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广州市黄浦区招聘初级雇员1人公告

2024广东广州市黄浦区招聘初级雇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编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初级(五级)雇员1名,详见《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介绍:主要负责日常行政服务等辅助性综合事务。

二、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

(五)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本公告报名首日)。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八)工作经历计算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本公告报名首日。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公告

公告于2024年4月24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三个工作日,2024年4月28至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及电话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委党校教研楼201研讨室(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萝大道39号),联系电话:020-83277869、020-82053642。

3.报名资料

(1)《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一份,报名者须提前上网下载并填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等材料(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7)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

(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4.报名方式

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不予报名,报名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人员类型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我单位联系。聘用前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聘用后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责任由考生自负。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后7个工作日内,本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面试。

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超过3:1,则延长报名时间1天,原报考条件不变。如延长报名时间截止,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仍未超过3:1,则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考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进入体检环节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同分的,按《岗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试行)》执行。

体检由区委编办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区委编办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区委编办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我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复查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递补与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区委编办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考生,如递补,则按面试成绩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5.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离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初级(五级)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两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区委编办将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其它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区委编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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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docx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原标题: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招聘初级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zpgg/content/post_9613885.html

2024广东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招聘聘用人员1人公告

2024广东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招聘聘用人员1人公告

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第三类1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综合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文艺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从事全媒体新闻采编、撰稿、网络信息传播工作等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

3、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4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至28日。根据招聘条件,由市文联负责报考资格审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开考比例为1: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1、笔试

时间:2024年6月3日10:00~12:00。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文联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文联负责组织,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文联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市文联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文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文联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如因特殊情况对考试时间、方式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东莞市文联将另行通知考生,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及时留意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22837237; 联系人:吴小云

附件: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

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5月14日

原标题: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gkzp/bzwryzp/content/post_4202737.html

2024广东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招聘聘用人员10人公告

2024广东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招聘聘用人员10人公告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为正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10名聘用人员,其中第二类1人、第三类3人、第四类3人、第五类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6个岗位共10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工程建设管理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第二类、第三类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用“00*岗位+名字”命名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30245657@qq.com,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

(3)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电子证件照);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其他材料(新聘用四类或以下类别普通聘员,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3、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8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5月31日。根据招聘条件,由我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原途径发放电子版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开考比例为1:3,报考第二类或第三类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

时间:2024年6月1日9:00~11:00。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城建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城建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网站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22411528;联系人:戴建章

附件: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x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

原标题: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gkzp/bzwryzp/content/post_4202773.html

2024广西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免笔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人公告

2024广西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免笔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直属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与南宁市戏剧院、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机构,集成了南宁市邕剧团、南宁市粤剧团的舞台演出优势及从事民族音乐、剧本创作、艺术研究、非遗保护等门类的科研力量,为南宁市唯一一个专业从事民族艺术研究、保护、展演、传承的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13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gl.nanning.gov.cn)、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

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发布地址: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报名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71-3334119。

3.报名地点:南宁市秀厢大道东段75号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707室。

4.报名要求: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岗位相符的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或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的,不予受理或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5月20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5月21日至2006年5月20日)。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5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

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报考者在报名材料审查通过后列为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进入面试,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按1:2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如果还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名单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公告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如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30人,则该岗位需统一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将于笔试开展前2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含短信、邮件)通知。以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用于筛选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三)面试       

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方式,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将于面试开展前2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含短信、邮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时长约15分钟左右/人,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同时公布于面试考场,如考生面试成绩同分则当场进行加试。

(四)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察人选。

2.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能定为体检、拟聘人选。考察人选自动放弃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最终结合考察、体检等情况,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选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和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予以录用。单位将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三)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四)未尽事宜由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1031;    

招聘咨询电话:0771-3334119。

附件:1.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

2024年5月13日

原标题: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nanning.gov.cn/tzgg/t5920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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