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接考核招聘5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本次招聘共4个职位,计划招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特殊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桂林人才网、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0日-12月8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共2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接收报名。

  3.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办公楼人事科519室,联系电话:0773-3975030。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资格证书、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工作岗位证明、管理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须提学历认证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后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人员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考核,按综合考核分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由3到5人组织。

  (二)考察内容

  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四)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 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和《关于印发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进入校园须佩戴口罩,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听从工作人员的疫情安排。2021年11月1日后,从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的省(区、市)返桂报考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4.本《公告》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解释电话: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科0773-3975030。

  相关网站:

  桂林人才网http://www.glrcw.com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gln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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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1月30日

2021广西柳州市中医医院引进中高级人才招聘52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单位人才队伍,根据《柳州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柳发[2017]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柳州市中医医院引进中高级人才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格条件;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符合《柳州市中医医院引进中高级人才招聘计划》岗位应聘条件人员。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请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将个人简历及报名所需材料直接送至我单位人事科。

  (二)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6日止。

  (三)现场报名地点:柳州市红葫路6号中医院人事科。

  (五)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提供本人身份证、与本专业相关毕业证和(或)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资格证和执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完退回原件。

  四、资格审查

  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名的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

  五、考核

  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名单。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基本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列入柳州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的岗位,招聘对象是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六、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三甲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期间,将按照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以及柳州市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本次招聘活动。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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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市中医医院引进中高级人才招聘计划

  

柳州市中医医院

  

2021年12月8日

2021广西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教职工261人公告

   

  为积极做好南宁市中小学教职工补充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宁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3年10月25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0月25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10月26日至2003年10月25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0月25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附件1)。

  三、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招聘简章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以及部分高校网站公布。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招聘单位或现场考点区域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方式: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10月25日9:00-16:00;

  2021年10月26日9:00-16:00。

  地点: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号永嘉大厦C座3楼)

  报考人员须携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与岗位条件相关的证件原件到招聘单位展位进行现场报名,并登记《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报考人员材料接收表》。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岗位比例内笔试末位同分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须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与现场笔试考点工作区域公布。面试人选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详见附件1)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应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若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1人,考虑到无法保证同一学科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21人面试,应全部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按照笔试成绩自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时间及地点: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书面(短信)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以各招聘单位面试通知为准。

  4.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021广西河池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第二批选调中小学校教师100人公告

  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区中小学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在编在岗乡镇中小学校第二次公开选调100名中小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数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的职数及名额详见附件1《都安瑶族自治县2021年城区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公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都安县在编在岗乡镇中小学校教师

  (二)选调条件

2021广西河池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第二批选调中小学校教师100人公告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原则性强,勤奋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全县在编在岗乡镇中小学教师,且服务期满以上(安阳中学、安阳镇第一至第四小学、澄江中学、澄江镇八仙小学等学校教师不能报考;原都安县特岗教师,转岗入编满两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2003年11月30日至197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7.具体报名条件以《计划表》为准,选调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专业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2.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法律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服务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选调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选调。

  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选调工作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合格后进行面试、考核、选调。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上班时间。

  2. 报名地点: 自治县人社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3.联系电话: 0778-5224278、0778-6891609。

  4.报名方式:

  (1)填写《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1年第二批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2)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表各栏目按规定填写。

  (3)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对应报考职位所要求其他资格条件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上班时间。

  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开展资格审查工作,组织选调单位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其报考岗位资格要求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选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法律法规及近期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 笔试时间: 2022年1月15日上午8:30—10:30。

  3. 笔试地点: 都安县初级中学。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确定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1:3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面试方式:采取说课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3.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确定对象与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将拟选调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调的各项工作务必做到坚持原则、纪律严明、程序公开、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对公开选调过程出现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选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

  2.选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违反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二)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选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并负责对本选调公告的解释。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凡与参与选调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特别提示:

  1. 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在整个选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选用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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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安瑶族自治县2021年城区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计划表1.doc

  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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