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钦州市“钦聚英才”教育专场集中招聘65人公告

  广西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争当广西面朝大海、向海图强排头兵,加快建设北部湾沿海教育中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关于人才引进的工作部署,决定开展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教育专场集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育紧缺人才6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招聘工作安排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和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两个点进行,在南宁师范大学招聘结束后,剩余的岗位安排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招聘。(具体招聘岗位数请考生电话咨询或者留意钦州人才网发布的信息)

  二、招聘对象

  (一)2021年以来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高校岗位不受毕业时间限制,市直中学、直属事业单位部分岗位放宽到取得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2021年以来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职称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人员。

  以上(一)(二)项2021年以来毕业的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均包含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

  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编外聘用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了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三)2023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职称证书;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年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日程安排

  招聘分别安排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和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进行,具体安排如下:(附件)

  注:非上述高校在校生的应聘人员,请自行关注上述高校对非本校人员进出校园的管理要求。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考试招聘的方式。在按规定发布招聘公告之后,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填写好《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教育专场集中招聘活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按照招聘日程及报名时间段的安排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教育专场集中招聘活动报名登记表》1份(须按要求附上本人近期小二寸证件照);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提交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的,需要在此项目作出简单说明);

  5.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需要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需要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1份(附件3)或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1份(附件4)。

  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成功后现场开展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后,工作组向应聘人员发放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应聘人员持该证方可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专业后面的括号为师范、师范教育方向、教育方向除外),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应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并在考核阶段完成举证,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组织考试

  在现场招聘的高校设立考点组织考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高于卷面总分的60%且达到报考岗位现场所划分数线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中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直接参加面试。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笔试、面试形式及赋分如下: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个小时,试卷卷面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专业答辩的方式开展。每个考生测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模拟教学(试教)10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总分100分,其中模拟教学(试教)部分占70分,现场问答部分占30分。面试成绩计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考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本科生笔试结束后,留在试室等待成绩公布。

  2.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考试。

  3.备考室统一提供教材和备课稿纸。面试室只提供黑板、粉笔或白板笔,不提供多媒体设备。

  4.外语类岗位用外语进行模拟教学(试教)和现场问答,其他岗位一律用普通话进行模拟教学(试教)和现场问答。

  5.考生进入笔试室或面试室前,除个人有效身份证、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水性笔等文具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统一存放。

  6.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达相应的候考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开始抽签(按:抽取岗位顺序→再抽取同一岗位的考生顺序→考生确认签字的程序进行)。第一位考生进入备课室后,同一岗位的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7.考生按面试顺序到指定的备考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结束后务必将备课试题、教材交还给备课室工作人员。

  8.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考场,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个人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9.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可逗留。考生不准带走试题、备课稿纸、草稿纸,不准返回候考室及备课室,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成绩。

  10.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备课室。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在招聘当天资格审查完成后告知。考生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当天公布。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钦州市招生考试院、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的考生中,根据所在场次的招聘指标数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双向选择择优确定签约人选;市直中学岗位在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的考生中,采取岗位合并,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分校签约的方式,根据所在场次的招聘指标数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双向选择,择优确定入围对象,入围对象按排名次序选择意向学校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如入围对象放弃,可根据需要酌情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核合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具体考核、体检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六)公示、聘用及用编

  按规定将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钦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报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原则上在2023年8月底前办理完结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使用编制类型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或公示通过后自动放弃的,可根据需要在同一岗位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

  六、享受待遇

  (一)使用高等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由学校与使用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引进人才,除享受引进单位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详见:http://www.gxqzdj.gov.cn/cp0800/202003/t20200312_3127903.html)。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应提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和防护,自觉预防流感、新冠感染等疾病,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考生须自行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及面试时可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教育局人教科(0777-2868530)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777-2596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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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教育专场集中招聘活动岗位需求表

  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教育专场集中招聘活动报名登记表

  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招聘日程安排表

  

中共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2023广西南宁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教师204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高中、初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计划通过直接面试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共204名,其中高中教师150名,初中教师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1.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报名首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应聘隆安县隆安中学、隆安县实验中学、隆安县第三中学、隆安县民族中学、隆安•深圳福田实验学校招聘的岗位:

  (1)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的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隆安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条件;

  (2)在择业期内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符合隆安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条件;

  (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4)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科学历,专业对口的人员可应聘隆安县第一中学、隆安县第二中学、隆安县丁当镇初级中学。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七)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在隆安县教师岗位服务5年以上。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本次直接面试招聘实名编高中教师150名,实名编初中教师 54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要求见附件1《隆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21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招聘公告发布: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各高校网站。

  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该网站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报考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以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为文件名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计划表或报名表备注栏),通过网络审核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者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面试点审验并参加面试。应聘者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真实性负责。(2)现场报名。应聘者持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点现场递交。

  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于2023年7月31日前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面试成绩。

