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8人公告

2024年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8人公告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应聘人员可登录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公众网站(http://www.gzdpf.org.cn/),在友情链接“直属单位”查阅各招聘单位简介。 

  (二)招聘岗位。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系统本次共7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报名首日前为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系统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三)应聘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工勤技能岗位应聘人员,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5.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专业设置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岗位需求表》明确可以报考的才能以旧专业报考。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招聘人员类型为“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须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或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如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无法证明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应聘人员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在校期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应聘人员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工作经历时间以服务期为准。 

  8.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并上传至报名系统。 

  9.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应聘人员可报考相应医疗岗位。其中,应聘人员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完成的住培专业方向一致。招聘岗位为技师等非医生岗位不适用“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10.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4年8月2日9:00至8月8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此次招聘不公布报名人数,为预留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时间,建议应聘人员尽早报名。 

  2.报名须上传附件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上传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等; 

  (5)招聘岗位要求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岗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系统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延长报名时间。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管理岗、工勤岗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开考比例调整为1: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4)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证书)。 

  (6)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阶段不进行人工审核,如出现实际所学专业或其他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二)考试确认。  

  1.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在2024年8月13日9:00至8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完成考试确认的应聘人员2024年8月19日9:00起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2.笔试内容: 

  (1)共性部分: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个性部分: 

  ①医疗相关岗位: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②教师岗位:教育综合知识; 

  ③其他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每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该招聘岗位全部笔试合格人员均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公众网站公布,请相关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3.资格复审的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凭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等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应的社保缴费记录;有指定性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所持上述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五)面试。 

  1. 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 

  (1)医疗相关岗位采用面谈或专业技术操作考试(口述形式)方式进行; 

  (2)教师岗位采用课堂试讲方式进行; 

  (3)其他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应聘人员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人员人选。 

  5.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1.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以及在规定时间(体检后一个月内)内无法出具体检结论的(怀孕等法定情况除外),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2.2024年毕业生须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后,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环节。 

  (六)考察。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施,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公众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并结合招聘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岗位明确须取得相应资格证的,2024年毕业生须在入职后两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终止聘用。 

  5.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及其附件,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胡乱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为便于单位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原则上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无法及时联系导致的后果完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应聘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9:30-11:30、14:30-16: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招聘公告、招聘政策、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疑问的,可咨询各招聘单位: 

  (1)广州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020-86578516; 

  (2)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广州博爱医院):020-38466285; 

  (3)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020-37408057; 

  (4)广州康复实验学校(广州小儿脑性瘫痪康复研究中心):020-38491083; 

  (5)广州市康宁农场:020-37408013; 

  (6)广州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中心(广州国际残障人文化交流中心):020-86089011; 

  (7)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020-87476209。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01号)行为的,可向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监督电话(020-38491421、020-38492427)反映。 

  本公告由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原标题: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zdpf.org.cn/xxgk/rszp/content_28058

2024年下半年哈尔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88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哈尔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88人公告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市工作需要,根据工作安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8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哈尔滨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9月18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以及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大专、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报名条件

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基层工作。

关于“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等有关要求与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相同;关于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培养管理等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包括政策加分)、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以下网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2.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409/c01_1009328.shtml

3.哈尔滨市人大网址

http://www.hrbsrd.gov.cn/

4.中共哈尔滨市委老干部局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UxNDU4ODU5Mw==&scene=124#wechat_redirect

5.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网址

http://www.hrbgqt.com.cn/

6.哈尔滨市委网信办微信公众号“网信哈尔滨”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UzNDgzMTg4NQ==&scene=124#wechat_redirect

7.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冰城女性

http://www.hrbwomen.org.cn/

8.哈尔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807/bmzfxxgk_zn.shtml

9.哈尔滨市财政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25/bmzfxxgk_zn.shtml

10.哈尔滨市民政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003/bmzfxxgk_fdzt.shtml

