得分高者优先选择岗位。   (七)签订协议书   确定聘用意向人选后,由百色市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和拟聘用意向人选签订《百色市右江区2023年双选幼儿园教师聘用意向协议书》   (八)实施体检和考核   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负责拟聘用人员体检和考核工作,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核着重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组至少由2名人员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考核,根据考生所工作的单位、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防疫要求,符合实地考核条件的,应到考生所工作的单位、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了解情况,必须走访考察对象情况的单位领导、同事、邻里、居委会、村委会等;不符合实地考核条件的,由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制定考核方案。考核中均应查阅考生档案,由所在单位、居委或村委出具鉴定材料。凡是有违纪违法记录、违背师德师风要求、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签订协议书前有放弃资格的,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议是否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体检和考核。若进行拟聘用人员递补,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递补人选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核。没有递补人选的,报百色市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审批和聘用   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百色市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和审批聘用时间:待定。   四、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   (三)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宜   (一)防疫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具体相关通知为准。   (二)本公告由百色市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百色市右江区2023年度双选中小学教师计划表(南宁师范大学场)   2.百色市右江区2023年度双选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   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 百色市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

2023广西南宁市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124人(一)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上林县计划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学、幼儿园教师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会场次及时间地点安排 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满 18 至35周岁,为在 1987年2月20日至 2005年2月20日出生;其他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计算,均截止 2023年2月20日(应届生除外)。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面试当日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4.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参加过2021年、2022年上林县公招、双选招聘列入拟聘人选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招聘活动前5天内,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以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为文件名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计划表或报名表备注栏),通过网络审核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邮件通知)应聘者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面试点审验并参加面试。应聘者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截止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各场次招聘面试日前一日上午10时止。)   2.现场报名。在每次招聘活动当日,应聘者持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点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在招聘面试前2个工作日向本校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报名,或者于面试当日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面试成绩。   对于序号为24-38号、招聘单位为上林县县城初中、上林县县城幼儿园 的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将结合上林县学校用人需要及拟聘人员情况在对应范围内研究确定具体拟聘单位并在公示时发布。报考此类岗位的考生即视为自愿服从调剂。   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者。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中资格复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应聘人员同时应聘多个岗位的需分别参加相应招聘单位的面试。   (三)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县人社局核准后方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面试与签约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要求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候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每场招聘活动当天安排现场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会提前在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lin.gov.cn/发布)。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上林县教育局会同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形式为试讲,每位考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试讲的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并于面试前10分钟告知考生(每个考生备课时间为10分钟),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材。   4.确定拟签约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现场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签约人选。如有放弃,可当场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确定拟签约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5.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根据招聘总成绩及说课考核结果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聘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聘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其它依此类推。新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政审考察   1.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根据招聘总成绩的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政审考察人选的政审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出具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政审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政审考察人员。   (六)体检   1.体检。根据政审考察合格人员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2.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林县政府网挂网,同步在上林县教育局公告栏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对公示无异议聘用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的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   本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执行,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五、其他事项要求   (一)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工作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面试通知,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参加双选会的人员在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等线下工作场所,须按照双选会举办方、场所进入的有关要求进行。如有工作调整或其他要求将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时涉及各项备考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六、入场要求   严格按照双选会主办单位要求进入会场。   点击下载>>>   招聘会场次及时间地点安排   1.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计划表   2.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    上林县教育局    2023年2月15日

