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赣州市宁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招聘2名就业见习生公告

2024年赣州市宁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招聘2名就业见习生公告

宁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于2021年4月21日成立,为县委、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主要承担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等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全县房屋交易服务工作,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规范和培育,负责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经营、维修养护及托管房屋的管理;负责全县范围内白蚁防治工作等职责。因工作需要,现招聘高校毕业就业见习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2人。

二、岗位介绍(主要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办公室文秘岗,协助宁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做好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与临时工作。

三、招聘条件:2022-2023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文秘、中文及计算机类专业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四、工资福利待遇:2000元/月。

五、见习期限:一年。

六、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材料):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于即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到宁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办公室(人才公寓)2号楼二楼210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97-6832835。

附件:宁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招募见习生报名表

宁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2年8月5日

原标题:宁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招聘就业见习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ingdu.gov.cn/ndxrmzfyyh/c104225/202408/3b45ebe09842441fab8120b501f72e7d.shtml

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2天。

(三)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二楼217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完发放。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0763--3393322.

附件:1、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cheng.gov.cn/jgzn/zf/qcqmzj/content/post_1913813.html

2024年河北省科学院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2024年河北省科学院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科学院为省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新技术研究、公益性科学研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组织开展科技智库建设和决策咨询建议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及各级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服务和人才智力支持。参与全省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组织开展国际、省际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受省政府委托,承办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高等院校等合作事宜。为全省培养、吸纳、储备高科技人才和高层次学科带头人。以河北省科学院为主体,与省直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共建机制。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科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5名,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或省特贴、省突贡、省拔尖、三三三人才一层次和二层次(培养期内)等省级及以上专家者可放宽至硕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1日)。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我院为省级科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加强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河北中心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河北发展能力,满足科研工作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拟选聘一批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及具有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省级及以上专家。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报名,报名邮箱:zr83036319@126.com

2.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准确填写《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邮件主题及内容

邮件主题格式为“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姓名+岗位名称”。

邮件内容应包含如下信息:

“姓名+报名参加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申报岗位名称+我(注明姓名)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邮件附件中应有下列内容的扫描件: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的其他材料,其中未就业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述附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注: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报名确认

工作人员收到报名信息,并初步审核电子申报材料,将会回复邮件,告知报名是否成功以及需要补充的材料。请考生务必注意查收回复信息。只有收到“姓名+您已报名成功。”信息后,才属于报名成功。

3.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由省科学院组织各用人单位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专业技能以及与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价。测评小组成员为7人,由用人单位、院组织人事部主要负责人、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测评由测评小组成员全体表决,如该岗位参加测评人数为1人,则得票数2/3以上为通过,并记录测评及表决情况;如参加测评人数为2人及以上,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测评结果及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张贴并于次日在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发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省科学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18503(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017262(省科学院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组织机构

通过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公布选聘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河北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 张小兵

联系电话:0311-83018503; 手 机:13673235661

电子邮箱: zr83036319@126.com

河北省科学院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1: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s

原标题: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25951035106urf&id=1

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的公告(72人)

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的公告(72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渠道,稳定就业大局,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自人社办发〔2022〕5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市本级33个单位(部门)计划招用72名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在公告发布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自贡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劳动合同期内的自贡市本级高校毕业生公共服务岗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用岗位

具体招用岗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10:00至9月24日18:00。

2.报名网站。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络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笔试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考主管机关或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结合资格审查、考察复核等情况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用全过程,在招用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招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用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报考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报考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招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按报名系统提示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软件审核后上传照片。照片为考生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

4.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笔试费每科人民币50元。考生务必于2024年9月25日18:00前在网上完成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26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以下手续在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2楼服务大厅(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联系电话:0813-2309549)办理退费手续。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打印报名表。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未及时打印《报考信息表》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提示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特别注意:

1.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后果由考生负责。

2.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3.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考生在参考期间(笔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通讯方式变更等)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一)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成绩查询。考生于2024年10月2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

本次考试招用划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下同),即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用。

六、资格审查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原则上按1:1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公告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本次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具体地点和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体检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体检资格,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公告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10月25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体检。

体检由主考机关统筹组织实施。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选择单位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用人单位(考试成绩相同,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拟招用人员确定后,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拟招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

十二、薪酬待遇

招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间,薪酬待遇原则上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 倍支付。

十三、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用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用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四、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成绩、资格审查、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

(二)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本公告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招用咨询电话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0813-8111923,2202565。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0813-2309549。

(三)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0813-8115618。

附件:

1.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职位表

2.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报考信息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5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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