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南临沧市永德县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2人)

2024云南临沧市永德县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2人)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增加基层动物防疫力量,根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等项目畜牧业有关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字〔2021〕22号)《永德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永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局科技信息和合作交流股关于招募2024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请示>的批复》(永政农复〔202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我县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在全县范围内(限永德县户籍),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名(县级用工)。

二、招募条件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大专及以上院校畜牧兽医方面专业毕业生,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二是从事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工作3年及以上,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企业兽医技术骨干;三是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及以上,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四是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熟悉防疫工作、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且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的45岁以下(不满45岁)的村级防疫员。

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三)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四)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以及组织或参加等邪教组织的;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行政记大过、留党察看、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三、招募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制定《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募2024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及时发布。

(二)报名申请、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永德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联系人:鲁开仙,联系方式:0883-5211414(永德县德党镇永安社区永安路17号)。

3.携带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两张一寸近期脱帽照片及申报表等相关证件材料。

(三)业务技能考试

考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专业笔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实操考核、计算机操等形式进行考核。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考试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全程透明。

(四)公示、确定人选

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排名,确定初步人选名单,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确定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人员名单。

(五)签订服务协议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确定后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明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内容及相关待遇情况。协议签订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正式履行岗位职责。

四、工作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有效落实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等要求,明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一是相关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宣传工作;二是具体实施动物免疫工作。按国家规定,实施强制免疫或计划免疫注射,佩戴耳标,填写免疫户口册(或免疫档案);三是按照国家规定,协助实施产地检疫,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四是协助开展疫情普查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五是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实施畜禽死亡情况调查、相关资料报送,对发现的死亡畜禽及时报告、收集,按规定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六是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准确掌握各类动物的养殖动态,定期实施畜禽饲养情况调查,按场(户)分类统计报送,并对畜牧行业其他有关信息进行调查、统计和报送;七是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畜禽饲养管理、良种推广、疫病防治咨询以及一般性动物疾病诊疗等技术推广工作;八是按国家规定,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畜禽养殖场(户)监管和疫病监测采样工作;九是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指导,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十是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作为特聘农技员需安装注册并按照规定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

五、考核管理

(一)永德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特聘农技员招募办法》《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定,结合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特点,加强招募、使用和考核等工作的规范管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日常工作由所服务站、所管理。

(二)通过签订服务协议作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内管理依据,协议期满,服务自行终止。

(三)服务期间,以服务范围大小、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

(四)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聘期1年。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

(五)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待遇

每人每月基本补助4500元(包含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经费从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支出。

附件:永德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报表

2024年4月25日

原标题:永德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招募2024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ongde.gov.cn/info/1065/132724.htm

2024云南临沧市永德县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2人)

2024云南临沧市永德县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2人)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增加基层动物防疫力量,根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等项目畜牧业有关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字〔2021〕22号)《永德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永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局科技信息和合作交流股关于招募2024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请示>的批复》(永政农复〔202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我县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在全县范围内(限永德县户籍),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名(县级用工)。

二、招募条件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大专及以上院校畜牧兽医方面专业毕业生,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二是从事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工作3年及以上,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企业兽医技术骨干;三是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及以上,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四是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熟悉防疫工作、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且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的45岁以下(不满45岁)的村级防疫员。

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三)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四)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以及组织或参加等邪教组织的;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行政记大过、留党察看、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三、招募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制定《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募2024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及时发布。

(二)报名申请、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永德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联系人:鲁开仙,联系方式:0883-5211414(永德县德党镇永安社区永安路17号)。

3.携带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两张一寸近期脱帽照片及申报表等相关证件材料。

(三)业务技能考试

考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专业笔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实操考核、计算机操等形式进行考核。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考试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全程透明。

(四)公示、确定人选

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排名,确定初步人选名单,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确定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人员名单。

(五)签订服务协议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确定后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明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内容及相关待遇情况。协议签订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正式履行岗位职责。

