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广东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劳务派遣岗位招聘39人公告

2024上半年广东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劳务派遣岗位招聘39人公告

为满足学校高水平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举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以深圳技师学院为基础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39人,具体岗位见《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4年上半年劳务派遣岗位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符合《深圳技师学院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办法》规定,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计划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者请登录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人才招聘网络平台(https://www.ssti.net.cn/html/jzgzp,jzgzp/index.html)进行报名。

(二)报名上传资料

应聘者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及以下学段的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自2024年5月6日9:00至2024年5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或查看相关信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或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按无效报名处理。

4.应聘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者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则相应的三级专业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应聘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应聘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6.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在征得应聘者本人同意后,对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优先从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中进行调剂。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时间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16—17日。

(二)资格初审办法

所有成功报名的应聘者均先进行网上简历预审,简历预审后按照不高于招聘人数1:10的比例择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不足1:10的按照实际简历预审合格的人数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初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核环节。

(三)资格初审材料

1.基本材料:应聘者的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及以下学段的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聘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为工作经历。

(2)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资格初审不合格。

2.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查结果为准。

3.本次招聘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相关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应聘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或之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条件。

六、考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由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规则等另行通知。

七、考核结果公布

考核总成绩在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网站公布7日。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学校根据考核成绩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及资格复审

学校组织现实表现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对考察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及资格复审的具体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九、聘用审批

(一)拟聘人员确定

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聘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二)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天。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的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经校党委会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统一派遣至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工作。考生原则上应在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需报请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亓老师,+86-0755-83774506。

王老师,+86-0755-83753048。

电子邮箱,renshichu703@ssti.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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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上半年劳务派遣岗位招聘计划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应聘者招聘系统操作手册

深圳技师学院

2024年4月23日

原标题: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 2024年上半年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sti.net.cn/html/jzgzp,jzgzp/21193.html

2024上半年云南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2

2024上半年云南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2人)

为加强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州综合交通发展中心(州地方公路管理处)2024年上半年计划考核招聘2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西双版纳州综合交通发展中心,为州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加挂州地方公路管理处牌子。主要职责:组织开展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产业政策基础性和智慧交通发展前瞻性研究;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承担地方铁路、机场、轨道交通及其项目、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技术指导和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新业态发展工作和道路运输技术服务与事务性工作;配合参与综合交通项目前期研究、建设、管护单位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地方公路(桥梁)和地方高速公路管理养护等有关工作;负责公路“路长制”、铁路“双段长制”事务工作及县(市)有关工作的机制运行;承担地方公路事业发展状况调查工作并提供专业建议;承担地方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审批建议及地方公路网信息化和网络安全服务保障等技术服务工作。

二、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面试,综合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西双版纳州综合交通发展中心(州地方公路管理处)计划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名。岗位要求和条件详见《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州综合交通发展中心)》(附件1)。

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6.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以往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与西双版纳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未满3年的人员和定向委培生、委托培养生;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8:00至5月24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dfglglc@126.com。邮件标题须以“姓名+联系电话”为文件名(以文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亚,联系电话:0691-2126525,13988128728。

3.报名所需材料:

(1)《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Excel格式、PDF格式各一份);

(2)《承诺书》附件4(PDF格式),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无亲笔签名的,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报名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PDF格式);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PDF格式)(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待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进行复审);

(5)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

(6)本人获得的各类奖励、证书等材料(PDF格式)。

(7)其他证明本人资格条件评比涉及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知识储备、专业水平的有效证明文件材料。

以上材料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原件。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招聘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认真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资格条件评比环节。

(三)资格条件评比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组织对符合条件人员资格条件评比(对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学历层次、技能技术水平、政治面貌、担任职务、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国家政策奖励情况等给予指标分值。见附件3)。指标分值自高到低排序,并按不低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资格条件评比分数按30%比例计入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

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现场认真进行复核。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线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签订《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发放《面试考核通知书》。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和自动放弃情况,根据空缺情况进行递补。

(五)面试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70%,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六)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复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受聘人员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其它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必须详细填写有效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及时登录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窗口网站、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报考人员报名时资格审查、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若发生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关注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复审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明确违约责任。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

(五)聘用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职规避情形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回避。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遵守招聘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未尽事宜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州纪委州监委驻州人民政府办纪检监察组:0691-2122265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48541

附件:1.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

2.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

3.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上半年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资格条件评比评分规则

4.承诺书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1: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州综合交通发展中心).xlsx

附件2: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上半年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资格条件评比评分规则.docx

附件4:承诺书.docx

附件5:研究生专业目录(2022版).pdf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0日

原标题: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 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sbn.gov.cn/jtj/74617.news.detail.dhtml?news_id=2918896

2024上半年四川南充市南部县事业单位考调10人公告

2024上半年四川南充市南部县事业单位考调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部县公务服务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公开考调名额为10名,具体岗位详见《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本次考调面向南部县域内在编在职一般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考入事业单位后必须按政策变更身份)。

(二)考调条件

参加考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与考调岗位要求相符的身份性质及条件;

2.报考人员必须具备考调岗位的条件及要求(详见《一览表》);

3.具有与考调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次考调服务年限及工作经历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5月22日(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5588190,地址:南部县桂冠路8号政务中心大楼七楼714室)。

3.报名要求: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考调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否则,按比例调减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调资格。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scnanbu.gov.cn/,下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者自行登录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办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日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之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调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人事档案,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且属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

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17-5588190

监督电话:

南部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17-538555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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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5月10日

原标题: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nanbu.gov.cn/zwgk/fdzdgknr/zkly/klxx/202405/t20240510_1970153.html

2024上半年四川南充市南部县事业单位考调10人公告

2024上半年四川南充市南部县事业单位考调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部县公务服务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公开考调名额为10名,具体岗位详见《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本次考调面向南部县域内在编在职一般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考入事业单位后必须按政策变更身份)。

(二)考调条件

参加考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与考调岗位要求相符的身份性质及条件;

2.报考人员必须具备考调岗位的条件及要求(详见《一览表》);

3.具有与考调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次考调服务年限及工作经历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5月22日(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5588190,地址:南部县桂冠路8号政务中心大楼七楼714室)。

3.报名要求: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考调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否则,按比例调减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调资格。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scnanbu.gov.cn/,下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者自行登录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办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日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之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调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人事档案,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且属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

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17-5588190

监督电话:

南部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17-538555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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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5月10日

原标题: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nanbu.gov.cn/zwgk/fdzdgknr/zkly/klxx/202405/t20240510_1970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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