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

2024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39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重庆市为大足区订单定向培养2024年应届毕业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及公费医学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35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其中:

1.我市为大足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小学全科教师25人。

2.我市为大足区订单定向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10人;

3.我市为大足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医学生4人。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工作人员,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2,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具有教师资格条件的,以证书原件为准,须在试用期满前取得,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教育岗位

时间:2024年8月2日9:00—12:00。

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1204办公室(重庆市大足区龙岗办事处北山路11号),联系电话:023-64381723

2.卫生岗位

时间:2024年8月2日9:00—12:00。

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506室(大足区龙岗街道龙中路229号)。联系电话:023-43722071

(二)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协议、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订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教育岗位

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具体面试方式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面试总分100分(其中幼儿教师岗位试讲和自选特长展示各占50分)。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面试分值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卫生岗位

面试项目为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方式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考核总成绩计算:    

1.教育岗位(甲类)

考核总成绩=考生学业成绩表中历年平均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60%

2.卫生岗位(乙类)

考核总成绩=考生在高校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选岗、体检及考察

(一)选岗

选岗时间初步定在面试当天面试结束后进行,按报考该岗位拟聘用人员考核总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即“选岗”),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在高校期间总平均成绩(教育岗位)、必修课平均成绩(卫生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教育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卫生岗位)高者优先选岗。

(二)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足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

选岗和体检完成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按原签订的协议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教育岗位招聘人员须在我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满6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卫生岗位招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6年(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有其他约定事项者,按约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三)联系电话:大足区教委: 023-64381723;大足区卫健委:023-43722071;大足区人力社保局:023-4378063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点击查看>>>

1.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 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azu.gov.cn/zwgk_175/zfxxgkml01/gwyzk/sydwzk/202408/t20240801_13454547.html

2024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执法协管招聘4人公告

2024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执法协管招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委托上游人才服务(重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4名,派往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从事相关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1.执法协管岗4人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3.学历要求大专及上学历。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能吃苦耐劳、诚实守信、不怕困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经济、刑事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符合拟聘用岗位其它要求;

4.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标准,按本简章发布之日为准计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四)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9:00至9月10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

报考员将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明打包(备注姓名和报考岗位)发送至上游人才公司邮箱(syrcxzzy@163.com)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在面试当天进行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红底)3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毕业证及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按招聘条件结合用人单位实际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若达到8:1以上,此招聘岗位须先进行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综合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时长90分钟。

②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上游人才服务(重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③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规则:本次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项将通过上游人才服务(重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请考生关注。

(2)若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没有达到8:1以上,本招聘岗位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由用人单位和公司共同组织,面试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公司电话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劳务派遣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将不予聘用。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时对报考人员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政审均合格者,由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经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协商人员是否递补以及递补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游人才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由上游人才服务(重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定向派遺至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从事相关工作。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人员如有在职的,本人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2500元/月以上(含个人社保应缴部分)。

合同期满后,上游人才服务(重庆)有限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反馈的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上游人才服务(重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983617657。

附:应聘报名表.docx

上游人才服务(重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上游人才服务(重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制编外工作人员的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zwgk_53321/fdzdgknr_53323/gzgx/qtzk/zkgg/202409/t20240903_13586981.html

2024重庆大足区生态环境局招聘行政辅助工作人员2人公告

2024重庆大足区生态环境局招聘行政辅助工作人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委托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派遣到大足区生态环境局从事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地点由用工单位确定。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行政辅助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因工作需要限居住地或户籍地在重庆市大足区(区外考生需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

(三)年龄36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1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熟练使用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

(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貌端正;

(七)无违法犯罪和违纪等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9:00—2024年8月29日16:00截止

(二)报名要件: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电子档与相关证件(备注姓名和报考岗位)发至国衡公司邮箱(dzghgs666@163.com)。

联系人:胡经理,电话:023-43712366。

六、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当天进行,应聘者应按国衡公司微信公众号或短信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学历认证需提供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获得;

(4)《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自行下载);

(5)区外考生需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国衡公司官网、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公司会同用工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5分钟,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予以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七、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国衡公司按规定组织,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具体时间、地点由公司另行通知。

(二)政审。

如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公司会同用工单位意见决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由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后,实施劳务派遣,工作岗位由用工单位根据个人特点确定。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合同期满后,重庆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反馈的派遣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行政辅助人员为3300元/月(含个人社保应缴部分)。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由国衡公司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办理,个人部分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九、其他事项

(一)所有应聘者须通过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在网上报名或通过其他渠道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通知面试的应聘者须在面试时间前20分钟到面试地点准备,超过面试时间未到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者无法出具政审材料或政审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应聘者体检报告不合格且对报告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再次到招录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报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原标题: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的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zwgk_53321/fdzdgknr_53323/gzgx/qtzk/zkgg/202408/t20240822_13542484.html

2024重庆科技大学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2024重庆科技大学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科技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科技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还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凡填写内容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下一环节资格。学校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3日17: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热点服务”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重庆科技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报考人员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后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应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凡填写内容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条件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记录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9月15日12:00前进行修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9月14日12:00至9月15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参考资格。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在重庆科技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网址:https://hr.cqust.edu.cn/zp.html#/)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19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和携带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及内容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周六)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为准。预计2024年9月下旬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查询成绩。

2.专业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辅导员专业知识测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详见附件4。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周六)14:00—15:30。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即笔试折合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于紧缺岗位的,经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降低比例开考。

(3)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科技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网址:https://hr.cqust.edu.cn/zp.html#/)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重庆科技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复审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供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5)。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心理测试、面试等后续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者,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心理测试采取现场测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面试

本次面试仅进行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综合面试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科技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对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考生任意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认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的应聘单位及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学校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用人单位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科技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最低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违反约定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有关单位,并按规定限制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二)重庆科技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网址:https://hr.cqust.edu.cn/zp.html#/。

(三)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

(四)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咨询电话:吴老师 023-6502216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7:00。

(五)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六)如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等时间或地点有调整的和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以及进入面试、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事宜,学校将及时在重庆科技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将不再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

1.附件1 重庆科技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 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3.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4.附件4 辅导员专业科目笔试内容.docx

5.附件5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docx

6.附件6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原标题:重庆科技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sydwgkzp2024/202408/t20240828_13566114.html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