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张家界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4湖南张家界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窗口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

3.热情耐心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4.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5.具有张家界市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限已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上岗协议。

(二)上岗协议签订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在上岗协议期限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有关规定解除上岗协议。

五、工作内容、地点及期限

工作内容:窗口服务工作。

工作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大厅

工作期限:工作期限不超过三年。

六、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发放工资(签订上岗协议后,单位依法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七、报名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报名时所有材料提交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一份。

(二)近期免冠照片2张。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至8日(8: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张家界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1办公室

联系人:胡丁尹

联系电话:0744—82236929

九、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考察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约定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上岗协议。

张家界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7月30日

原标题:张家界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zjj.gov.cn//c1773/20240731/i923652.html

2024湖北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科研助理管理岗位招聘2人公告

2024湖北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科研助理管理岗位招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管理岗位)2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名称及名额:科研助理(2名)

岗位职责:负责各类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与服务;负责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奖励组织申报;各类产学研合作平台的共建对接、成果应用和转让,校外单位科技调研活动的协调与服务;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科研成果统计和科研数据支撑工作;负责做好科研相关建设的各类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活动的组织工作;学院各类支撑学科点的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归档工作;研究生各类学术活动的策划安排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和综合协调能力。

2.熟悉学校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和网络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进行日常英语沟通交流。

3.专业不限,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身心健康。测绘遥感、地理信息及相关专业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网上申请: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srenshi@whu.edu.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应聘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综合各方面素质能力要求,择优选取应聘者参加初试。

3.考核面试:招聘工作组组织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签订合同:经招聘工作组确认人选后,按照学校相关聘用流程办理入职手续,将与武汉大学签订劳动合同(非事业编制),或按派遣用工方式与派遣公司签订三方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在参加考核前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各类证件的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收取复印件一份。

3.招聘期间,笔试、面试等相关安排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78546

联系邮箱:rsrenshi@whu.edu.cn

原标题: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科研助理管理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gis.whu.edu.cn/info/1083/98360.htm

2024湖州长兴县人民法院编外招聘2人公告

2024湖州长兴县人民法院编外招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书记员:2名。

二、岗位职责

书记员主要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勉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谨言慎行,品行端正。

2.湖州市常住户口(以2024年9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为法学类,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与本院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5.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为:长兴县人民法院610室(龙山街道齐山路998号)。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的,须将上述相关材料扫描并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893746047@qq.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之后,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全部列为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因自愿放弃面试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为考试成绩。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笔试与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我院现有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

2.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本次招聘计划。

3.若聘用人员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又提出离职的,本岗位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递补周期为从首批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起算。

4.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572—6152017

附件:长兴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长兴县人民法院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长兴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xrchr.cn/web/article?aid=19463

2024湖南益阳市安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选调事业单位人员3人公告

2024湖南益阳市安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选调事业单位人员3人公告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安编发〔2024〕7号)文件精神,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下属二级机构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3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人数

此次面向全县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选调3人,其中畜牧水产统计员1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员2人。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已满服务年限。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已满最低服务期(教育、卫健系统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具体职位及条件见职位表(附件1)。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8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时有服务期限,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选调单位班子成员的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及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招考方案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安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联合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安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组织人事股402室(具体地址: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畅馨巷15号,联系电话:0737-7225003)。

3.报名资料:《安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两份,需双面打印;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等相关佐证资料。不得由他人代报。

(三)考试

1.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开考比例及考试内容。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职位选调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均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其中畜牧水产统计员侧重统计专业知识,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员侧重畜牧水产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5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确定考察对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高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安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选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录用计划空缺时,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入对象,对拟调入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六)工作纪律

1.此次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实施回避制度,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

2.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3.报名联系及咨询电话:0737-722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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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安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中共安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4年9月6日

原标题:2024年安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anhua.gov.cn/1405/1417/content_1984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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