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宁波市余姚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卫生技术人员217人公告

2024浙江宁波市余姚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卫生技术人员217人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余姚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2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以下其中一项:

1.宁波市户籍、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已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社会人员和宁波市户籍或生源(宁波生源是指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在宁波市)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放宽至浙江省户籍或生源(浙江生源是指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在浙江省)。

3.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相关专业毕业生;精神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专业毕业生;在余姚市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连续工作满两年并现在岗(工作时间截止2024年4月17日,下同)、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初级(士)及以上资格的人员,户籍不限。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人员可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户籍落户时间截止2024年4月17日。

余姚市定向培养毕业生限报岗位为临床岗位(岗位编码38);临床岗位(岗位编码38)限余姚市定向培养毕业生报考。

余姚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在编人员和已被确定为拟聘用(录用)人员(含已选定用人单位的余姚市定向培养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失信行为等,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1993年4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对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或报考定向岗位者,放宽至1988年4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或具有相应副高级职称及以上资格者,放宽至1978年4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报考者所持的学历证书须符合招聘岗位参加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对文凭的相关要求]。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

4.要求须具有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培养(训)方向须与专业(方向)要求相符;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生由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培训方向、培训周期相关证明,并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并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成绩合格证明)。

5.国(境)外人员应聘时,同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参考所学主干课程为准[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6.对报考市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岗位者(不包括报考定向岗位者),要求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具有相应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简章中市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包括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四院(上述市级医院不含分院,下同)、市三院、市疾控中心、市卫校、市急救站。

7.报考定向岗位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其中报考市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医师类定向岗位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

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时间:4月28日~4月30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余姚市卫生进修学校(世南西路139号),具体场地分布根据岗位编码见校内引导牌。

办法:持本人有效的户口簿(户籍证明,户籍不限者可免)、身份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就读证明或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和岗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以及《余姚市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到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缴纳考务费50元。

仅符合招聘对象第3点中“在余姚市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连续工作满两年并现在岗、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初级(士)及以上资格的”报考者,以及报考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岗位编码25、144)的报考者,还需提供工作证明(附件3,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盖章)、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报考研究生岗位者,需一并提交毕业论文或毕业论文的设计材料(无法确认研究方向的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未列入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的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要求提供主干课程和学校相关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准考证发放: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及《领取准考证通知书》领取,具体时间、地址以报名当天发放的《领取准考证通知书》为准。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18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按100分计算。应聘者若笔试成绩不足60分,且低于同类岗位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平均成绩的90%(其中市急救站及大岚镇卫生院、四明山镇卫生院、鹿亭乡卫生院所有岗位的应聘者按80%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则淘汰。未按规定参加笔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报考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编码1~31),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

(三)面试

在笔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以下比例确定排名在前的应聘者为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聘岗位指标为1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指标为2至4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指标为5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护理类岗位的面试以实践考试形式进行;其他类岗位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同类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仅有1人的,若应聘者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淘汰。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9月17日发布)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考察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成绩合格证明)[2024年毕业的国(境)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其中报考余姚市定向培养毕业生指定临床岗位(岗位编码38)的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抽签决定)自行依次选定用人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选定用人单位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予以聘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在聘用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的手续),并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的具体专业岗位由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若不服从拟聘用专业岗位安排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相关规定

1.本次招聘,因考生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其他原因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2.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经试用期(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者,需按照正常的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时间规定参加考试,若在2026年12月31日前仍未能通过相应的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则解除聘用合同。定向岗位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须至少满7年(不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院、市四院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编制管理。

3.定向培养毕业生岗位(岗位编码38)具体用人单位及岗位指标:小曹娥镇卫生院1、黄家埠镇卫生院1。

4.报考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岗位(含已备注从事方向的岗位)的人员,招聘录用后根据所在单位工作需求,从事本院或下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工作。

5.本简章中所称的同类岗位为临床类岗位、医学影像诊断类岗位、麻醉类岗位、口腔类岗位、中医类岗位、中西医结合类岗位、针灸推拿类岗位、公共卫生类岗位、药学类岗位、中药类岗位、医学检验类岗位、眼视光技术类岗位、医学影像技术类岗位、康复治疗类岗位、生物医学工程类岗位、护理类岗位。

6.根据相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具体按《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7.招聘工作相关通知、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y.gov.cn/col/col1229454684/index.html,站群导航-市卫生健康局)上公布。报名现场亦不再发放本简章及附件,应聘者请自行下载。

8.余姚市卫生健康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单位招聘事业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余姚市卫生健康部门无关。

9.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该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本简章由余姚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89554155、89554153;监督电话:8955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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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岗位及指标(另附)

2.余姚市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工作证明

余姚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7日

原标题:2024年余姚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y.gov.cn/art/2024/4/17/art_1229136657_4381138.html

2024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2024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为40周岁以下,指1984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9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 5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横溪镇政府409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2826409;联系人:黄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 5月13日17:00止,报名者将报名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拍照或扫描件及近期免冠电子彩照以文件夹形式发送至邮箱hengxzp001@163.com。网上报名者需在面谈当天提供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5.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6.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

