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人(事业编制)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工作人员28名。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和人数

单位(地区)

指标

宁波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

4

海曙区事业单位

3

江北区事业单位

4

镇海区事业单位

3

北仑区事业单位

2

鄞州区事业单位

2

奉化区事业单位

2

余姚市事业单位

6

宁海县事业单位

2

总计

28

具体条件见各招聘单位公告。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5月31日,全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公告和市级部门具体公告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发布,区(县、市)公告在各地政府门户官网上发布,各市直单位公告还在其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

(二)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2024年6月17日9时至6月21日16时止,符合选聘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栏目,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名结束后,各单位对考生提交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6月25日9时至16时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状态,审核不通过的将提示报名不成功,审核不通过考生可在6月25日16时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得改报。

所有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三)考试

本次高技能人才招聘可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和时间详见各单位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的递补办法,由各选聘单位在选聘公告中明确;经公示的拟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并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2024年5月31日

原标题: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5/31/art_1229676737_4395072.html

2024年6月广东深圳市龙华区选用劳务派遣人员107人公告

2024年6月广东深圳市龙华区选用劳务派遣人员107人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一批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各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具体岗位要求参见《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程序

(一)报名网址:

https://zhaokao.szhr.com.cn/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5日15:00-6月12日15:00

(三)选用对象:

选用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6月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经历、年龄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6月5日(如岗位要求35岁以下,则1988年6月5日后出生人员可报考);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材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学生证电子扫描件,缺一不可);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岗位条件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的,需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

6.岗位条件有工作年限或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如:合同、社保清单、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等。报名时如无法提供的,需上传本人签名的工作经历佐证承诺书(附件2),相应佐证材料于面试时提供;

7.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温馨提示: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选择6个月。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上传中国教育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详细查看《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提交报名后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2024年6月12日15:00-2024年6月14日15:00为补充材料时间,该阶段不接受新报考人员报名。因资料不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补充材料时间结束前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资格初审不通过,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线上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选用的各个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用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选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1.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

2.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社区综合治理相关内容。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18日15:00-2024年6月21日15:00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无法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与方式: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线下笔试。

笔试初定于6月下旬在深圳市龙华区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笔试时间与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笔试时间一致。

五、职业倾向测评及面试

从笔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需配合参加职业倾向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评分,不影响最终选用结果。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及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一)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笔试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予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二)从笔试和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退役军人及应届生、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笔试合格但未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后未被选用人员将纳入我区非编人员后备库,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各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可面向后备库人员直接组织面试。

七、入职

本次选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选用。

八、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信报考。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用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选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用。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七)报考咨询电话:0755-86720647、18710196497、15018822175;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291974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2.工作经历佐证承诺书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4日

原标题: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lhq.gov.cn/xxgk/rsxx/zkzp/content/post_11339793.html

2024年江苏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2024年江苏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位于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详见附件)。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五)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六)报考专职辅导员岗的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主要负责人;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20。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1日17: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2日12: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2日16:00;

5.缴费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2 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并缴费后不予退回;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 6月14日9:00起至2024年6月18日8:00登录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20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咨询“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技术电话400-838-9296联系。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院级党委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所列剩余计划数将调整到其它岗位,并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http://glxy.yzu.edu.cn)公布。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登录到“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安排:应聘人员考核方式为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和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笔试:01—04岗笔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从高校辅导员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05岗位笔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考察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在面试之前,将对通过笔试的相关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②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专)科、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③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资格审核时或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其它材料。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

(四)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六)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3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学院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院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将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因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或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的,或其他导致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公示。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三)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用人方式与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性质为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人事代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解读,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18252712960、18252712961

联系人:见原文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18252712963

联系人:见原文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2024年6月4日

附件【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原标题: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lxy.yzu.edu.cn/info/1037/4064.htm

2024年浙江温岭市事业单位选聘20人公告(第一批)

2024年浙江温岭市事业单位选聘20人公告(第一批)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事业人员有序流动,根据《关于严格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选聘单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第一批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聘对象和范围

温岭市范围内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镇(街道)新录(聘)用的人员,应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人员,应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应符合协议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5.具备拟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聘用到现工作单位未满1年的;

6.其他不宜报考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8:30-6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手机端“浙里办”APP,搜索“温岭智慧考务”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在线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提供经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2024年第一批温岭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位考生限报1个职位,多报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核

笔试前,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供经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2024年第一批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和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涉及机构改革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自行组织,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笔试人数应符合《职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要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职位选聘计划。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选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参加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聘计划,序号08职位不受比例限制。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排名情况(若总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可实行差额考察或等额考察,原则上差额考察比例不高于1:2。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人员交流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拟选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规定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30日。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聘要求,服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统一安排,报考时提交的所有信息、材料应当准确、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三)选聘录用人员岗位聘任根据选聘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聘任。

(四)市人力社保局以及各选聘单位所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选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负责解释。

市人力社保局咨询联系电话:0576-86010977(事业单位管理科);各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监督举报电话:0576-86151699。

附件下载>>>

1.2024年第一批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2.2024年第一批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原标题:2024年第一批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l.gov.cn/art/2024/6/3/art_1551606_59054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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