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保定市高新区事业单位选聘15名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关于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保办〔2023〕12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学历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资格准入、公开招聘、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
三、选聘岗位和数量
选聘岗位共7个,选聘单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及重点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部分财经类和政法类院校(附件2),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本科阶段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民办、专接本、专升本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30日至2006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7.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适时发布公告。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当报名人数与招聘总数比例超过1:20时,则相应增加笔试环节。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网上报名统一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00至8月11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12:00,报名网址为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rsj.baoding.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市人社局负责报名网站保障及技术咨询。
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进行网上初审。资格条件有关问题拨打咨询电话(见附件1)。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注册账号。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填报信息。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通过初审。本次选聘不需缴纳费用,网上“审核通过”即为完成报名。
(二)资格复审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凡网上报名并通过审核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负责,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8月14日8:50至11:50,下午14:30至17:00。地点:高新区管委会主楼三楼309会议室(高新区创业路118号高新区管委会院内)。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考生应按要求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提供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学信网证明及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审核;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3.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合格者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
(三)面试
1.本次选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时间为2024年8月18日。资格复审通过后,会告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场次。如报名人数与招聘总数比例超过1:20时,面试时间相应延迟,考生须随时关注报考网站。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根据最终应聘人数,确定组建面试评委会数量,每个评委会由7名评委组成,面试评委从异地选派。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5.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年龄小的。
6.面试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核、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拟聘人员在保定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项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报名资格条件问题拨打高新区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312-3327733,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社局技术咨询电话:0312-5037344。
2.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参照《有关重点高校名单》(附件2)。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重要时间、地点节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选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考核的,后果自负。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高新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
2024年7月30日
原标题:保定市高新区 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222.222.176.217:81/Web/wenjian/20240730201920.html
2024保定市行政审批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公告
为加强保定市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建设,根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和原则
(一)选调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保定市(不含雄安新区、定州市)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具体名额及条件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近三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以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报考的,须在机关或参公单位服务满5年;以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须在事业单位服务满2年(原为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以招聘方式进入现工作事业单位的,须在现所在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
6.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聘用人员工作不满一年的,或新录用、聘用虽满一年,尚未完成转正定级工资审批及年度考核的;
2.新提拔任职试用期未满或任职未满一年的(含职级晋升人员);
3.录用(聘用)后工作未满规定或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的;
7.干部档案有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的;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9.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含),满12个月为一年。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9月10日9:00至11日17:00考生可通过电脑登录网址http://bdspj.p.jky.org.cn完成相关报名工作,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冀考云”,点击菜单“招聘项目”进入项目列表选择“项目名称”进行报名确认。审核截止时间:9月12日12:00。考生报名时,需同时上传如下资料(PDF版):
①《报名表》(见附件2),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同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级编制部门公章待后期资格复审时再加盖);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一张A4纸上);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⑤小二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
2.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选调政策和资格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和诚信机制。报考人员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③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手机号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④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小二寸免冠红底照片进行资料认证,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将不能再修改;
⑥考生须牢记报名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须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并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4.2024年9月13日9:00至23:00,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网址http://bdspj.p.jky.org.cn或微信公众号“冀考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客观题40%,主观题60%)。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严禁将试卷、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3.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笔试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
4.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依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的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出现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实际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及后续环节。
5.公布笔试结果。9月18日左右考生可登录http://bdspj.p.jky.org.cn或微信公众号“冀考云”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9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地点: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保定市民服务中心3楼党员活动室。考生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①《报名表》原件(正反面打印,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级编制部门公章);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⑤提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
公务员需提供《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选调生需提供《河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需提供《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河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事业单位人员,2011年7月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需提供《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在2011年7月前进入事业单位的须提供当时进入的相关手续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纪检部门无违法违纪情况说明;
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未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⑧笔试准考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结束后,将所有考生资料报市委编办,对其占编性质予以确认。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四)面试
1.2024年9月27日9:00至23:00考生登录网址http://bdspj.p.jky.org.cn或微信公众号“冀考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期间全程录像,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公证。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按零分处理。
4.面试考官分2组,每组各7名,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进入此后体检等选调程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报考岗位,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的、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面试结束2日左右,考生登录网址http://bdspj.p.jky.org.cn或微信公众号“冀考云”查看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进入体检的考生同时查看“体检安排”,内容包括:集合的地点、时间及体检有关要求。
2.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程序的通知(试行)》等有关规定,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会同所属事业单位共同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作风及廉政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人员报考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符合选调资格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的,按照所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baod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对于体检、考察、公示期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各报考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并依次履行相关程序。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考生如遇到报名资格条件及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可向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咨询或反馈。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5)等处理。
3.选调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选调人员聘用及待遇。被选调人员根据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在各级各类岗位职数内予以聘任。
3.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开选调时间安排原则上保持不变,确需调整的将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告,请予关注。
岗位条件和技术咨询咨询电话:0312-6788679
监督电话:0312-6788630
附件:1.保定市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原标题:保定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baoding.gov.cn/ecdomain/framework/bdrsw/fapkbklhcmenbbofijodpgfmchllheel/fapkbkllcmenbbofijodpgfmchllheel.do?isfloat=1&disp_template=ejldomdfclfjbbofkolbmooeponhpedf&fileid=20240902170302280&moduleIDPage=fapkbkllcmenbbofijodpgfmchllheel&site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