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贵州毕节市能源局毕节市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岗位继续接受报名

2024贵州毕节市能源局毕节市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岗位继续接受报名公告

根据《毕节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及我局人才引进工作安排,结合当前实际报名情况,经研究决定,毕节市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毕节市能源发展技术中心在《毕节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市直全职事业)》中报名序号170号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171号岗位(管理岗位民商法学)将继续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参照《毕节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要求,请应聘者确保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857-8617890

特此公告

毕节市能源局

2024年5月6日

原标题:毕节市能源局关于毕节市2024年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岗位继续接受报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bijie.gov.cn/xxfb/tzgg/rszp/202405/t20240506_84513219.html

2024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招聘方案

2024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招聘方案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是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研究机构,是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全院现有12个研究所(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区域经济研究所、城市经济研究所、农村发展研究所、对外经济研究所、历史研究所、社会研究所、文化研究所、民族研究所、法律研究所、工业经济研究所、传媒与舆情研究所),2个科辅部门(《贵州社会科学》编辑部、图书信息中心),8个行政处室(党政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科研处、智库工作处、财务处、离退休干部处)。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6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6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6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注: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sky.guizhou.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5月30日到2024年6月10日。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方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通过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gzsdata.bjpass.com/site/JfaUVb)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2024年6月13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gzsdata.bjpass.com/site/JfaUVb)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进入考场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考生在报名表备注栏加以说明,并提供有关课程证明至指定邮箱gzskyrsc@163.com。

(3)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账号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4)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5)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如果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4年6月13日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提交报名申请。

(6)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7)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及材料,如网上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2024年6月14日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2024年6月14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gzsdata.bjpass.com/site/JfaUVb)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名期间(2024年6月13日17: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17:00后)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024年6月14日12:00前进行修改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但不得再改报岗位。

2024年6月14日12:00后至2024年6月14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审核。

3.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6月15日17:00前登陆网上报名平台(http://gzsdata.bjpass.com/site/JfaUVb)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20日9:00至2024年6月21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gzsdata.bjpass.com/site/JfaUVb)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1-85600573(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6.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1380、0851-88236875(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5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科目和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为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90分,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对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降低为75分。

(4)笔试成绩将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考诚信名单,五年内不得参加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通过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gzsdata.bjpass.com/site/JfaUVb)在线打印的《贵州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本人手写签名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考察程序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

(3)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定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因不可抗力导致需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其它资格条件和备注要求提供。

(7)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布。面试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折算百分制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折算百分制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测评。

总成绩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情形等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确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聘用手续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联系电话:0851-85600573(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1-85606722(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监察室)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doc

2.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2024年5月30日

原标题: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政务信息宣传岗位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405/t20240530_84706956.html

2024贵州黔西南州兴仁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1人公告

2024贵州黔西南州兴仁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1人公告

为加强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经研究,2024年兴仁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含高职、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诚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能胜任岗位工作。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6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人员和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但要确保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符合条件的特殊对象年龄放宽具体年限以国家、省、州相关文件为准。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9.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招聘专业均含全日制、自考、函授、技师院校等所列专业,专业名称一致但代码不同的,均可报考。

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网址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对于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资格复审时须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认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定向服务兴仁市“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兴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兴仁市户籍(兴仁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兴仁市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指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兴仁市服务的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兴仁市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入伍时户籍或身份证号为522322开头的退役士兵报考。其中,除退役士兵外,其余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含正在指定地点服务和服务期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

(3)定向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招聘岗位的,指限截至2024年6月11日在兴仁市连续任职满3周年以上且在职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报考;定向村(社区)专业化管理干部(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指限截至2024年6月11日在兴仁市村(社区)工作满3周年以上村(社区)专业化管理干部(城市社区工作者)报考。

(4)定向兴仁市户籍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稳定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指限截至2024年6月11日具有兴仁市户籍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稳定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毕业生报考。

(5)定向兴仁市户籍或兴仁市生源招聘岗位的,指限截至2024年6月11日及以前取得兴仁市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码522322开头的人员报考。

(6)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关资格,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特殊情况,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

10.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黔西南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人员除外)。

3.截至2024年6月1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截至2024年6月11日服务期未满的在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4.截至2024年6月1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1.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08:30至6月13日17:00。

(二)网上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09:00至6月14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09:00至6月15日17: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3日09:00至7月6日15:00。

(五)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下午14:30-17:00。

若遇不可抗力等需调整报名、笔试考试等时间的,则另行通知。

六、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及问题咨询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和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须在2024年6月11日08:30至6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网址:http://219.152.63.192:16219/exam-system-examinee/xrgz),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表》,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报名系统中的信息应填尽填,如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等信息)。填写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特别提示

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在6月13日17:00以后就不能再次确认提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由于报名人数多,容易造成网络拥挤,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具体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必须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详细理由。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下一环节的,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向应聘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09:00至6月14日17:00。考生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网址:http://219.152.63.192:16219/exam-system-examinee/xrgz),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请直接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

