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南宁市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124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上林县计划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学、幼儿园教师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124名(其中,事业编制68名,聘用教师控制数56名),已纳入上林县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具体岗位和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龄条件对应出生日期等具体事宜,待双选会举办时间(报名时间、地点)确定后在具体招聘简章中明确。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面试当日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4.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参加过2021年、2022年上林县公招、双选招聘列入拟聘人选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通过教育部门组织的专场招聘活动及到各普通高等院校开设专场招聘会,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招聘,根据岗位条件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五、招聘时间  

  (一)招聘时间: 2023年2月—2023年9月,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上林县教育局每个阶段在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更新的招聘信息(简章)。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lin.gov.cn/)公布。

  具体招聘日程视高校工作安排实际双选会举办时间决定,每次双选会时间、地点确定后将提前在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西区内外部分师范院校网站等发布当次对应的招聘信息(简章)。

  六、招聘程序  

  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招聘活动前5天内,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以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为文件名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计划表或报名表备注栏),通过网络审核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邮件通知)应聘者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面试点审验并参加面试。应聘者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真实性负责。

  2.现场报名。在每次招聘活动当日,应聘者持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点现场报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面试成绩。

  对于序号为24-38号、招聘单位为上林县县城初中、上林县县城幼儿园 的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将结合上林县学校用人需要及拟聘人员情况在对应范围内研究确定具体拟聘单位并在公示时发布。报考此类岗位的考生即视为自愿服从调剂。

  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者。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中资格复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应聘人员同时应聘多个岗位的需分别参加相应招聘单位的面试。

  (三)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县人社局核准后方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面试与签约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要求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候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每场招聘活动当天安排现场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会提前在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lin.gov.cn/发布)。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上林县教育局会同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形式为试讲,每位考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试讲的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并于面试前10分钟告知考生(每个考生备课时间为10分钟),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材。

  4.确定拟签约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现场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签约人选。如有放弃,可当场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确定拟签约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5.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根据招聘总成绩及说课考核结果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聘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聘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其它依此类推。新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政审考察

  1.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根据招聘总成绩的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政审考察人选的政审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出具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政审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政审考察人员。

  (六)体检

  1.体检。根据政审考察合格人员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2.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林县政府网挂网,同步在上林县教育局公告栏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对公示无异议聘用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的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

  本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执行,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其他事项要求

  (一)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工作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面试通知,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参加双选会的人员在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等线下工作场所,须按照双选会举办方、场所进入的有关要求进行。如有工作调整或其他要求将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时涉及到各项备考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为:0771-5225760 梁老师、韦老师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222365

  查看附件>>>

  1.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计划表

  2.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

  

上林县教育局                 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

2023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自主招聘教师29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90名(其中高中59名、初中80名、小学90名、特殊教育1名、幼儿园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4日至2005年3月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3)。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现役、辞退、处分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方式

  通过参加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及高校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会)或者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到全国部分高校设专场双选会(招聘会)。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双选会名称:2023届广西综合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暨广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研究生就业双选会,时间:2023年3月4日(周六)9:00-12:00,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2.双选会名称: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时间:2023年3月12日(周日)9:00-12:00,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图书馆(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3.双选会名称:广西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籍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时间:2023年3月18日(周六)9:00-12:00,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

  4.其他场次双选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河池人才网适时公布。

  (二)报名材料

  1.历届毕业生提供:《巴马瑶族自治县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直接粘贴在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材料均为1份。

  2.2023届毕业生提供:报名表、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直接张贴在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材料均为1份。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核验。报名人员须在双选会当天持以上材料到双选会现场报名确认,由招聘工作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面试洽谈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工作由本县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四、聘用程序

  (一)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考察工作程序、内容、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其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五、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如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同时,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应当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对在已公示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随意放弃聘用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6217740;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212078。

  点击查看>>>

  1.巴马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巴马瑶族自治县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2023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2人公告(2023—F1号)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工形式为编制外合同制员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考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邮寄材料报名,收取复印件材料(原件验证时间为面试当天)。请将应聘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顺丰或EMS快递方式投递到我院(使用其他快递公司一律不予接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17日。

  3.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上河路9号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综合楼509室 周老师(收),电话:6409020,邮编:530100。

  4.报名要求:应聘者提交《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需提供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职称证明等材料。

  5.学院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报名初审合格人数和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超过5:1的增加笔试环节,达不到5:1比例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

  经体检合格,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6409020

  点击查看>>>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3-F1)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7日

2023广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9人公告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一所区市共建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教育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全日制在读博士待业人员可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7.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待遇

  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薪酬政策执行。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与学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同工同酬。

  符合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人员,经认定后享受我校高层次人才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

  1.网上报名。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机构设置—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学院人事处)—人事处首页人才招聘,地址:http://hires.sub.ncvt.net/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

  2.填报个人信息。完成电脑注册并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系统,通过我的简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信息不实的,纳入不诚信档案),上传电子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主要涉及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成绩单(境外学历应聘者或岗位条件有要求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的需上传系统)、工作经历(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以及个人电子简历涉及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材料。通过招聘岗位查看并选择需应聘的岗位,发起岗位申请。报考人员要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信息,报名后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后期各环节及时联系,并及时登录人才招聘系统查看通知信息。因所留的联系电话不畅通或未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信息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放弃。

  3.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其他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被我校确定为考察人选后,需在考察工作开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入职后按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正高职称人员和博士实行8年聘期管理,其他人员实行6年聘期管理。报考过我校并在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后放弃相应资格的,及曾有其他不诚信情形的人员,纳入我校诚信档案,不接受再次报名。如无诚意者,请切勿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0日—2月28日17:00。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报考人员投递的简历等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学校官网或工作区域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个人可在人才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通过形式资格审核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有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2月20日。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2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缴纳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后未参加考试或缺考的,视为自愿放弃,一律不予退费。

  (五)考试。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应聘条件人数原则上达到1:3方可开考;博士研究生、各类业绩突出的副高及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业绩突出的人员等,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进入考试环节人数开考。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如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和实操,根据不同招聘岗位需要确定具体考试方式。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同一组考官在同日内完成。面试前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考生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六)考察。

  确定拟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成绩排序,结合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数1:1、1:1.5或1:2比例确定。设定1:3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能列为考察人选;所报考岗位的所有考生成绩均未达到满分值70%及以上的,均不能列为考察人选;因考生缺考导致考试当天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以及未设定按实际进入考试环节人数开考比例的岗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考生成绩未达到满分值70%及以上的,均不能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组织考察:由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进行复查。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七)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择优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我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体检过程中需要复检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八)确定拟聘人员。按照我校决策程序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拟聘人员在我校官网及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771—3869527。

  四、注意事项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2月20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2月20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2年2月20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

  参加招聘会的考生在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等线下工作场所,须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进行。如有工作调整或其他要求将提前通知考生。参加本次招聘时涉及到各项备考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530008

  联系人:人事处 徐老师、张老师

  学校网址:https://www.nncvt.edu.cn/

  咨询电话:0771—2029342、0771—2029341

  监督电话:0771—3869527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20日

  查看附件>>>

  附件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事业编制).xls

  附件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非实名).xls

  附件3:工作经历(模版).docx

  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模版).doc操作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