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郴州桂东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9人公告

2024湖南郴州桂东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桂东县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桂办发〔2023〕7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湖南省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计划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湖南省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此次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通过以下官方媒体公布: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

(三)此次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发布。

二、引进范围

普通高校取得本科学士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如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8年4月30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原则上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公布的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列入参考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或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6.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桂东县定向培养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基层农技特岗人员、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培养学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已纳入桂东县编制管理的在编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引进工作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网址及报名流程。通过郴州人才集团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register.czrcjt.cn,咨询电话:0735-8882566)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间。4月27日10:00至5月12日17:3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13日8:30-12:00,15:0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城投大厦9楼郴州人才集团。

3.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湖南省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签名必须手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基本情况证明,附件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及姓名);

(4)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手写签名扫描。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必须于报名前取得。

(3)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负责审核并确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遇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告知用人单位。

(5)学历下限为研究生的岗位,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学历下限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5月14日12: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5月14日下午16:00将在指定官方媒体公布核减计划数的岗位。

(6)报名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报名。

(7)报名人员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凭考生的委托函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但需提供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9)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准考证(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之后)。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如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60人,将在面试前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笔试时间和要求另行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增设笔试筛选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

(1)教师类岗位: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

(2)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具体面试形式详见《2024年湖南省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及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果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未参加面试以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适时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中共桂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选岗

体检合格需选岗职位的考生进行选岗,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自己选择具体招聘单位。选岗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重点是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桂东县人民医院和桂东县中医医院招聘岗位,业务能力方面需到所报考单位试班1个月。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选岗和考察结论,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审定。经审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联合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政策确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628571。

六、政策待遇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和《桂东县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桂办发〔2023〕7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对应人才奖补等政策待遇。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范围参考《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以报考人员毕业时的学校层次确认。

七、咨询方式

人才政策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一)人才政策咨询

中共桂东县委组织部:0735-8628571

(二)招聘程序咨询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8630878

(三)招聘岗位条件咨询

公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八、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逐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引进纪律,诚信参与招聘引进,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以按照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查看附件>>>

1.2024年湖南省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2.2024年湖南省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3.2024年湖南省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同意报考证明.docx

4.学籍情况证明.docx

中共桂东县委组织部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原标题:2024年湖南省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dx.gov.cn/20330/20344/20371/content_3728057.html

2024湖南湘江实验室第一批管理岗招聘4人公告

2024湖南湘江实验室第一批管理岗招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湘江实验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工商大学网站(https://www.hutb.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湖南工商大学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00:00至2024年5月17日24: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打开湖南工商大学官网首页,点击“公众服务”板块中的“招聘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系统后注册登录,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3.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提供认证材料。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4月30日前取得,均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教育经历板块中上传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高校毕业生可在学历、学位位置分别上传毕业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上传由所在党组织开具,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落款日期须为2023年10月31日以后)。

(4)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

(5)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工作经历证明”所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证明处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符合开考比例,则根据相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招聘。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湘江实验室将组织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复审:安排在面试当天进行,由公开招聘工作组人员对应聘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考试时间

初步定于2024年5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了报名确认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参考人员对党的创新理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等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职业认知、语言表达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等,总分100分。

4.合格分数线

笔试、面试等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本次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工商大学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报湘江实验室审定。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商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与湘江实验室签订非事业编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监督电话:0731-88689012(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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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实验室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湘江实验室

2024年4月29日

原标题:湘江实验室2024年第一批管理岗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utb.edu.cn/p222/zpxx/20240429/159293.html

2024湖南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24湖南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结合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4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4年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说明:1.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3岁。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有执业证或资格证要求的岗位,通过相关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暂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简章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http://szj.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http://szj.changsha.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于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731-84442098。

2.报名网站:长沙市人事考试服务网站(网址:https://csks.cs12333.com/ui/examp/#/)。

3.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至5月11日17:00;

4.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用微信APP扫一扫“个人登录”二维码,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在考试安排栏“2024年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处点击进入,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点击“同意”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3)按照片上传说明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

(4)在“职位基本信息”栏选择本人拟报考单位及岗位;

(5)在“个人基本信息”栏进一步完善本人基本信息;

(6)点击“暂存”,检查个人报考单位、岗位信息及个人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考生对照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再改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才能报名,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考生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咨询。

(三)缴费

1.参照公务员招录收费标准,笔试岗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7日9:00至5月12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支付考务费后报名系统确认“报名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请符合条件人员于2024年5月7日9:00至5月12日12:00期间主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材料提交地点: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21房,具体地点可能有变,电话:0731-88666787,88666794)。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将对申请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不通过的需在缴费期限内缴费。

3.开考比例:缴费后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含)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2:1。相关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等信息将于缴费结束后在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官网公布。

4.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并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考生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5日9:3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五)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5月25日(周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以电子身份证代替,下同)。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可凭社保卡、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盖章带照片的的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信息表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1)法律岗位: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岗位专业知识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综合岗位: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申论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2024年6月4日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6月5日(9:00-12:00,13:00-17:00)到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21房,因办公地点可能有变,具体咨询电话:0731-88666787,88666794)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6月7日(9:00-12: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资格审查

1.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资格审查。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3.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6月7日在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官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5.资格审查材料:核验原件后返还,收取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2024年6月8日9:00至6月9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执业证的,提交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按放宽条件报考的,需提交本人符合放宽条件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交的岗位要求材料。

(七)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上公布。

3.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任一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八)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九)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下同);考核成绩再次相同的,则根据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者入围(下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十)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完成调档及考察工作的,视为自愿放弃。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一)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只递补1次。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0731-88666787,88666794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4442098

3.监督电话:

长沙市纪委监委派驻长沙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0731-88667923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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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原标题:2024年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changsha.gov.cn/szf/rsxx/zkly/202404/t20240428_11429727.html

2024湖南株洲市渌口区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协调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

2024湖南株洲市渌口区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协调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招商专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株洲市渌口区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协调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招聘招商专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招商专员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金融、经济、财会、税务等财经类专业优先;

3.形象气质较好,思维敏捷,逻辑性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表达能力、谈判能力;

4.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抗压能力,服从安排,能适应出差;

5.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7.聘用后统一服从岗位分配和调剂。

(二)公开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涉嫌黄、赌、毒等不良嗜好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取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渌口区政府门户网、掌上渌口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6月30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渌口区南洲大道西北30米)308办公室;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完整、如实填写的《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招商专员考试报名表》(详见附件)2份及其他证明材料,如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等。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资格审查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时组织面试。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素养、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人岗匹配程度、价值观等,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出现弃权的,经研究同意后可从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史项目检测。

2.按照株洲市渌口区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协调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规定和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对进入考察程序的应聘人员开展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个人档案、个人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学历学位等情况的核实与调查。

3.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考察弄虚作假或主动放弃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与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照上一环节进行人员递补;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此环节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五、薪酬福利及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株洲市渌口区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招商专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相关文件在报名处阅知。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四)株洲市渌口区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协调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株洲市渌口区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协调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招聘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招商专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ukou.gov.cn/c19010/20240507/i2194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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