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来宾市市直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35人公告

  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和《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精神,经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中共来宾市委编委办、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来宾市直高中阶段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以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引进紧缺急需高中阶段教师3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9日~2003年7月9日期间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9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来宾市2021年市直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引进对象:必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六所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2.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高校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3.广西师范大学及其他省(市)立师范大学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4.南宁师范大学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5.其他本科师范院校的优秀毕业生、研究生。

  6.获得高中、中职或高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研究生。

  (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年龄、工作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7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招聘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纳入总量管理人员,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引进人员符合来宾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条件的,经中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享受来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的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执行,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9日起,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等方面的问题,报考人员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来宾市2021年市直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所列的单位联系人(资格审查人员)联系。

  (二)岗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9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17:00。报考人员可在来宾人才网下载《2021年度来宾市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等扫描件。所有报名材料按照姓名+报名岗位的格式命名,发送到报名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查阅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7月9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18:00。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7月15日19:00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开展面试。此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进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2021年7月17日上午9:00在来宾市第八中学教学博学楼。

  2.核验材料。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于7:30前准时到达面试地点,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候考室参加抽签排序、等候面试。考生必须提供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如因验证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3.面试方式: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

  4.面试内容:面试按专业分组进行,必须与报考岗位科目相符。教材为我市2021年春季学期所用教科书。面试的题本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命题。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面试达不到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6.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2021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招聘单位、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一)审批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签订合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人事教育科,0772-4228526;

  来宾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72-427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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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来宾市市直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

  2021年度来宾市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9日

2021广西南宁市卫生学校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9人公告

  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南宁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聘用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实施意见》 (南编〔2012〕62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定于2021年12月开展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职位)

  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给我校的编制计划函复,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9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见附件1)。

  四、信息公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布招聘信息:从2021年12月3日起至12月13日止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nnswx.cn/)公布和校内公告《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南宁市卫生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的规格粘贴当年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报名时间:从2021年12月3日起至12月13日止。

  3.报名地点:南宁市卫生学校相思湖校区综合图书馆16楼人事科1610、1612号房(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16号)。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1)《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原件收复印件;(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3)提供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4)当年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1.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验证制度。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实《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的各项信息与原件证件材料是否一致,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计算的,均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含当日);学历教育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1年12月3日上午8:30起至12月14日下午17:30止。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因岗位特殊,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开考。

  (五)发放考试准考证时间

  经资格审查验证合格的考生,发放考试准考证。报考者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准考证需在本人照片处加盖学校公章才有效。

  五、考试

  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能否胜任岗位(职位)的能力进行考试评估。

  (一)  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管理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内容。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0:30。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12月17日- 12月27日在学校公告栏予以张榜公布,报考人员也可向学校人事科咨询,电话:3370603、 3370605。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教辅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人选到市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笔试、面试总成绩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经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

  八、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及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非实名编制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九、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指导、业务管理;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二)认真做好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和学校干部职工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招聘考试题目的;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

  (五)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人事科:3370603;纪检监察室:33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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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南宁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南宁市卫生学校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卫生学校

  

2021年12月3日

2021广西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13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我区中小学教师,适应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我区确定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13名,其中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专任学科教师9名,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专任学科教师4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性质

  (一)本次公开招聘单位全部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1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使用实名编制)》(见附件1)、《2021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见附件2)。

  (二)关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乡镇初中、完全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与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合格学历。

  (五)有比较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1年10月18日为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8日至2003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地点: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一楼报告厅(梧州市龙圩区苍海一路15号)。

  (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及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应聘者可以提前下载《2021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填写好应聘学校、岗位及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面试资格。

  2.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考生的证件材料初审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4.应聘者应诚信报名,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 龙圩区在职在编教师、聘用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非龙圩区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

  (一)面试比例

  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及以上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1:3比例的岗位需报龙圩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不开考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

  面试地点:梧州市龙圩第一实验小学(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兴路62号)

  (三)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依时到达面试指定地点,准时参加面试,逾期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面试结束现场公布成绩。

  六、考核、体检、公示、录用

  (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体检

  由招聘部门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在录用公示前,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发布录用公示后,如有考生放弃,不再递补。

  (三)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宜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774-266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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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使用实名编制)》

  2.《2021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3.《2021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 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广西梧州市交通幼儿园招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财务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财会方面专业,掌握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有独立做账能力,有财务工作经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会计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4.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有爱心、耐心,务实稳重,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管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得;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请先在招聘公告上自行下载报名表,将填好的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至邮箱:jiaotongyou3827329@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报名简历。本单位将会对所递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2.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本单位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三、工作待遇

  1.通过面试录取者,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与事业单位相应等级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同工同酬,享受五险一金,享受法定节假日休假。

  不明事宜请咨询我单位办公室,咨询电话0774-3827329

2021广西梧州市交通幼儿园招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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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州市交通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交通幼儿园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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