  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者。

  2.招聘时间、形式

  (1)招聘时间:2023年2月—2023年12月(以双选会实际举办时间为准)。

  (2)招聘形式:组织人社部门举办的人才双选会,以及教育部门、各大高校组织的专场招聘活动。县教育局将提前1—2个工作日在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参加招聘会时间、地点、年龄条件对应出生日期、报名要求等信息。

  (二)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资格审查完成后将书面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免笔试,原则上每个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若达不到1:3的,在申请同意后可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至1:2开考,仍旧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纪检、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为保证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30人以下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30人,将在面试增加笔试环节,按照笔试成绩自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成绩需经考生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在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面试考场公布。面试成绩末位相同者当天以试讲形式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如有加试则根据加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出具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四)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步在隆安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公告栏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3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优惠政策

  本次招聘的人才享受《隆安县人才安家费补贴暂行规定》优惠政策。

  七、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参加招聘的人员在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等线下工作场所时,须按照双选会举办方或招聘部门所发相关公告、通知要求进行,如有工作调整或其他要求将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时涉及到各项备考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6522141。

  九、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

  隆安县隆安中学、隆安县实验中学联系人:宋老师、黎老师,电话0771-6522622,邮箱:lazx2622@126.com;

  隆安县第一中学联系人:农老师,联系电话:0771-6550021,邮箱:layzh001@sina.com;

  隆安县第二中学联系人:覃老师,联系电话:0771-6676196,邮箱:laezzjc@163.com;

  隆安县第三中学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71-6524370,邮箱:nnlaszh@163.com;

  隆安县民族中学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0771-6528508,邮箱:laxmzzx@126.com;

  隆安•深圳福田实验学校联系人:农老师,联系电话: 0771-6521565,邮箱:lacyyxx@126.com;

  隆安县丁当镇初级中学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 0771-6692709,邮箱:dingdangzhenzho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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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隆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表

  2.隆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

  3.关于调整2020-2023年度隆安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通知(隆人才发〔2021〕2号)

2023广西柳州市融水县参加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招聘教师79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的通知》安排,为充实融水县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79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融水县赴广西师范大学参加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79名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具体岗位招聘的资格条件详见《融水县参加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相貌端庄,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应学历,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对象: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师范类毕业生为主)。

  (五)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2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6.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7.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1)2023年2月23日至3月10日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或者将有关证件及报名表扫描发送至招聘学校邮箱进行报名(考试前需持证件原件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

  (2)2023年3月12日,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参加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1)《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身份证;(3)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毕业生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证、学位证参加报名);(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现场报名的考生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后退回原件。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报考者要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报考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并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对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和面试安排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考试定于2023年3月12日在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现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试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命题,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主要考核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于当天向考生宣布。

  考试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遵循择优选拔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对人员资格信息进行审核,并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笔试考试,按招聘职位1:3比例由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选前来面试。对于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

  六、签订就业协议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考核人选(出现面试成绩同分时,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用人单位与拟考核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七、考核及体检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招的要求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核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九、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应聘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及面试发言环节可以不佩戴口罩外,需全程佩戴口罩。其他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按照双选会举办方相关要求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简章由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招聘监督电话:

  0772-5123642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0772-5130966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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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融水县参加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

  2.融水县参加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2日

2023广西梧州市藤县面向普通高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招聘学科专任教师、医疗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及时补充中小学校学科专任教师和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全县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编办发〔2021〕6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中共梧州市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梧发〔2018〕8号)等文件精神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要求,现决定组织藤县中学等24个事业单位计划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215名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2),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奖惩材料等)、就业协议书,在以下公布的时间到招聘会现场报名应聘,并经现场择优遴选后进行面试、签约。县城初中、高中学校本次岗位招聘计划名额按招聘站点时间顺序进行招聘,完成签约核减后,剩余岗位招聘计划名额视实际情况现场公布,招满为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相关工作按2022年10月31日公布的《藤县2023年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和2022年11月17日公布的《藤县教育系统2023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执行。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

  二、参加招聘会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须遵守招聘会所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并全程科学佩戴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应聘者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

  三、招聘会站点时间、地点及参会单位。

  (一)第一站点:2023年3月5日(星期日)上午9:30在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足球场招聘会现场。

  参加招聘会单位: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藤县人民医院、藤县妇幼保健院、藤县中医医院、藤县太平镇中心卫生院。

  参加第一站点双选会的相关要求详见:广西高校2023届中医药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邀请函(点击链接)

  (二)第二站点: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上午9:3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图书馆招聘会现场。

  参加招聘会单位:藤县中学、藤县第一中学、藤县实验中学、藤县第六中学、藤县第七中学、藤县藤州中学、藤县第五中学、藤县第八中学。

  参加第二站点双选会的相关要求详见: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邀请函(点击链接)

  (三)第三站点: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在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招聘会现场。

  参加招聘会单位:附件1招聘计划表上所列的各学校。

  参加第三站点双选会的相关要求详见:广西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籍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选会邀请函(点击链接)

  咨询单位及电话:藤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74—727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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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藤县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直接面试招聘学科专任教师计划表(第六轮)

  2.藤县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直接面试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第五轮)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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