3.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6月13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报名时间截止后(2024年6月13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四)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6月11日09:00至6月15日17:0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网址:http://219.152.63.192:16219/exam-system-examinee/xrgz)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成功的人员,须立即打印《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如出现某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向社会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因所报考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予以退费,改报岗位和退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7:00前。

七、加分确认及审查

(一)加分对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中给予相应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入伍时为兴仁市户籍或兴仁市生源的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加10分。

(二)加分方式

1.本次少数民族加分采用预加分方式进行(即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信息,直接给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资格复审时提交身份证进行复审,如信息错误的将取消加分)。

2.退役士兵采用现场加分的方式进行。加分审查期间,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表》及《加分申请表》各1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退伍证及《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武部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3.加分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生需与招聘单位联系加分事宜,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的,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加分工作在6月16日至6月17日期间完成。

八、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通过资格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成功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应于2024年7月3日09:00至7月6日15:0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网址:http://219.152.63.192:16219/exam-system-examinee/xrgz)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7月6日下午14:30—17:00

笔试科目实行分类考试,分为综合知识类(A类01);医学基础知识类(B类02);教育综合知识类(C类03)三类科目,考生分别参加其报考岗位对应科目考试。

(四)考试形式:本次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查询: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公布笔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和方式。

笔试环节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达到90分(总分150分)及以上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其中定向招聘的(岗位代码为017、018、024、028、030、033、039、040、042、047、050、051、062、089、090)岗位笔试成绩(不含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放宽到80分。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九、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90分(不含加分)及以上,定向招聘(岗位代码为017、018、024、028、030、033、039、040、042、047、050、051、062、089、090)岗位放宽到80分(不含加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从高到低,按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公布。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环节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公布。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名单及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其他要求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印证材料: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1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复审。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学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具有认定教师资格规定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参加复审。已认定通过未获得证书的,可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证明复审,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定向招聘等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服务兴仁市“三支一扶”计划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和服务于兴仁市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招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情况等内容)。

(2)定向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定向村(社区)专业化管理干部(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提供任职文件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所任职务、是否任满3年等内容)。

(3)定向兴仁市户籍(兴仁市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兴仁市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提供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4)定向兴仁市户籍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稳定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须持兴仁市农业农村局(兴仁市乡村振兴局、兴仁市生态移民局)出具其属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稳定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毕业生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5)定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招聘岗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招聘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开展。报考医学专业技术(岗位代码为061至070)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医学基础知识结构化方式进行;报考高、初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代码为071至088)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学科学段现行教材无生课堂方式进行;报考兴仁市下山镇典母小学(岗位代码089)和兴仁市波阳镇田湾小学(岗位代码090)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综合知识结构化方式进行;其余招聘(岗位代码为001至060)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综合知识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

(三)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自行阅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总成绩和名次。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环节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环节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环节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所有成绩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进行公布。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做出诊断的,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考察由两名以上在职在编的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三、聘用审批备案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相关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完善聘用合同。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和试用期间待遇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执行。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并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在合同内具体约定,其中定向服务兴仁市“三支一扶”计划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招聘岗位(岗位代码为030、033、042、047、062、089、090)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不含“三支一扶”2年服务期)。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十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有关时间、地点等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发布。请报考者注意与招聘单位保持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表》中“咨询电话”栏,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一经提交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招聘简章》全部内容。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

(三)本次招聘工作于2024年8月31日前全部审批、聘用、备案结束。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时间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

(四)问题咨询。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任职条件设置,考生若咨询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资格条件等问题,请联系招聘单位、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岗位条件设置合理性、专业名称准确性等要认真审核把关,并负责做好考生咨询解答工作;考生若需咨询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和系统、报名表打印等技术问题可联系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59-621033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五)《招聘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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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原标题: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rsxx/sydwkl/202405/t20240530_84708461.html

2024贵州兴仁市事业单位招聘101人简章

2024贵州兴仁市事业单位招聘101人简章

为加强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经研究,2024年兴仁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含高职、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诚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能胜任岗位工作。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6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人员和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但要确保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符合条件的特殊对象年龄放宽具体年限以国家、省、州相关文件为准。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9.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招聘专业均含全日制、自考、函授、技师院校等所列专业,专业名称一致但代码不同的,均可报考。

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网址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对于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资格复审时须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认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定向服务兴仁市“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兴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兴仁市户籍(兴仁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兴仁市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指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兴仁市服务的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兴仁市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入伍时户籍或身份证号为522322开头的退役士兵报考。其中,除退役士兵外,其余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含正在指定地点服务和服务期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

(3)定向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招聘岗位的,指限截至2024年6月11日在兴仁市连续任职满3周年以上且在职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报考;定向村(社区)专业化管理干部(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指限截至2024年6月11日在兴仁市村(社区)工作满3周年以上村(社区)专业化管理干部(城市社区工作者)报考。

(4)定向兴仁市户籍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稳定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指限截至2024年6月11日具有兴仁市户籍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稳定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毕业生报考。