(二)考试

1.按照招聘指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考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主要采取面谈形式,主要与应聘人员的交流为主。面谈官通过交流情况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

(三)体检

按照招聘指标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说明

1.以上岗位试用期三个月,薪资待遇年应发收入4-5万元(含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公积金)。

2.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应聘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2826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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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原标题: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24/5/8/art_1229117181_4386631.html

2024浙江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关于招聘司法协理员8人公告

2024浙江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关于招聘司法协理员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越城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岗位职责

承担局机关及基层镇街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综合性材料撰写、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司法行政工作;

(三)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四)绍兴市下辖六个县市区户籍、40周岁以下公民(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取得境内高校的学历、学位证书时间或境外高校的学历、学位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时间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党纪政纪受处分期内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3)因违纪违规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辞退、解聘的;(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有其他不适宜报名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2024年5月24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退役军人证书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Ycqsfj_gov@163.com,联系电话:0575-88645405。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2024年5月28日16:00;资格初审由越城区司法局负责,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理由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报考人员请及时查收,未通过初审人员可于2023年5月29日16:00前再次提交材料报名,再次接受审核。

2.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2024年5月31日16:00;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免冠一寸照2张、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退役军人证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前往丰山路277号(越城区社区矫正中心)进行现场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3.若在资格复审复核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等相关材料;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该类人员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报考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则按相关规定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考。

(三)考试方式:

1.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为50分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则按笔试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笔试主要考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面试着重考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语言表达以及举止仪表。

3.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总成绩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终得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合格人员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如有严重违规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辞退。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三)报考的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一致的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资格复审复核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四)越城区已在编编外用工不得报考。

(五)考试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雇员储备库,如司法协理员缺额,可从储备库中按岗位设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补,有效期至录用公告公布之日起一年。

(六)录用人员报酬待遇按越城区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七)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八)咨询电话:0575-88645405。

附件: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2024年5月13日

原标题: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关于招聘司法协理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xyc.gov.cn/art/2024/5/13/art_1229446491_4164753.html

2024浙江温州瑞安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76人

2024浙江温州瑞安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76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素质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硕士研究生应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4年5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籍贯,博士研究生放宽至全国户籍;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或3所“省市共建”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均不含独立院校,下同);

(二)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毕业院校须为第二轮“双一流”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或浙江省3所“省市共建”高校;

(三)国(境)外位列最新QS(泰晤士、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前200名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毕业院校须为第二轮“双一流”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院校或3所省部市共建共商高校;

(四)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有代码的专业资格审查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zsml/zyfx_search.jsp)“2024年硕士专业目录查询”。“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若报名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相近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三)“1001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专业要求不限;具体用人单位及岗位由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考生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四)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20日(“1001岗位”截止到考生实际报名的前一天)。

(五)截止到2024年5月20日(“1001岗位”截止到考生实际报名的前一天),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六)岗位一览表中的用人单位,如机构改革后单位名称变更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为准。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1001岗位”采用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2024年12月3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2024年12月31日17时。

报名人员要在报名时间内按以下要求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如李四+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硕士研究生)发送至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子邮箱rarsjsy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须制作成1个(切勿多个)PDF格式文档,要求简洁美观、目录清楚、内容清晰。材料涵盖以下内容并依次按目录及要求整理(如有缺项,且不影响报名资格的,可在目录下写“无”):

①自我介绍。要求字数300字内,正文用仿宋4号字体。

②2024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③身份证。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④户口簿。要求提供有效户口簿首页、户主信息页及本人信息页。

⑤学历证书。要求提供高校各层次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目前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学位证书。要求提供高校各层次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已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已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相应学位证书无需提供。

请报名人员注意,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在收到回复邮件后才算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若出现技术原因导致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77-65812876)。

2.除“1001岗位”外,其他岗位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2024年5月23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2024年5月24日17时。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上传)相关信息。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1001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信息、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仅用于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纳入最后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001岗位”报考对象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笔试直接入围资格复审。

笔试时间、地点,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事项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由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1001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并向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面谈)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照片);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4届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相应《教育部学籍在线验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打印),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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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考生专业为“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的,若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

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入围资格复审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作自动放弃,也不再递补复审。

(四)面试(面谈)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谈)。

“1001岗位”采用面谈的方式;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根据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面试(面谈)成绩相同,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面试(面谈)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若“1001岗位”在面谈后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将采用“随报随考”的方式不定期举行面谈,直至在报名时间内完成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面谈)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考察期间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放弃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度,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将户口迁移到瑞安市。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4年5月15日17:00前(逾时不再受理申请)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4年5月16日前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专科起点的毕业生均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三)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六)本次招聘无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由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0577-65812876.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9/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公招公选)

附件:

1.2024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2024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1岗位”报名表.doc

3.相关高校清单.xls

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

原标题:2024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uian.gov.cn/art/2024/5/10/art_1229728918_4236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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