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四川宜宾市江安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5人

2024上半年四川宜宾市江安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5人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江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信息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ksbm.yibin.gov.cn/)发布。

一、考核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核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留学回国人员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核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及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江安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书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书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江安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0)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至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江安县市民中心610室)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核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张贴照片。报考者请自行打印《江安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本公告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2份后,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或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在任一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对虚假、恶意进行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资格审查

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信息表》2份,请报考者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有效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考评方式

(一)笔试

1.岗位代码为KH2024101至KH202406的6个岗位,通过现场报名审核合格的考生人数大于35人的岗位,则先进行笔试筛选,小于等于35人的岗位不笔试。是否进行笔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笔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2.需笔试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35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各岗位具体的考评形式详见《岗位表》。

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不笔试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岗位代码为KH2024101至KH2024106的6个岗位待现场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

2.面试主要形式及范围

结构化面试岗位:主要考评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专业技能面试岗位(江安县文化馆):主要考评报考人员现场钢琴演奏、即兴伴奏的能力水平,声乐表演表现力,合唱指挥能力水平,戏剧表演水平以及对音乐的理论赏析。

专业技能面试岗位(卫生):主要考评医务人员应具备的诊断、治疗基本操作技能和临床急诊、急救技术的熟练掌握程度,考评医务人员的临床思维应变能力,特别是掌握的理论知识和临床实践经验相结合的思维判断能力,考评医务人员基本技能的规范化操作程度。

试讲岗位:主要考评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教育教学思路清晰程度、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教育教学方法的应用等。    

(三)考核总成绩

需先进行笔试筛选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核招聘名额,按照各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到资格审查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再安排体检。

(二)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三)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县人社局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待遇和管理

按本公告招聘的人才符合江安县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按照江安县现有政策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人才引进待遇咨询电话: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0831-2639235。

十一、特别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更改)、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核招聘江安县组织人社部门未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的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人才引进政策由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卢老师,联系电话:0831-2639235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老师,联系电话0831-2620738

江安县卫生健康局:朱老师,联系电话:0831-2629669

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陈老师,联系电话:0831-262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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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安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情况表

2.江安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原标题:江安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ja.gov.cn/zwgk/jbxxgk/rszk/202404/t20240424_1979498.html

2024上半年云南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2

2024上半年云南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2人)

为加强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州综合交通发展中心(州地方公路管理处)2024年上半年计划考核招聘2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西双版纳州综合交通发展中心,为州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加挂州地方公路管理处牌子。主要职责:组织开展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产业政策基础性和智慧交通发展前瞻性研究;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承担地方铁路、机场、轨道交通及其项目、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技术指导和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新业态发展工作和道路运输技术服务与事务性工作;配合参与综合交通项目前期研究、建设、管护单位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地方公路(桥梁)和地方高速公路管理养护等有关工作;负责公路“路长制”、铁路“双段长制”事务工作及县(市)有关工作的机制运行;承担地方公路事业发展状况调查工作并提供专业建议;承担地方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审批建议及地方公路网信息化和网络安全服务保障等技术服务工作。

二、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面试,综合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西双版纳州综合交通发展中心(州地方公路管理处)计划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名。岗位要求和条件详见《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州综合交通发展中心)》(附件1)。

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6.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以往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与西双版纳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未满3年的人员和定向委培生、委托培养生;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8:00至5月24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dfglglc@126.com。邮件标题须以“姓名+联系电话”为文件名(以文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亚,联系电话:0691-2126525,13988128728。

3.报名所需材料:

(1)《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Excel格式、PDF格式各一份);

(2)《承诺书》附件4(PDF格式),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无亲笔签名的,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报名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PDF格式);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PDF格式)(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待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进行复审);

(5)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

(6)本人获得的各类奖励、证书等材料(PDF格式)。

(7)其他证明本人资格条件评比涉及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知识储备、专业水平的有效证明文件材料。

以上材料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原件。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招聘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认真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资格条件评比环节。

(三)资格条件评比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组织对符合条件人员资格条件评比(对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学历层次、技能技术水平、政治面貌、担任职务、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国家政策奖励情况等给予指标分值。见附件3)。指标分值自高到低排序,并按不低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资格条件评比分数按30%比例计入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

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现场认真进行复核。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线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签订《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发放《面试考核通知书》。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和自动放弃情况,根据空缺情况进行递补。

(五)面试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70%,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六)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复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受聘人员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其它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必须详细填写有效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及时登录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窗口网站、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报考人员报名时资格审查、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若发生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关注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复审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明确违约责任。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

(五)聘用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职规避情形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回避。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遵守招聘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未尽事宜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州纪委州监委驻州人民政府办纪检监察组:0691-2122265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48541

附件:1.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

2.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

3.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上半年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资格条件评比评分规则

4.承诺书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1: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州综合交通发展中心).xlsx

附件2: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上半年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资格条件评比评分规则.docx

附件4:承诺书.docx

附件5:研究生专业目录(2022版).pdf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0日

原标题: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 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sbn.gov.cn/jtj/74617.news.detail.dhtml?news_id=2918896

2024上半年四川南充市南部县事业单位考调10人公告

2024上半年四川南充市南部县事业单位考调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部县公务服务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公开考调名额为10名,具体岗位详见《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本次考调面向南部县域内在编在职一般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考入事业单位后必须按政策变更身份)。

(二)考调条件

参加考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与考调岗位要求相符的身份性质及条件;

2.报考人员必须具备考调岗位的条件及要求(详见《一览表》);

3.具有与考调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次考调服务年限及工作经历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5月22日(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5588190,地址:南部县桂冠路8号政务中心大楼七楼714室)。

3.报名要求: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考调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否则,按比例调减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调资格。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scnanbu.gov.cn/,下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者自行登录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办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日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之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调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人事档案,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且属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

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17-5588190

监督电话:

南部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17-538555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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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5月10日

原标题: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nanbu.gov.cn/zwgk/fdzdgknr/zkly/klxx/202405/t20240510_1970153.html

2024上半年四川南充市南部县事业单位考调10人公告

2024上半年四川南充市南部县事业单位考调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部县公务服务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公开考调名额为10名,具体岗位详见《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本次考调面向南部县域内在编在职一般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考入事业单位后必须按政策变更身份)。

(二)考调条件

参加考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与考调岗位要求相符的身份性质及条件;

2.报考人员必须具备考调岗位的条件及要求(详见《一览表》);

3.具有与考调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次考调服务年限及工作经历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5月22日(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5588190,地址:南部县桂冠路8号政务中心大楼七楼714室)。

3.报名要求: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考调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否则,按比例调减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调资格。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scnanbu.gov.cn/,下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者自行登录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办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日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之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调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人事档案,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且属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

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17-5588190

监督电话:

南部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17-538555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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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5月10日

原标题:南部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nanbu.gov.cn/zwgk/fdzdgknr/zkly/klxx/202405/t20240510_1970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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