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四川乐山市犍为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考试总成绩、排名、考试总成绩最低分

2024四川乐山市犍为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考试总成绩、排名、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犍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面试已于2024年5月26日结束,现将考试总成绩、排名、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按照《关于2024年犍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中“各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分别为综合类、教育类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规定,划定各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如下:

综合类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67.12分。

教育类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64.87分。

三、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6月1日(星期六)。

集合地点: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24年6月1日上午07:30前在指定地点集合,08:00准时上体检专用车,逾期未上体检专用车者视为自愿放弃。

(二)相关要求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

2.每名考生体检费用预计500元(现金),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参加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若有当日复查项目,还需另外收取相关费用,请考生自备。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6.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适合的助听装置。

7.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8.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女性考生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请考生本人持有效医学证明材料于2024年5月30日上午12:00前到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犍为县玉津镇天生园街266号)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安排延期体检。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四、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本次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二)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随时关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833-425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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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犍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2024年犍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类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原标题: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犍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

文章来源:http://www.qianwei.gov.cn/qwx/gsgg/202405/de640b56863446c2b90d96cd474c25c4.shtml

2024四川德阳市事业单位选调54人公告

2024四川德阳市事业单位选调5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德阳市市本级和区(市、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市本级和区(市、县)合计40家事业单位46个岗位,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德阳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年龄、学历要求详见《德阳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其中德阳市外(不含6区<市、县>)人员报名参加德阳市本级岗位选调的,需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

3.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符合平行流动和顺向流动原则,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德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4.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5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6.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8.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应当回避的。

9.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5月31日08:30至6月6日18:0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后续邮件不再有效。

考生限报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德阳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以pdf格式报送,以下简称《报名表》)、岗位条件所需材料扫描件和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头像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0KB)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现工作单位全称”。

(二)资格初审

报考单位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岗位要求、工作需要对报考人员专业、职称、工作经历、学历等条件进行审查。报考单位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三)笔试

笔试包括《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岗位,岗位取消的已报名考生接通知后可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至6月29日9: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打印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确保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3.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最低线为所有选调岗位且分数大于0的考生平均笔试成绩的80%,未达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者,不参加排名,且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岗位所属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本人需提交岗位条件所需的原件资料和相应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岗位所属主管部门按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 3:1,将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各岗位此时若不足 3:1,则考生全进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本次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将通过德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面试。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考察和体检由岗位所属主管部门负责,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由各岗位所属主管部门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示拟选调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请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二)各环节未入围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8-2222043,各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2。

监督电话:0838-2533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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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阳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德阳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原标题:德阳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3-6A50F8961C678056

2024四川南充市营山县引进高层次人才51人公告

2024四川南充市营山县引进高层次人才51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引进优秀人才,助力“一攻坚两提升”行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相关要求,现将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县引进人才51名(其中:事业单位35名,企业16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需求表》,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需求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需求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年龄按《需求表》中各用人单位具体要求执行,《需求表》中原未明确年龄条件的按用人单位新明确的年龄条件执行。

(5)南充市市域外的在编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南充市市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报考事业单位的报考者,于2024年6月18日至6月19日工作时间内,携带填报打印好的《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会议室(地址:营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营山县绥安大道66号)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县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报考者,于2024年6月18日至6月19日工作时间内,携带填报打印好的《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绥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营山县一环路东一段138号东湖上院售楼部)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逾期不再受理。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及分类参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专业类别认证由中共营山县委人才办、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提交资料

1. 《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签字版2份(附件2)、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 学历、学位(有学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 聘用岗位有要求的其他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医师执业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中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报考者所在工作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和至少一年及以上工作年限的社保缴费清单,如有技术职称的,可一并提供。

未按时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招聘资格,且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的,或者发现其在考核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参考资格或者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对非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取讲课方式进行。

(二)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文件要求,结合营山县事业单位实际,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面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急需紧缺岗位达不到3:1的,经中共营山县委人才办、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调整开考比例为2:1,若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县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岗位的面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急需紧缺岗位达不到3:1的,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后,经中共营山县委人才办、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调整开考比例为2:1,若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如某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下同)与该招聘岗位名额超过20:1比例的,则先采取笔试的办法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内容按教育、卫生、其他三类行业分别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0: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某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低于或等于20:1比例的,则直接采取本公告第四条第(一)款的考核方式进行。

(四)面试方式和范围

非教育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专业技能水平等。教育事业单位讲课教材以我县现行相关课程教材为准。县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面试考核工作在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用人单位制定面试实施方案另行组织实施。

(五)成绩计算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排名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非教师岗位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

教师岗位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5个工作日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结论在整个体检及复查工作结束后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对象,由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牵头、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此出现的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员(如体检、考察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公告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考察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察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本公告第六条的规定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按程序对公示无异议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最终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为取得聘用资格人员。通过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县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通过最终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取得聘用资格人员须自通知之日起半月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到所选单位报到上班,非特殊正当缘由未经同意的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及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对原《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中营山县个别岗位条件进行了更正,请以本公告附件1为准。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四)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中共营山县委人才办:0817-8297056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8377693

营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7-8286617

营山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17-8286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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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

2.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营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原标题: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5-31

文章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9389.html

2024四川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人公告

2024四川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为事业编制内招聘。具体详见《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分别相符。

《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本人有效的职称资格证的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开除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

8.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按相关规定,在原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处于禁考期内的人员;

11.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取消,且责任自负。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2024年6月7日上午9:00至2024年6月25日下午17: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邮箱:38705640@qq.com

4.报名时所需资料: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需插入本人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并连同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压缩打包传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备注:考生姓名。网络报名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反馈至报考者,请网络报考人员密切注意本人使用的报名邮箱信息。

具体报名材料:

(1)《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右上角张贴本人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本科学历报考者应提供有效的化工分析、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5.资格审查

报考者需在2024年7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带上报名材料原件到乐山市高新区南新路20号国检中心一号楼二楼1206行政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资格审查而影响考核招聘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考核

考核时间为2024年7月6日。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核。本次考核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招聘岗位。考核工作结束后,将于考核后3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告参加考核人员的成绩及排名。

本次考核成绩设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不低于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顺序等额递补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考核成绩公告。

(四)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顺序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通过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市人事考试网、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报送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待核实后再行确定是否报送。

本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顺序等额递补1次。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不予聘用。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3.受聘人员须提供真实的考核招聘有关资料,如发现资料证件虚假、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833-2436506

监督举报电话:0833-2428328,260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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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原标题: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338]2024-05-29

文章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5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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