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30人)

2024年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30人)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经研究,第七师胡杨河市将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30人,涉及158个岗位。其中教育教师类80人,医疗卫生类21人,综合管理类129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各类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招聘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在服务期内的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报考。

9.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度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nq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智联招聘网站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智联招聘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链接入口:https://btqishi.zhaopin.com/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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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

202453010:0061314:00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智联招聘指定报名网站(https://btqishi.zhaopin.com/),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作要求的不提供)。

4.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453010:0061318:00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https://btqishi.zhaopin.com/)点击右上角【查看报名状态】,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如未通过,请及时修改或改报其他职位。

1.笔试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岗位取消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于6月14日上午12:00在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nqs.gov.cn/)人事信息板块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

3.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4日16:00-18: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对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缴费时间

 2024年5月30日10:00至6月13日2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6月13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成功与否以缴费确认为准。笔试岗位报名、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免笔试岗位报名费1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缴费确认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缴费确认后即可打印《报名表》,考生于2024年7月1日至6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及报名表,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科目、时间、地点、方式

笔试科目: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汉语试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管理类岗位使用A类试题,教育教师类岗位使用D类试题,医疗卫生类使用E类试题。

笔试时间:综合管理类2024年7月6日,教育教师类、医疗卫生类2024年7月7日。

具体安排为:

0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2:30-14:00   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方式:现场笔试。

(六)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师市人社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信息在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nqs.gov.cn/)人事信息板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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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并有本人手写签名的《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6.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携带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2024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院校出具盖学院章的大学成绩单。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七)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综合管理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教育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医疗卫生类岗位采取半结构化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仅面向退役军人的岗位单另划定笔试分数线)。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免笔试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数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八)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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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递补

面试合格人员在拟聘用公示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用人单位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二)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三)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到岗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以报到之日起算。

(十四)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第七师胡杨河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2-3902001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招聘工作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2-3906059

报名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85882、85629、85010或0991-3754737

附件:1.2024年度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原标题:2024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qs.gov.cn/zwgk/fdzdgknr/rsxx/content_6740

2024年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0名)

2024年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0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学院,实行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省教育厅共同管理。

学院坐落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占地751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拥有烹饪、西餐、数控加工、汽车维修、幼儿教育等现代化专业实验、实训室136个,各类教学和实训设备总价值1.7亿元,可满足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产品研发等需要,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学院建有山东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院士工作站,入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单位,先后获批两个“国家级大师工作室”、三个“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先后荣获“中国烹饪学府”、山东教育系统和人社系统四年一度的“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21年和2022年获得山东省属教育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技师学院考核第一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世界技能大赛山东省集训基地、山东省十佳技工学校、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中央电视台《中国大能手》竞赛基地、中国鲁菜之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设有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山东省首席技师工作站、山东省金蓝领培训中心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副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rss.shandong.gov.cn)、鲁商集团网站(http://www.lushang.com.cn)和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s://sdc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8:00

应聘人员登录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s://sdcc.edu.cn/)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4年6月1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以及因个人报名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完整而未通过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上述招聘岗位报名后的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s://sdcc.edu.cn/)和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需要上传提交的电子材料(JPG或PDF格式)包括:

(1)身份证;

(2)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位认证;

(4)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明确要求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证明材料(须在2024年6月11日前取得);除限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系列的岗位外,其他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均可报名;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文件要求,持有符合岗位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也可报考;

(5)辅导员岗位需提交院系出具的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3)。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在报名资格初审前取得,格式可调整。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

(6)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附件3)。党员关系证明须在报名资格初审前取得(本年度取得有效),格式可调整;

(7)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导师、院系或研究生处的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写明研究方向的成绩单、硕士毕业论文封面等);如学历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8)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11日;

(9)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以先行报考,无需上传此项材料,待考察体检开始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格式不可调整,如未能按时提供,视为放弃资格;

(10)离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离职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除简化程序的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外,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s://sdcc.edu.cn/)公布。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时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同时提交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部分原件资格复审后退回本人,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再提醒考生,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余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通用的基础知识。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主要考察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知识;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相关知识,两类岗位分开命题,分开考试,无任何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s://sdcc.edu.cn/)公告和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笔试通知,打印准考证。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无合格人数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