四、工作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有效落实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等要求,明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一是相关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宣传工作;二是具体实施动物免疫工作。按国家规定,实施强制免疫或计划免疫注射,佩戴耳标,填写免疫户口册(或免疫档案);三是按照国家规定,协助实施产地检疫,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四是协助开展疫情普查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五是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实施畜禽死亡情况调查、相关资料报送,对发现的死亡畜禽及时报告、收集,按规定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六是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准确掌握各类动物的养殖动态,定期实施畜禽饲养情况调查,按场(户)分类统计报送,并对畜牧行业其他有关信息进行调查、统计和报送;七是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畜禽饲养管理、良种推广、疫病防治咨询以及一般性动物疾病诊疗等技术推广工作;八是按国家规定,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畜禽养殖场(户)监管和疫病监测采样工作;九是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指导,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十是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作为特聘农技员需安装注册并按照规定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

五、考核管理

(一)永德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特聘农技员招募办法》《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定,结合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特点,加强招募、使用和考核等工作的规范管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日常工作由所服务站、所管理。

(二)通过签订服务协议作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内管理依据,协议期满,服务自行终止。

(三)服务期间,以服务范围大小、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

(四)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聘期1年。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

(五)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待遇

每人每月基本补助4500元(包含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经费从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支出。

附件:永德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报表

2024年4月25日

原标题:永德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招募2024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ongde.gov.cn/info/1065/132724.htm

2024云南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人)

2024云南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人)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计划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委托曲靖市麒麟区瑞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全权招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事务。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人员2名(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招聘实施方案公告、招聘计划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进行公告,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国民教育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财务相关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其他不宜聘用人员。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2621238581@qq.com (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电话”),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准予报考。

(二)报名时间:2024年05月06日至05月12日,共7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费:此次招考收取100元报名费,资格审查通过缴纳报名费后才算报名成功。

(四)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附上照片);

2.本人亲自签名的《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本人有效毕业证以及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

7.属复退伍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扫描件。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时间和环节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条件的考生,将立即取消其参考资格。

七、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是否调整开考比例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若达不到面试比例,是否调整开考比例由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主要考察考生应变能力和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确认签名。面试成绩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考生放弃面试,须提前1天向曲靖市麒麟区瑞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缺席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60%、4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综合成绩将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八、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依照所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报到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二)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不按时参加体检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缺额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相关事项。

(三)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曲靖市麒麟区瑞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聘者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九、考察

在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等有关要求进行。出现考察不合格现象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在招录各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不能聘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聘用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按程序研究决定后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

十一、招聘岗位待遇及管理方式

(一)工资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2700元/月发放,正式聘用综合月薪约41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其他待遇按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规定执行。

(二)招聘人员管理方式:此次招聘职位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三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时对招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通过考核则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未通过考核则不再续签。合同制人员不转人事档案,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与受聘人不再具有劳动人事关系。

(三)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关系。

十二、纪律及监督

(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二)在任何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录用,或不具备录用资格,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补足招录名额为止。

十四、本公告由曲靖市麒麟区瑞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7320096569(江老师)

监督电话:0874 -6535888

附件1: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曲靖市麒麟区瑞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26日

 

原标题: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qj.gov.cn/view/gsgg/135309.html

2024云南红河州个旧市人民医院基建科、肾内科需招聘简章(2人)

2024云南红河州个旧市人民医院基建科、肾内科需招聘简章(2人)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求,我院基建科、肾内科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2024云南红河州个旧市人民医院基建科、肾内科需招聘简章(2人)

要求工作人员:

1、身心健康,吃苦耐劳;

2、工作细致,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3、遵章守纪,勤学好问,服从工作安排,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其它条件

1、本院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医院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非应届);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曾因违反原单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不宜从事辅助工作的;

(10)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11)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2)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待遇

(一)基建科消防员

根据本人工作经历,资质条件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2024云南红河州个旧市人民医院基建科、肾内科需招聘简章(2人)

以上待遇具体根据工作量、工作强度、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学习能力、熟练程度等,视试工考核情况确定;

(二)肾内科护工

定岗定薪30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具体根据工作量、工作强度、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学习能力、熟练程度等,视试工考核情况确定;

(三)以上岗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享受“五险”;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享受相应待遇。

(四)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为唯一报名方式,请携带本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到医院人事科(门诊大楼八楼)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5月11日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已聘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三)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云南省个旧市金湖南路17号

网站:http://www.gjrmyy.com

电话:0873-2124829

联系人:宋老师、李老师

个旧市人民医院

2024年4月22日

原标题:【招聘】基建科、肾内科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

文章来源:http://www.gjrmyy.com/a/rencaizhaopin/1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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