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名)

2024年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名)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成立于1981年,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前身为1948年成立的山东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2017年更名为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2022年4月经省编办批准,山东考古博物馆正式挂牌。主要承担全省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探、发掘、保护、研究等工作,承担全省石窟寺保护、研究、利用工作,承担考古成果的阐释、传播等工作,承担考古科学展示宣传教育等工作。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质,21人具有领队资格。

全院核定编制132人,目前在编在职92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25人,具有博士4人,硕士以上学历68人,21人具有发掘项目负责人资质。内设16个部室,涵盖了史前、商周、战国秦汉、石窟寺考古、科技考古、文物保护和考古博物馆等多个专业方向,省内设有临淄、曲阜、滕州等工作站。在临淄区与北京大学联合建设田野考古教学实习基地。经过多年建设,目前已经培养出一支田野考古为基础、多学科综合发展的年轻人为骨干和主体的专业队伍。

自成立以来,积极配合国家基本建设工程,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围绕大遗址保护、国家和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开展田野考古工作。经过几代考古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山东考古逐渐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再到历史时期的考古学文化框架,是国内最早建立完善史前文化谱系的地区,表明山东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也是中华文明绵延不断的最有力证据。近年来,赵家徐姚、扁扁洞、张马屯等文化遗存的发现,填补了山东地区史前时代一段段空白,展现了山东在新旧石器时代过渡、农业起源研究上的广阔前景;大汶口、焦家、岗上、城子崖、两城镇等遗址的考古成果,逐渐拼合出中国东部地区早期国家和文化起源的路径,为中华文明起源做出了独特的贡献。随着齐故城、鲁故城、琅琊台等遗址的发掘,逐渐揭示出齐鲁文化的深层内涵,齐鲁文明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逐渐彰显,以及其在中华文化传统形成过程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工作中荣获多项荣誉,15个考古发掘项目获“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4个项目获六大“中国考古新发现”。4次被人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授予“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3人具有人才称号,分别为泰山学者、齐鲁文化名家和中宣部第六批青年拔尖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文物考古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山东文物考古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至2024年8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whhly.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初审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9:00—8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7日11:00—8月13日16:00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点击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的网上报名入口登录,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8月1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和报名网站进行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7日11:00—8月13日16:00

初审由专人负责,初审情况及时在网上反馈。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再提醒考生,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面试名单公布后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打印)、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4.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书、研究方向、工作证明、业务水平、业绩成果等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

根据省有关规定,高级岗位、具有博士学位岗位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既为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理论素养、专业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各招聘岗位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及考务等问题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所有岗位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干部档案审核有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凡重要档案信息存有疑点或存在问题的,在未调查核实清楚前,停止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省考古院岗位咨询电话:0531—51755037

监督电话:0531-5179166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文物考古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原标题: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sdswwkgyjy.com/document/700.html

2024年河北省科学院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2024年河北省科学院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科学院为省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新技术研究、公益性科学研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组织开展科技智库建设和决策咨询建议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及各级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服务和人才智力支持。参与全省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组织开展国际、省际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受省政府委托,承办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高等院校等合作事宜。为全省培养、吸纳、储备高科技人才和高层次学科带头人。以河北省科学院为主体,与省直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共建机制。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科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5名,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或省特贴、省突贡、省拔尖、三三三人才一层次和二层次(培养期内)等省级及以上专家者可放宽至硕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1日)。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我院为省级科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加强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河北中心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河北发展能力,满足科研工作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拟选聘一批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及具有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省级及以上专家。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报名,报名邮箱:zr83036319@126.com

2.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准确填写《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邮件主题及内容

邮件主题格式为“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姓名+岗位名称”。

邮件内容应包含如下信息:

“姓名+报名参加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申报岗位名称+我(注明姓名)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邮件附件中应有下列内容的扫描件: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的其他材料,其中未就业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述附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注: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报名确认

工作人员收到报名信息,并初步审核电子申报材料,将会回复邮件,告知报名是否成功以及需要补充的材料。请考生务必注意查收回复信息。只有收到“姓名+您已报名成功。”信息后,才属于报名成功。

3.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由省科学院组织各用人单位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专业技能以及与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价。测评小组成员为7人,由用人单位、院组织人事部主要负责人、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测评由测评小组成员全体表决,如该岗位参加测评人数为1人,则得票数2/3以上为通过,并记录测评及表决情况;如参加测评人数为2人及以上,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测评结果及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张贴并于次日在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发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省科学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18503(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017262(省科学院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组织机构

通过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公布选聘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河北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 张小兵

联系电话:0311-83018503; 手 机:13673235661

电子邮箱: zr83036319@126.com

河北省科学院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1: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s

原标题: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25951035106urf&id=1

2024年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人员公告

2024年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三门户籍或三门生源(指原三门户籍就读大中专院校时迁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请下载本公告附件《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工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并提供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报名。

地址:县行政中心大楼8楼818室,联系电话:0575-83332224。

开考比例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有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总成绩。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优先。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于相应岗位工作,工资福利待遇按三门县编制外合同工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报名表.docx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聘编制外合同用工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anmen.gov.cn/art/2024/9/9/art_1229320306_3965300.html

2024年下半年绥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6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绥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6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4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绥化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报名条件

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18日(含)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基层工作。

关于“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等有关要求与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相同;关于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培养管理等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uihua.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uihua.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绥化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绥化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绥化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uihua.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绥化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绥化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绥化市市直岗位:0455-8388251

北林区岗位:0455-8310267

海伦市岗位:0455-5750588

青冈县岗位:0455-3230983

兰西县岗位:0455-5358914

绥棱县岗位:0455-4656507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5-8388247;

监督举报电话:0455-8388245;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1.绥化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绥化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4720620e24cc41e3a9b1e664ce084e53&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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