面试总分为100分,教师22、教师23岗位采用试讲+答辩+技能测试相结合的面试方式,所占分值比例分别为50%、20%、3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所占分值比例分别为70%、3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等。试讲采取指定内容的方式进行,教材于面试前提供给考生,试讲时要求使用板书,无需准备PPT。辅助岗位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占分值比例30%、20%、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综合能力、技术水平、逻辑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组织谈话、核对身份、查阅档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535-224664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地 址:烟台市高新区科创西路60号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诚悦楼620房间)

邮 编:264670

监督电话:0535-2246611

七、其他

1.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3.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院组织人事部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

2024年6月3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各类证明模板

原标题:2024年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0名)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406/6a00be1d-ceab-4017-80e3-9ba6e23fb745.shtml

2024年6月广东深圳市龙华区选用劳务派遣人员107人公告

2024年6月广东深圳市龙华区选用劳务派遣人员107人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一批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各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具体岗位要求参见《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程序

(一)报名网址:

https://zhaokao.szhr.com.cn/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5日15:00-6月12日15:00

(三)选用对象:

选用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6月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经历、年龄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6月5日(如岗位要求35岁以下,则1988年6月5日后出生人员可报考);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材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学生证电子扫描件,缺一不可);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岗位条件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的,需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

6.岗位条件有工作年限或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如:合同、社保清单、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等。报名时如无法提供的,需上传本人签名的工作经历佐证承诺书(附件2),相应佐证材料于面试时提供;

7.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温馨提示: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选择6个月。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上传中国教育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详细查看《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提交报名后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2024年6月12日15:00-2024年6月14日15:00为补充材料时间,该阶段不接受新报考人员报名。因资料不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补充材料时间结束前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资格初审不通过,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线上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选用的各个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用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选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1.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

2.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社区综合治理相关内容。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18日15:00-2024年6月21日15:00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无法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与方式: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线下笔试。

笔试初定于6月下旬在深圳市龙华区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笔试时间与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笔试时间一致。

五、职业倾向测评及面试

从笔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需配合参加职业倾向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评分,不影响最终选用结果。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及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一)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笔试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予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二)从笔试和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退役军人及应届生、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笔试合格但未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后未被选用人员将纳入我区非编人员后备库,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各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可面向后备库人员直接组织面试。

七、入职

本次选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选用。

八、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信报考。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用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选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用。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七)报考咨询电话:0755-86720647、18710196497、15018822175;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291974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2.工作经历佐证承诺书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4日

原标题: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lhq.gov.cn/xxgk/rsxx/zkzp/content/post_11339793.html

2024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第一批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2024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第一批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的需要,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优化社区队伍结构,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提高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桂组发〔2021〕7号)精神和城区相关工作部署,2024年我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南宁市户籍或持有南宁市居住证。且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5.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6.在兴宁区应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并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共招聘9人,其中面向兴宁区在岗的镇(街道)城市社区兼职网格管理员招聘1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所在镇(街道)出具的城市社区兼职网格管理员工作证明(报考岗位二的人员提供)等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行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楼5楼508-1室(南宁市兴宁区民政局)。

(二)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6月3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3日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6月3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本次招聘只在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因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类别: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社区工作实务与社区建设等相关知识。

3.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由报考者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者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面试初步定于6月底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未满额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如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确定:(1)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2)属于兴宁区镇(街道)城市社区在岗的兼职网格员的;(3)属于退役军人的。优先次序后,仍为并列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由用人单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兴宁区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兴宁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镇(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需要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同时报兴宁区民政局备案。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严肃考试纪律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在报考期间,报考者应当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此次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兴宁区民政局,0771-3290506;

朝阳街道办事处,0771-2410770;

民生街道办事处,0771-2869547。

附件查看>>>

2024年第一批南宁市兴宁区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

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兴宁区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2024年第一批南宁市兴宁区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xxgk/fdzdgknr/rsxx/klzp/t5936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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