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张掖肃南县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年甘肃张掖肃南县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肃南县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肃南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引进,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全县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7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肃南县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三、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各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岗位中要求提供学位证明的,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5.《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35岁以下为1989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引进

1.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肃南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7.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引进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各引进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认定属于同一专业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9月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要求

本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进行,张掖市外的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市内的均通过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网络报名的考生按照引进条件将报名提交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全部文件压缩成ZIP格式,按照“姓名+联系方式”的文件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详见《岗位简表》(附件1)。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肃南县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2.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4.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5.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原件,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7.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审核考生资料;网络报名的,由用人单位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在48小时内完成审核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考生。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采取取消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考试比例。岗位合并按照岗位代码依次依序开展,取消或合并的岗位将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page]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卫健系统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教育系统面试由讲课和专业问答两个环节组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面试考核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所在党委(党组)按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由县人社局通知本人。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对象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二)考察

考察环节,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期提供档案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引进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在校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直接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者;

2.不符合引进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被执行人的,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

4.在校期间受到处分或有不良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引进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备案。

教育、卫健系统受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试用期满后,5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备案。

九、其他事项

1.引进工作在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引进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超过报名时限要求的不予报名。

4.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5.本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立即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936-6121361(肃南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936-6122223(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附件1:肃南县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pdf

附件2:肃南县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原标题:肃南县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ssn.gov.cn/zfxgk/fdzdgknr/zxgg/202408/t20240815_1275366.html

2024年下半年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92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92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9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河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3年9月18日(含)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1978年9月18日(含)后出生)。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5.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4年9月17日(含)前。

6.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报名条件

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18日(含)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基层工作。

关于“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等有关要求与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相同;关于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培养管理等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取得符合报考条件最低学历前学习经历时间重叠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特殊规定外。

6.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河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板块主动公开内容招录信息栏(网址:http://www.heihe.gov.cn/hhs/zdgknr/zfxxgk.shtml?tab=zdgknr)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参加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黑河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板块主动公开内容招录信息栏(网址:http://www.heihe.gov.cn/hhs/zdgknr/zfxxgk.shtml?tab=zdgknr)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招录信息栏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黑河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黑河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河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

④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户口本。

⑤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板块主动公开内容招录信息栏(网址:http://www.heihe.gov.cn/hhs/zdgknr/zfxxgk.shtml?tab=zdgknr)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招录信息栏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河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板块主动公开内容招录信息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河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板块主动公开内容招录信息栏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6-2666032;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6-8200084;

监督举报电话:0456-2666031;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1.黑河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黑河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黑河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eihe.gov.cn/hhs/sydwzlx/202409/c11_303379.shtml

2024年金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51人

2024年金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51人

为满足我区部分机关乡镇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金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1名,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下半年金华市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公告提及的附件,可登录下列网站下载查询:

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8年9月17日至2006年9月16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7日至2006年9月16日期间出生)或45周岁(1978年9月17日至2006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驾驶员岗位线下报名,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驾驶员岗位

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金华市兰台街33号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346办公室(2号电梯口3楼)。

②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4年金东区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其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③资格审核

由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驾驶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6日9时—9月18日17时

②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③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16日9时—9月18日20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9月16日9时—9月18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岗位招聘人数3人以下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岗位招聘人数3人及以上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应于9月19日17时前完成改报。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四、考试

驾驶员岗位考试形式为“驾驶技能测试+面试”,金东区人武部专职民兵教练员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军事科目技能测试”,其他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

1. 笔试(驾驶技能测试)

①驾驶员岗位

通过路上驾驶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驾驶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驾驶技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7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9月22日9时。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5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对象。

岗位招聘计划为1人的,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对象;招聘计划为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对象(不含驾驶员岗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考生还应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还应提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报考区残联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退役军人如按高中学历报考,还应提供退出现役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资格。放弃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资格或取消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

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军事技能科目测试由金东区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驾驶员岗位总成绩=驾驶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其录用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和程序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岗位最多递补1次。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的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编外用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岗位条件和要求,请按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学历学位、户口本、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9月16日。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9月16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不得报考。

6.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八、纪律、咨询和监督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金东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9-82193265。

2.招聘相关信息(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金东区纪委区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9-82181736。

附件:

1.2024年下半年金华市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2.2024年下半年金华市金东区驾驶员招聘报名表

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2024年下半年金华市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indong.gov.cn/art/2024/9/9/art_1229400254_4184169.html

2024年下半年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4年下半年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ahlj.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ahlj.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两类。试卷形式为两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ahlj.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ahlj.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451-58685797;

政策咨询电话:0451-58685797;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58685725;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95B753000B77CE0630A0012ACE2B9&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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