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省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262人)

  
 
  根据公务员法和《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南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法官、检察官遴选职位为三级法官、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法官、检察官等级职位。
 
  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省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省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职位的,以及从乡镇、街道机关转任到县级机关的公务员除外),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法官、检察官遴选的等级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法官、检察官等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公告发布后,晋升职级和法官、检察官等级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2日24:00,报名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报名人员可同时选报一个省直机关职位和工作地市州直机关职位,同时选报两个职位的笔试考试科目应保持一致。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组织推荐。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下载打印《2024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有任免权的所在机关(单位)审核盖章(详见《报名推荐表》说明)。报考面向选调生职位的,由同级党委组织部推荐盖章。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将《报名推荐表》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上传到网上报名系统。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审查。报名人员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遴选机关咨询,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如遴选机关要求现场报名审查的,应经遴选机关现场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未经现场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4.缴费。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2日24:00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笔试考务费为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
 
  5.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9:00至8月30日24: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报考人数低于5∶1的,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计划。确因工作急需,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笔试
 
  1.科目与内容。省、市州直机关公开遴选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分为A、B卷,A卷考综合文稿写作一科,B卷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设在长沙,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9月下旬登录红星网、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可同时应用于省、市州直机关公开遴选。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机关按规定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推荐表原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遴选机关在同一职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四)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
 
  1.面试对象和比例。资格复审合格对象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省直机关面试对象与市州直机关面试对象出现交叉时,市州直机关可适当提高面试比例,一般不超过5︰1;需要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机关可降低比例或核减计划。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遴选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对报名人员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并在面试前完成。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一般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应事先公布测试的主要范围和考试方式,按占面试总分30%的比例计入面试综合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省直机关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一般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市州直机关面试工作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具体安排。面试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
 
  4.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公开遴选实行差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1.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遴选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机关决定是否递补,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对象,不唯分取人。分别在拟调入机关网站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确定为遴选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机关可以对遴选对象进行一定时期试用,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未设置试用期的,在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遴选对象新晋升职级或法官、检察官等级的,应符合“在现任职级岗位任满1年”的规定,方可办理转任手续。
 
  3.任职。遴选对象调入机关后,应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明及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得参加湖南省公务员遴选考试。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报名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遴选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1—81127349;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063794。
 
  六、各市州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和公告详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
 
  附件:
 
 
 
  湖南省公务员局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芜湖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2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受镜湖区人社局委托,招聘区直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各环节刊登网站: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0名,详见附件:《2024年度镜湖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是指服役期满2年(含)以上且退出现役的表现良好的人员;

5.服务岗位安排,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9月10日(含)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学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镜湖区在编和编外工作人员;

7.有不良征信记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在镜湖区近三年内考核不合格人员或因其他原因被辞退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于2024年9月23日12:00前对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9月20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4. 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17: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经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满足的,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官网公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4日9:00-11:00联系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笔试费用缴纳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时政、经济、法律、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基础等,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块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于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进行参加面试确认。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请及时关注。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符合岗位中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需在资格审核环节提供符合优先条件的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环节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中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10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一)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管理,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镜湖区各单位工作。

(二)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镜湖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七、建立后备人员递补机制

为保障区直机关和街道、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建立招聘递补制度。在本次招考结束后3个月内,如果招考的岗位出现缺额情况,则从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取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补录。

八、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还。

考务咨询:0553-3991379

监督电话: 0553-3880205

系统操作问题技术支持:0553-3991818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度镜湖区区直(含驻区)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职位代码 拟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要求 备注
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1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2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2 区人民法院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3 2 专业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定向招聘退役士兵  
3 区商务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5 1 经济学专业、商务经济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4 区住建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07 1 工程管理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11 1 工程管理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5 区人社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15 1 法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18 1 法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6 区发改委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22 1 经济学专业、经济统计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土木工程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主要从事经济发展、项目管理等工作,需要加班
7 区委统战部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25 1 财务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8 区委宣传部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28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需要值夜班
9 区委社会工作部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0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10 区财政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3 1 汉语言文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新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11 区工商联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5 1 汉语言文学专业、经济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12 区纪委监委机关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7 1 专业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定向招聘退役士兵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9 1 法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主要从事执纪执法辅助工作;
较好公文写作能力: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13 区生态环境分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41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42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14 区医保分局 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44 1 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原标题:2024年度镜湖区区直单位 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ahwhrcw.cn/zpkl/ggxxDetail/?id=12426&zkId=21468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人公告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安排及《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要求,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双鸭山市本级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0人。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含)即1988年9月10日(含)至2006年9月10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含)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0日(含)后出生)。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相应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一、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

时间及地点为:

1. 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招聘专用会场

2. 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3. 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22 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4. 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就业中心3 楼招聘会场

5. 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3 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6. 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7. 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9 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8. 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二、网上报名:

(1)考生信息填报: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9:00—10月27日16:3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http://120.77.236.183:9090/index/05),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查询),查询报名结果,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线下招聘会已进行现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线上报名,最终报名以线上报名信息为主。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0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报名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10月30日及时关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10月31日17: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3)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未按期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关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官网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资格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等事宜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若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或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取消聘用;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公示聘用

考察与体检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含试用期)。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相关待遇

对“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纳入双鸭山市级人才招聘计划且被聘用的符合条件人员,根据《推进双鸭山市新时代人才振兴实施意见》及《双鸭山市人才和二孩三孩家庭购房优惠政策》等文件落实相关政策。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六)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出。

未尽事宜由双鸭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69—6698057;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69—6698080;

监督举报电话:0469—6698056;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18860e333cee48a0874d96210952f4b4&selected=zpxx

2024年下半年齐齐哈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87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齐齐哈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87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8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齐齐哈尔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可放宽年龄限制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招聘岗位相关专业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即1978年9月18日(含)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报名条件

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18日(含)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基层工作。

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等有关要求与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相同;关于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培养管理方式等详见附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qqhr.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将在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网址:http://qqhr-rc.org.cn/)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请考生密切关注。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齐齐哈尔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齐齐哈尔市人事考试中心0452-2576338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齐齐哈尔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144号,联系电话0452-2576338)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退出部队现役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等。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网址:http://qqhr-rc.org.cn/)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网址:http://qqhr-rc.org.cn/)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具体加试事宜另行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1.考核。

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核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网址:http://qqhr-rc.org.cn/)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笔试后相关信息均通过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网址:http://qqhr-rc.org.cn/)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2-2576338

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附件:1.齐齐哈尔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齐齐哈尔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604feaf9bf864d2ca34882a3038e57be&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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