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贵州独山县井城街道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5人简章

2024贵州独山县井城街道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5人简章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及《中共独山县委办公室 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独山县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独党办函〔2022〕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实城市社区工作力量,提高社区工作水平,结合各城市社区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开展好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特制定《独山县井城街道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选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选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5名。选聘岗位详见《独山县井城街道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1)退役军人;(2)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或“三支一扶”人员;(3)在独山县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4)近5年(2019年8月至2024年8月)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限截至2024年8月27日及以前已取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员报考。

岗位要求“限独山县户籍(生源)或配偶为独山县户籍(生源)”的,限截至2024年8月19日及以前户籍在独山县或原为独山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省内外学习、工作的人员及此类人员的配偶报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5.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7.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及现役军人;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含2024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9.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独山县内仍在岗的村(社区)常务干部(含村级文书);

10.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六)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8月28日9:00—8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27)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报名信息填写并提交后须确认是否提交成功。

报考人员对照公布的岗位一览表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后续环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选定所报岗位后,须准确填写系统内《独山县井城街道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同意签订报名承诺,正确提交《报名信息表》。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逾期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成功和经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00至8月31日17:00。用人单位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选聘简章》和岗位一览表所需的资格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已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须本人向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修改。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截至2024年8月30日17: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确认。2024年8月30日17:00至8月3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2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环节使用。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选聘简章》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退费,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相关人员的责任。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9:00至9月2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缴费快捷入口:https://zhikaocn.com/victory/application/index)进行网上缴纳100元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失败。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于工作日内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88-0028。

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按报名成功(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人员)人数开考。网上缴费结束后,对无人报考的岗位予以取消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4.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快捷入口: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笔试内容:政治政策理论水平、社区工作者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7日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中〈技校、职高、中专〉学历不能提供毕业证书人员,须提供盖有公章的高中〈技校、职高、中专〉毕业生花名册或教育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含临聘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放宽学历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其中: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期间历年考核结果等情况);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提供社区出具的截至2024年8月31日仍然在岗且满一年以上的证明;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2019年8月以来的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限独山县户籍(生源)或配偶为独山县户籍(生源)”岗位的考生,须提供2024年8月19日及以前户籍在独山县的有效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提供独山县招生办出具的生源地为独山县的证明原件),或提供配偶在独山县的有效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

6.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所在支部出具的2024年8月27日及以前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证明原件;

7.选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按照《选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选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岗位,由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由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做进一步比选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八、体检

1.体检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必须在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4.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从笔试和面试均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做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7.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选岗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选岗对象,原则上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位进行选岗,选岗完成后因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从笔试和面试均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特殊情况,根据用人单位安排,考生须服从调岗。

十、考察

体检合格并选岗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2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空缺岗位从笔试和面试均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特殊情况,根据用人单位安排,考生须服从调岗。

1.截至2024年12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等相关证书的;

2.符合本简章第四条“(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3.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从笔试和面试均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及待遇

1.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由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聘。

3.经公示无异议,由井城街道党工委行文,井城街道办事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一与城市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套改工作方案》执行,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含五险一金个人代扣部分)。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由“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学历津贴和职业资格津贴”五部分构成,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薪酬由“职务薪酬、级别薪酬”两部分构成,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不享有其他薪酬待遇,薪酬待遇后期根据学历提升、工作年限、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级和考核晋级等条件情况进行调整。经转正考核通过后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考核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工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二、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2.本次选聘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3.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选聘简章》规定,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

4.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5.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对违反选聘纪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的,取消选聘资格。

8.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9.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均在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ushan.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0.选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附件1:独山县井城街道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独山县井城街道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xls

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原标题:独山县井城街道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ushan.gov.cn/zwgk/rsxx/ryzp/202408/t20240819_85405001.html

2024贵州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24贵州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为切实解决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精神,中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计划及职位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考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1.黔西南州辖区内县(市)级及以下卫生健康系统: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及待遇。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及院校的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以上,服务期为5年的需工作满5年。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满足考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2007年1月1日以来,新聘用事业人员未经州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审核备案的。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考聘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8月。

三、考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发布考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考聘职位要求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3:1比例方能开考,凡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对其职位考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科,具体地点为:兴义市向阳路二巷5号。

4.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6张(纸质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4)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的填写完整的《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5)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报考的,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录取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

(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要求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考生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考聘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考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考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1.资格审查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方案》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在考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调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2.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地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由州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统一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未参加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1)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下午14:3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查询:总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公示。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考聘计划数1: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考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由州卫生健康局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州卫生健康局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州卫生健康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信息不全的取消考察资格),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个人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州卫健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23486(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2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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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2: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9日

原标题: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202408/t20240829_85508102.html

2024贵州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24贵州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为切实解决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精神,中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计划及职位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考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1.黔西南州辖区内县(市)级及以下卫生健康系统: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及待遇。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及院校的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以上,服务期为5年的需工作满5年。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满足考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2007年1月1日以来,新聘用事业人员未经州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审核备案的。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考聘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8月。

三、考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发布考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考聘职位要求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3:1比例方能开考,凡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对其职位考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科,具体地点为:兴义市向阳路二巷5号。

4.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6张(纸质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4)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的填写完整的《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5)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报考的,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录取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

(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要求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考生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考聘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考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考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1.资格审查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方案》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在考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调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2.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地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由州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统一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未参加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1)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下午14:3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查询:总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公示。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考聘计划数1: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考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由州卫生健康局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州卫生健康局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州卫生健康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信息不全的取消考察资格),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个人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州卫健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23486(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2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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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2: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转)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bmgg_5135250/202408/t20240829_85510460.html

2024贵州湄潭县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农技员公告

2024贵州湄潭县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农技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4〕19号)和《2024年度湄潭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决定在我县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3人(茶叶产业1人,优质稻产业2人)。

二、招募条件

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土专家”“田秀才”“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优先续聘上年度评价为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不予申报。

三、招募程序

招募程序按照发布招募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或面试→结果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程序开展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招募全程公开透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告。

四、工作任务

按照提升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助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要求,明确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一是为县域粮油产业及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粮油产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五、考核管理

按照《湄潭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规范服务管理,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为10个月。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明确特聘农技员服务待遇,经费从2024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支出,每人每年(服务期10个月)服务补助2万元,按月补助(每人每月2000元)。

六、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间:截止于2024年9月6日17:00。

(二)申报地点:湄潭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技股(湄潭县湄江街道迎湄路91号)。

(三)申报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业绩佐证材料等。

附件:湄潭县2024年特聘农技员报名表.doc

湄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湄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募2024年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409/t20240903_85535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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