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二次自主招聘教师118人公告

  为加强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20号)和《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1〕16号)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空缺岗位情况,金城江区将继续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面向社会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1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型

  本次招聘有控制数编制和实名制编制两种人员类型,其中,中小学控制数编制教师(工作人员)110名,幼儿园实名制编制教师8名,具体详见附件1《河池市金城江区2021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即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6.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计划表》。本次招聘岗位涉及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3)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要求进行。

  8.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本公告指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如个别考生在报名时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普通话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凭考试合格证明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先报名参加考试,过后必须在今年7月31日前要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并提供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给招聘单位考察组,否则不予认可。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本区现在职在编教师(含使用聘用控制数人员及在职特岗教师);

  7.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使用聘用控制数人员及在职特岗教师)但原聘用单位不同意辞职的人员;

  8.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和具体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报考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考生先在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下载《河池市金城江区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和学位证;(4)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5)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上述报名材料涉及考生证件的,需现场提供其复印给招聘单位,证件原件核验后现场退回考生。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或证件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以材料目录为封面,同时在封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和联系电话。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现场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所在的教育集团学校,详细地址请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报名资格审查时间:考生资格审查与考生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审查结果现场反馈考生。考生务必当场核实清楚,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要求扫码加入金城江区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考生工作Q群(简称金21教师招聘考生工作群),以便联系工作。

  四.组织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1.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的,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的,报考者需先进行面谈。面谈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按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1.教师类: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能力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工作人员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问答的方式进行。答辩主要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应聘专业基本素养。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由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所在教育集团学校负责实施。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实施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在面试前,通过Q群等方式通知考生领取。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最终得分为本次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在同一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通过现场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及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其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审批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核,报河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至招聘单位上报聘用备案之前,考生提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招聘审批单位下达聘用通知后,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其空缺岗位可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考试制度。报考人员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考生有失信行为的,报有关部门按下列办法处理:

  1.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金城江区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金城江区事业单位。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金城江区事业单位。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金城江区事业单位。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对因资格审查不严造成的后果,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考生报名登记表等资格审查材料及面试过程录像、考生面试成绩等评分原始材料是报考人员参加招聘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重要凭证,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长期妥善管,以备查看。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实施单位在河池人才网和有关Q群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等,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控制数。使用聘用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聘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本公告主要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金城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78-2281164;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0778-2113283,其他相关事宜与招聘单位,各具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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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21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

2021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15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高中学校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宾市委编办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15名。为确保本次双选会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7日至2003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且是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以《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2届毕业生)。

  2.已就业的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10月27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0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0日8:00至2021年10月30日16:00。

  2.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B1展厅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展位。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原件核验后现场退还给考生。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现场直接给予审查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当场说明原因。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双选会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不超过20人,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超过20人,则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增加笔试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方式为编写教案,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20名参加面试,末位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增设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公告。

  2.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视考生报名人数而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10人的,当天现场组织考生进行面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人数大于10人的,将择日组织面试,择日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公告。

  3.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会同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面试考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7人组成。面试考官须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人选。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行面试。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教师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五)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或增设的笔试。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621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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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广西梧州学院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素养,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二)具体条件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哲学、历史学、社会学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应届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底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原则上2021年12月到校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一)现役军人;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下载并填写《梧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发至电子邮箱wzxyrcz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应聘思政教师。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逾期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者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开始考试前在梧州学院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参加面试的人选。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 :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面试的成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具备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中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面试者须复审考试资格,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学历学位证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

  5.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无效或弄虚作假的,学院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6.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将在梧州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自动放弃,按考试成绩排序顺位依次递补。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是否符合高等学校管理要求,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学术水平、专业技能、业务能力、岗位实绩、岗位匹配度及就职意愿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对象。

  (六)公示、体检与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组织拟聘对象参加体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并通过体检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博士按高层次人才引进,硕士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非实名编)。工资待遇按照梧州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电话(人事处):0774-5834882

  监督电话(监察室):0774-5831713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梧州学院官网和梧州市人才网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院招聘要求的,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成绩排序顺位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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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梧州学院人事处

  

2021年10月20日

2021广西社会主义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人公告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自治区党委直属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广西中华文化学院牌子,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指导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数和专业、学历、职称条件(见附件《广西社会主义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基本资格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统一战线事业和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能够胜任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科研等工作;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岗位一至岗位四的报名人员需提供2018年以来在公开刊物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的专著。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因教学及管理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6.大学本科、研究生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中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

  (三)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从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报名资料,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xsy3891522@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招聘岗位+姓名,如岗位一+姓名。

  报名材料包括:(1)《广西社会主义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报名时确有困难不能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的,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4)身份证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等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5)岗位一至岗位四的报名人员需提供2018年以来的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代表作及完整的学术成果目录。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我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将于2021年11月5日前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和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布。请报名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岗位一至岗位四招聘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岗位五的招聘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等于或多于3人、少于6人的,则核减招聘岗位1人;少于3人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查询。

  1.岗位一至岗位四的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现场撰写1篇资政报告。

  (2)面试采用试讲形式。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试讲主要考察试讲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回答问题主要测评试讲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

  试讲题目由我院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确定,人事部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应聘人员做好备课及课件准备。每位试讲人员试讲20分钟,回答考官提问10分钟。

  试讲总分为100分,采取体操计分法。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2.岗位五的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加实操形式。

  (2)面试采用试讲形式。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试讲内容范围由我院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确定,人事部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应聘人员做好备课及课件准备。每位试讲人员试讲20分钟,回答考官提问10分钟。

  试讲总分为100分,采取体操计分法。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未达到比例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以上,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主要采用个别谈话了解、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如考察人选不适合所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招聘岗位空缺。

  (六)体检

  由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统一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和工作区域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或职称)、专业、拟聘岗位等。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编制使用、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服务期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等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纪律监督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3891522

  监督电话:0771-2381736

  联系邮箱:gxsy3891522@163.com。

  学院主页:http://www.gxsy.org/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村大道6号广西社会主义学院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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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信息表

  2021年度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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