(5)定向兴仁市户籍或兴仁市生源招聘岗位的,指限截至2024年6月11日及以前取得兴仁市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码522322开头的人员报考。

(6)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关资格,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特殊情况,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

10.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黔西南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人员除外)。

3.截至2024年6月1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截至2024年6月11日服务期未满的在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4.截至2024年6月1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1.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08:30至6月13日17:00。

(二)网上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09:00至6月14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09:00至6月15日17: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3日09:00至7月6日15:00。

(五)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下午14:30-17:00。

若遇不可抗力等需调整报名、笔试考试等时间的,则另行通知。

六、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及问题咨询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和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须在2024年6月11日08:30至6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网址:http://219.152.63.192:16219/exam-system-examinee/xrgz),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表》,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报名系统中的信息应填尽填,如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等信息)。填写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特别提示

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在6月13日17:00以后就不能再次确认提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由于报名人数多,容易造成网络拥挤,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具体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必须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详细理由。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下一环节的,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向应聘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09:00至6月14日17:00。考生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网址:http://219.152.63.192:16219/exam-system-examinee/xrgz),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请直接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

3.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6月13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报名时间截止后(2024年6月13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四)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6月11日09:00至6月15日17:0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网址:http://219.152.63.192:16219/exam-system-examinee/xrgz)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成功的人员,须立即打印《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如出现某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向社会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因所报考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予以退费,改报岗位和退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7:00前。

七、加分确认及审查

(一)加分对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中给予相应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入伍时为兴仁市户籍或兴仁市生源的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加10分。

(二)加分方式

1.本次少数民族加分采用预加分方式进行(即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信息,直接给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资格复审时提交身份证进行复审,如信息错误的将取消加分)。

2.退役士兵采用现场加分的方式进行。加分审查期间,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表》及《加分申请表》各1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退伍证及《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武部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3.加分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生需与招聘单位联系加分事宜,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的,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加分工作在6月16日至6月17日期间完成。

八、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通过资格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成功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应于2024年7月3日09:00至7月6日15:0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网址:http://219.152.63.192:16219/exam-system-examinee/xrgz)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7月6日下午14:30—17:00

笔试科目实行分类考试,分为综合知识类(A类01);医学基础知识类(B类02);教育综合知识类(C类03)三类科目,考生分别参加其报考岗位对应科目考试。

(四)考试形式:本次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查询: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公布笔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和方式。

笔试环节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达到90分(总分150分)及以上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其中定向招聘的(岗位代码为017、018、024、028、030、033、039、040、042、047、050、051、062、089、090)岗位笔试成绩(不含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放宽到80分。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九、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90分(不含加分)及以上,定向招聘(岗位代码为017、018、024、028、030、033、039、040、042、047、050、051、062、089、090)岗位放宽到80分(不含加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从高到低,按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公布。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环节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公布。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名单及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其他要求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印证材料: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1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复审。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学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具有认定教师资格规定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参加复审。已认定通过未获得证书的,可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证明复审,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定向招聘等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服务兴仁市“三支一扶”计划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和服务于兴仁市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招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情况等内容)。

(2)定向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定向村(社区)专业化管理干部(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提供任职文件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所任职务、是否任满3年等内容)。

(3)定向兴仁市户籍(兴仁市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兴仁市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提供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4)定向兴仁市户籍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稳定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须持兴仁市农业农村局(兴仁市乡村振兴局、兴仁市生态移民局)出具其属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稳定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毕业生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5)定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招聘岗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招聘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开展。报考医学专业技术(岗位代码为061至070)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医学基础知识结构化方式进行;报考高、初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代码为071至088)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学科学段现行教材无生课堂方式进行;报考兴仁市下山镇典母小学(岗位代码089)和兴仁市波阳镇田湾小学(岗位代码090)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综合知识结构化方式进行;其余招聘(岗位代码为001至060)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综合知识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

(三)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自行阅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总成绩和名次。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环节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环节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环节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所有成绩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进行公布。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做出诊断的,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考察由两名以上在职在编的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三、聘用审批备案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相关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完善聘用合同。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和试用期间待遇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执行。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并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在合同内具体约定,其中定向服务兴仁市“三支一扶”计划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招聘岗位(岗位代码为030、033、042、047、062、089、090)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不含“三支一扶”2年服务期)。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十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有关时间、地点等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发布。请报考者注意与招聘单位保持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表》中“咨询电话”栏,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一经提交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招聘简章》全部内容。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

(三)本次招聘工作于2024年8月31日前全部审批、聘用、备案结束。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时间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

(四)问题咨询。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任职条件设置,考生若咨询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资格条件等问题,请联系招聘单位、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岗位条件设置合理性、专业名称准确性等要认真审核把关,并负责做好考生咨询解答工作;考生若需咨询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和系统、报名表打印等技术问题可联系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59-621033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五)《招聘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3.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

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原标题: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tzgg/202405/t20240530_84706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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