2023广西钦州市“钦聚英才”教育专场集中招聘65人公告

  广西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争当广西面朝大海、向海图强排头兵,加快建设北部湾沿海教育中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关于人才引进的工作部署,决定开展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教育专场集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育紧缺人才6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招聘工作安排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和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两个点进行,在南宁师范大学招聘结束后,剩余的岗位安排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招聘。(具体招聘岗位数请考生电话咨询或者留意钦州人才网发布的信息)   二、招聘对象   (一)2021年以来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高校岗位不受毕业时间限制,市直中学、直属事业单位部分岗位放宽到取得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2021年以来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职称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人员。   以上(一)(二)项2021年以来毕业的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均包含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   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编外聘用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了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三)2023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职称证书;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年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日程安排   招聘分别安排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和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进行,具体安排如下:(附件)   注:非上述高校在校生的应聘人员,请自行关注上述高校对非本校人员进出校园的管理要求。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考试招聘的方式。在按规定发布招聘公告之后,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填写好《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教育专场集中招聘活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按照招聘日程及报名时间段的安排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教育专场集中招聘活动报名登记表》1份(须按要求附上本人近期小二寸证件照);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提交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的,需要在此项目作出简单说明);   5.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需要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需要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1份(附件3)或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1份(附件4)。   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成功后现场开展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后,工作组向应聘人员发放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应聘人员持该证方可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专业后面的括号为师范、师范教育方向、教育方向除外),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应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并在考核阶段完成举证,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组织考试   在现场招聘的高校设立考点组织考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高于卷面总分的60%且达到报考岗位现场所划分数线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中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直接参加面试。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笔试、面试形式及赋分如下: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个小时,试卷卷面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专业答辩的方式开展。每个考生测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模拟教学(试教)10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总分100分,其中模拟教学(试教)部分占70分,现场问答部分占30分。面试成绩计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考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本科生笔试结束后,留在试室等待成绩公布。   2.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考试。   3.备考室统一提供教材和备课稿纸。面试室只提供黑板、粉笔或白板笔,不提供多媒体设备。   4.外语类岗位用外语进行模拟教学(试教)和现场问答,其他岗位一律用普通话进行模拟教学(试教)和现场问答。   5.考生进入笔试室或面试室前,除个人有效身份证、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水性笔等文具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统一存放。   6.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达相应的候考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开始抽签(按:抽取岗位顺序→再抽取同一岗位的考生顺序→考生确认签字的程序进行)。第一位考生进入备课室后,同一岗位的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7.考生按面试顺序到指定的备考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结束后务必将备课试题、教材交还给备课室工作人员。   8.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考场,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个人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9.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可逗留。考生不准带走试题、备课稿纸、草稿纸,不准返回候考室及备课室,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成绩。   10.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备课室。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在招聘当天资格审查完成后告知。考生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当天公布。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钦州市招生考试院、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的考生中,根据所在场次的招聘指标数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双向选择择优确定签约人选;市直中学岗位在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的考生中,采取岗位合并,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分校签约的方式,根据所在场次的招聘指标数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双向选择,择优确定入围对象,入围对象按排名次序选择意向学校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如入围对象放弃,可根据需要酌情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核合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具体考核、体检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六)公示、聘用及用编   按规定将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钦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报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原则上在2023年8月底前办理完结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使用编制类型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或公示通过后自动放弃的,可根据需要在同一岗位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   六、享受待遇   (一)使用高等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由学校与使用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引进人才,除享受引进单位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详见:http://www.gxqzdj.gov.cn/cp0800/202003/t20200312_3127903.html)。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应提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和防护,自觉预防流感、新冠感染等疾病,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考生须自行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及面试时可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教育局人教科(0777-2868530)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777-2596881)   点击查看>>>   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教育专场集中招聘活动岗位需求表   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教育专场集中招聘活动报名登记表   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招聘日程安排表    中共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2023广西柳州市城中区参加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招聘

  根据广西教育厅和广西师范大学相关招聘工作安排,原计划于2022年11月26日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举办的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因疫情原因延期至2023年3月12日举办。现决定重启柳州市城中区参加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原招聘公告(http://rsj.liuzhou.gov.cn/ztzl/rsywbm/lzsrcfwhrspxkszx/sydwzp/zpjz/202211/t20221115_3173637.shtml)的基础上,将重启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3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进行报名,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1。   3.现场确认:报考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后,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现场进行确认方能参加考试。   4.报名咨询:网络报名咨询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2日9:30-11:30   2.报名地点: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现场,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图书馆(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直接到双选会(桂林专场)现场进行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柳州市城中区参加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附件2)一份(含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身份证;   3.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1)学历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   (3)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普通话证书等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证书。   4.2023年毕业的毕业生需提供: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   (3)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普通话证书等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证书。   (四)其他说明   1.保留原公告发布之日起已报考考生的有效报考资格。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2月15日(含当日)前取得。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五)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发现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报考人员需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只能报考本城区一个岗位,对于重复报考本城区其他岗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安排   (一)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3月12日12:30-18:0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内容:笔试主要考查岗位应具备的相关理论知识,时间为1小时,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全部考生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   3.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 1:3 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申请,经人社部门核准同意,可按1:2 申请不足比例开考。开考比例低于1:2的,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计划。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地点:2023年3月12日12:30-18:0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采取片段教学(无生授课)8分钟+答辩5分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备考时间为13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3.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但经人社部门核准同意开考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该岗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计划。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于当天公布在考场外。   4.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选。   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   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及面试发言环节可以不佩戴口罩外,需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考试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点击查看>>>   1.柳州市城中区参加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柳州市城中区参加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   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城中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