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兴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应届毕业生117人公告
根据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兴宁区计划招聘应届毕业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愿意在南宁市兴宁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学历及学位要求:2020届含择业期内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不含二级学院),学士及以上学位。211、985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南宁市生源(不含县)不限优秀毕业生,普通本科毕业生需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5.成绩要求:大学或研究生期间各学科平均成绩须达75分以上,70分以下科目不能超过科目总数的10%,不能有挂科、补考、重修科目。
6.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达到二级甲等)。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执行(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四、招聘报名
1.时间:2020年7月7日起,报满为止。
2.报名办法:发送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到指定邮箱,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毕业生推荐表先行报名。非诚勿扰,一旦签约,选聘对象毁约将计入诚信档案。
3.咨询电话:(0771)3290742
五、招聘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经资格审查后,以试讲等形式对报名者进行考核,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上报材料,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入编入职手续。
六、聘后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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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0年7月7日
2020广西桂林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招聘8人公告
一、单位简介
桂林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是桂林市人民政府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桂林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学校,由原桂林市机电工程学校、桂林电子中等专业学校、桂林林业学校、桂林市经济管理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桂林市农机校整合而成,开设加工制造、信息技术、交通运输、园林设计等主干专业的职业学校。
二、招聘岗位:
1.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师 4名;
2.工业机器人专业教师 2名;
3.无人机操作专业教师 1名;
4.办公室文员 1名。
三、工作地点
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2号。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谦虚好学,能担任班主任工作。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教师岗位需执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者需相应专业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录取后两年内获得教师资格证(有职业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4、办公室文员,熟练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党员优先)。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审核、面试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3月21日截止。
(2)报名办法:网上报名(将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主要荣誉证书等扫描打包成压缩文件夹发至974351990@qq.com邮箱。(报名资料请自行备份,不予退还)
(3)审核: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于3月24日前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请勿随意电话打扰。
(4)面试:主要采用以问答方式进行。
联系人:李老师、黎老师,联系方式:17707730919、18277306661。
六、聘用:
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合格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待遇:2500-3500元/月。
桂林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2020年3月12日
2020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体育基础理论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员招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聘用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体育基础理论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员1名,辅助岗。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乐于奉献,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有体育教学实验设备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能力或两年以上高校体育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聘用待遇
按照学校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四、报名及考核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3日-7月1日。
应聘者需提供材料:1.《广西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如果是国外学位的须提供学历认证书);3.身份证;4.个人求职简历;5.个人所获荣誉和学术成果;6.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五、报名方式
请将应聘材料电子版按顺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80818639@qq.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名为应聘+姓名,附件应不大于10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老师0771-3267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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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人事处
2020年6月23日
2020广西天等县直学校校长岗位竞聘上岗公告
根据《中共天等县委办公室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21)精神,结合我县县直中小学校长任职情况,经县委组织部同意,我局将开展城关小学、恒丰希望小学、民族小学、城南小学、思源实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城西小学等七所学校校长竞聘上岗工作。为确保此次竞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天等县城关小学、恒丰希望小学、民族小学、城南小学、思源实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城西小学等七所学校校长岗位。
二、竞聘条件和资格
(一)报名竞聘县直学校校长岗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生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报名竞聘县直学校校长岗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应聘天等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天等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的应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及以上),已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现任县直学校校长、具有两年以上任职经历的县直学校副校长、乡(镇)中学校长、乡(镇)中心小学校长。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55周岁以下。
7.近四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8.在现任职学校连续任校长满两届(4年/届)的县直学校校长,不得报名应聘现任职的县直学校校长岗位。
上述资格条件中关于年龄、教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2020年4月30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2日
3.报名地点:天等县教育局人事股
4.报名提交材料(2-4项上交复印件):
(1)《天等县县直学校校长竞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
(4)荣誉证书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竞职演说环节。
四、竞聘程序
(一)竞职演说(时间:待定。地点: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1.内容:①本人经历、竞聘优势、工作思路及任职目标等;②回答三个与教育有关的问题。
2.形式:采用竞聘演讲及现场问答方式进行。
3.竞聘演说量化计分,总分50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演说时间20分钟。
4.评委组成:评委由县教育局聘请。
(二)资格和实绩考核加分办法
1.教育教学管理加分(20分)
(1)所在学校近四年来获得县级学校常规管理先进奖的每次加3分。
(2)所在学校近四年来获得县级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奖的,按以下加分:一等奖加3分/次,二等奖加2分/次,三等奖加1分/次。
担任校长职务的按以上标准加分,担任副校长职务的按以上分值的50%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2.任职资历加分(10分)
(1)任中学、中心小学校长资历加分=任职年限╳1分;任中学、中心小学副职资历加分=任职年限╳0.5分。此项加分累计不超过8分。
(2)在乡镇有任职经历的,任校长加2分,任副校长加1分。
3.任职资格加分(10分)
(1)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加2分,本科加1分,大专加0.5分。
(2)取得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教师资格加2分,一级教师资格加1分。
(3)近四年年度考核:每个优秀等次加1.5分,每个合格等次加1分。
4.荣誉加分(10分)
(1)2016年9月1日以来,个人获国家、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含两办)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荣誉的,分别加4、3、2、1分。
(2)2016年9月1日以来,个人获自治区、市、县级名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分别加3、2、1分。
同一年度同一类荣誉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所有个人荣誉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三)组织考察
选取每个竞聘岗位综合成绩前三名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资料等,全面深入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同考察对象面谈。
五、聘任
(一)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任人选。
(二)任前公示。将拟聘任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任;经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不宜聘任的,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顺延替补聘任人选。
(三)行文聘任
将拟任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由县教育局下发任命文件,县编办和县人社局按有关程序办理编制、人事及工资转接手续。
六、校长管理
经公开竞聘拟聘任的任职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者予以正式聘任。
七、待遇
享受国家及我县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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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