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招聘教研人员30人公告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是自治区党委直属的正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简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校园占地总面积34.454公顷,分教学区和两个教职工生活区共3部分,其中2个生活区分别位于东葛路18号、29号,占地3.245公顷;教学区即柳沙校园位于南宁市荔滨大道18号,2006年11月开始启用,占地面积31.209公顷,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校园正面紧临南宁的母亲河邕江,东靠南宁市最大的亚热带风景区青秀山,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交通便利。

  全校(院)现有24个处室,其中设有专职教师的处室有9个,分别是党史党建教研部、哲学教研部(社会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政治学教研部)、文史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法学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应急管理培训部(广西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办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理论期刊《桂海论丛》。

  进入新时代,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建设全国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为目标,坚持党校姓党,秉承为民、求是、创新、卓越的校院精神,始终坚持增强责任感、提升学习力、开启新境界的培训主旨,把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教学培训的首要任务,突出特色优势,千方百计汇聚人才,聚力打造校院教学核心竞争力。

  根据校(院)职能定位以及学科发展、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校(院)2023年计划招聘30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职教师,入实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职称、学历要求

  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发展对象或入党积极分子。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五)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本科及研究生所学专业相近;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因教学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八)具有较强的学习与研究能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功底、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论文,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

  (九)有与专业方向相近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十)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辞退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辞职重新返岗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8.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三、优惠政策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尚未在南宁市区购买住房的,安排过渡住房一套,5年内免收租金;配置工作电脑一台;协助联系配偶工作调动。

  (二)引进的教授,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60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三)引进的副教授,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50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

  (四)引进的博士,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45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待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四、工作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全年。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1);

  (2)科研成果清单(详见附件2)和1篇科研成果代表作扫描件;

  (3)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4)1张彩色全身照片。

  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gxdxgkzp@gxdx.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应聘资格。

  我校(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初审合格的人员,由我校(院)专家组对其学习和研究能力、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并根据岗位要求与人员匹配程度后确定进入考试(考核)人选。

  (三)考试(考核)

  应聘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的,由我校(院)组织人事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在参加应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考试(考核)以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由我校(院)与试讲人员约定,试讲题目由我校(院)确定,应聘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备课后进行试讲。我校(院)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量化打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试讲的所有人员,如经专家组评判认定,不适合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

  (四)体检

  经专家组评判,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安排试讲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我校(院)按相关规定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校(院)校委会研究确定是否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确定为考察人选者,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在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有近亲属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考察时,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代表作等原件再次进行资格复审。

  拟录用考察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六)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考试(试讲)、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学校官网(www.gxdx.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不再聘用。

  3.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监督电话:0771-5576183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771-5576677吴老师、5576138覃老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电子信箱:gxdxgkzp@gxdx.gov.cn

  本公告由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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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应聘人才情况登记表

  2. 科研成果清单

  3.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职称、学历要求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广西行政学院

  

2023年2月9日

2023中共梧州市委党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人员(教师岗位)招聘2人公告(广西)

  一、学校简介

  中共梧州市委党校是中共梧州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校址位于广西梧州市万秀区西环路中段98号,校园占地面积42亩,环境清幽,办公、办学设施完善。

  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科研为基础,主要业务包括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教学:以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为主业主课,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举办各类培训班次;科研: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课题研究,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决策咨询: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二、招聘岗位

  党校教师岗位2人(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

  2.学历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3.专业条件:政治经济学专业、发展经济学专业、国民经济学专业、区域经济学专业、产业经济学专业、应用经济学专业、经济学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行政诉讼法学专业、法学专业。

  说明:以上经济学类、法学类专业为我校优先招聘专业,若报考以上专业人数不足,则视情况招聘其他专业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工作,即日起直至2023年2月20日止,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填写《中共梧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中共梧州市委党校电子邮箱:wzdx3888395@163.com。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774-3883195。

  (二)资格初审

  市委党校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面试、考核办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资格审查,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向应聘者发出面试通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者,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中共梧州市委党校组织实施。面试地点设在梧州市委党校。面试时间初定于3月上中旬,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形式

  采取直接面试(试讲授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先进行试讲授课,时长为30分钟,然后进行10分钟的问答,主要对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报考者的课件准备及资料选用、讲课内容与方法、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四)确定考核人选

  试讲授课成绩满分为100分,依应聘者试讲授课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试讲授课结束后,由市委党校领导与应聘者面谈。根据试讲授课成绩和面谈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梧州市委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按试讲授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组织体检

  考察合格的考察人选需进行体检。体检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编、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相关聘用手续。

  九、待遇

  应聘者经考核被聘用后,其工资福利按国家、广西和梧州市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制度规定执行。符合本市人才管理规定的,可申请享受梧州市人才管理规定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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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梧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梧州市委党校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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