11. 哈尔滨市数据局(市大数据中心)微信公众号“哈

尔滨大数据中心”网址

http://www.hrbdsj.org.cn/

12.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747/bmzfxxgk_fdzt.shtml

13.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kyNjUxMjE0OQ==&scene=500#wechat_redirect

14.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网址

https://www.hrbbdc.org.cn/

15.道里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l.gov.cn/

16.道外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w.gov.cn/

17.南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ng.gov.cn

18.香坊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xf.gov.cn/

19.平房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pf.gov.cn/

20.松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ongbei.gov.cn

21.呼兰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ulan.gov.cn

22.阿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acheng.gov.cn

23.双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sc.gov.cn

24.尚志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hangzhi.gov.cn

25.五常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ljwch.gov.cn/

26.巴彦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bayan.gov.cn

27.木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mulan.gov.cn

28.通河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tonghe.gov.cn/

29.依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l.gov.cn/

30.宾 县人民政府网址: www.chinabx.gov.cn

31.方正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fz.gov.cn/

32.延寿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anshou.gov.cn/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 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可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7日(含)。

笔试结束后,政策加分的审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关注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各区县(市)政府网站或电话通知。政策加分审核通过人员相关信息在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各区县(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考试管理处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查看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考试管理处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按规定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2)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各区县(市)政府网站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复审的,均视为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复审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各区县(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说课)、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各区县(市)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项目结果互认。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3.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体检考察环节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管理权限,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递补。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各区县(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各区县(市)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451-84652833;

监督举报电话:

1.哈尔滨市人大:0451-84614275

2.中共哈尔滨市委老干部局:0451-87173375

3.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0451-87657373

4.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7173342

5.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0451—87657524

6.哈尔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451-82812126

7.哈尔滨市财政局:0451-84853331

8.哈尔滨市民政局:0451-84664367

9.哈尔滨市数据局(市大数据中心):0451-84664924

10.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51-84664479

11.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0451-51901231

12.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0451-87153347

13.道里区:0451-84517678

14.道外区:0451-88982954

15.南岗区:0451-82705754

16.香坊区:0451-51895790

17.平房区:0451-86501475

18.松北区:0451-84090990

19.呼兰区:0451-56207722

20.阿城区:0451-53727761

21.双城区:0451-53113916

22.尚志市:0451-53323393

23.五常市:0451-53531001

24.巴彦县:0451-57513633

25.木兰县:0451-57082728

26.通河县:0451-57422347

27.依兰县:0451-57238104

28.宾 县:0451-57907428

29.方正县:0451-57116213

30.延寿县:0451-53028655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1.哈尔滨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哈尔滨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99dcd3a4997e4168b6e2b7a21cade1d3&selected=zpxx

2024年下半年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7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7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3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北大荒集团网站(网址:https://www.chinabdh.com/)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北大荒集团网站另行通知进行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北大荒集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大荒集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北大荒集团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北大荒集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北大荒集团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55198352;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E1F57F95721BDE0630A0012AC8DB8&selected=zpxx

2024年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引进高层

2024年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发展需要,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1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984年9月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4年10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待遇

(一)进入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照甘肃省引进人才政策和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有关标准兑现。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要求插入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并附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如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及所在院校学籍证明)彩色PDF格式扫描件,一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才引进指定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可电话联系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和复审具体事宜。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前到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

③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高级职称人员携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⑤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原件。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不实信息的报名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面试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应聘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灵活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即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拟聘岗位考生成绩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当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对成绩并列考生以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加试成绩为加试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加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按成绩高低排名1:1比例进入考察范围。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体检在省级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初次不合格者,3日内由本人提出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由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组织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审核档案、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通过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聘用

对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八)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引进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引进单位。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0931-8258492 周飞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镇保税区贵清山路4337号  监督电话:0931-6535604

报名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引进类别+姓名)

附件:1.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

2.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直属事业单位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jj.gansu.gov.cn/yjj/c114435/202409/1739854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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