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贵州安龙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45人简章

2024贵州安龙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45人简章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州组通〔2022〕32号)及《中共安龙县委办公室 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龙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县委办字〔2022〕104号),公开、公平、公正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特制定本选聘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45名(其中,四岗20名、五岗一类100名、五岗二类25名)。选聘岗位详见附件《安龙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选聘岗位一览表》。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止2024年8月31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2019年8月31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4.户籍要求:限黔西南州户籍或安龙县户籍是指截止2024年8月31日前具有黔西南州户籍或安龙县户籍,详见附件《选聘岗位一览表》中的“其他选聘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6.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选聘岗位一览表》。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截止2024年8月31日仍在岗(含2024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及选岗、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选聘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2024年8月26日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聘简章。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31日9:00至2024年9月2日17:00。温馨提醒:根据近年网络报名监测,报名最后一天易出现网络拥堵,各位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提前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龙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网址:http://113.249.157.217:16215/exam-system-examinee/qxal)进行报名。考生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安龙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人员报名信息》,以下统一简称《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提交报名信息被接收后,系统会向考生反馈报名是否成功。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9:00至2024年9月2日18:00。

1.资格审查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选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根据考生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选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通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选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选聘审核单位通知考生进行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考生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选聘单位审核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码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资格初审单位进行修改。

3.2024年9月2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4年9月2日17:00前进行修改,修改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与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若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4年8月31日9:00至9月3日17:00期间登录“安龙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网址:http://113.249.157.217:16215/exam-system-examinee/qxal)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4年9月5日9:00至9月6日17:00期间,登录“安龙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网址:http://113.249.157.217:16215/exam-system-examinee/qxal)打印笔试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总分为15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笔试卷面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卷面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采取加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加试分数高的则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2024年9月7日(星期六)9:00-11:00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资格复审及选岗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al.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类型选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比例确定人员。经复审自愿放弃、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选岗,根据考生报考岗位类型(四岗、五岗一类、五岗二类)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选择选聘单位。

资格复审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

2.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4.报考限黔西南州户籍或安龙县户籍的需提供户口簿;

5.符合放宽年龄和学历的报考人员,对应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三支一扶”人员(提供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止2024年8月31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出具的相关证明),2019年8月31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表彰相关文件或证书);

6.选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选聘职位一览表》)。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予以处理。

(六)体检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并选择选聘单位人员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4.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报考人员应在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自愿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体检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6.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al.gov.cn/)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各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政审结论。

2.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安龙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方案》有关规定进行。

3.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自愿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八)公示和选聘审批

1.经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及选岗、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审核,由街道党工委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2.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考核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备案。选聘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薪酬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次选聘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选聘简章》规定,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

(四)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五)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和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对违反选聘纪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次选聘为城市社区工作者,属于聘用制,不属于国家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九)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选聘审批等环节空缺岗位,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审核并统一组织补充选聘。补充选聘岗位面向参加安龙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达到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征集志愿,在任一环节主动放弃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补充选聘。符合补充选聘岗位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按照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加补充选聘。补充选聘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另行通知。补充选聘工作于2024年12月30日前结束。

(十)未尽事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等相关信息均在安龙县人民政府门网站(网址:http://www.gzal.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本简章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5220102(安龙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859—5550515(安龙县纪委信访室)

附件:安龙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x

安龙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原标题:安龙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gzal.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26_85475773.html

2024贵州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24贵州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为切实解决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精神,中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计划及职位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考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1.黔西南州辖区内县(市)级及以下卫生健康系统: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及待遇。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及院校的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以上,服务期为5年的需工作满5年。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满足考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2007年1月1日以来,新聘用事业人员未经州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审核备案的。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考聘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8月。

三、考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发布考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考聘职位要求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3:1比例方能开考,凡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对其职位考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科,具体地点为:兴义市向阳路二巷5号。

4.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6张(纸质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4)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的填写完整的《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5)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报考的,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录取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

(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要求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考生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考聘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考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考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1.资格审查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方案》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在考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调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2.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地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由州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统一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未参加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1)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下午14:3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查询:总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公示。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考聘计划数1: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考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由州卫生健康局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州卫生健康局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州卫生健康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信息不全的取消考察资格),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个人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州卫健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23486(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2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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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2: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转)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bmgg_5135250/202408/t20240829_85510460.html

2024贵州桐梓县总工会招聘3名社会化工作者简章

为加强我县基层工会组织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能力过硬、素质优良、心系职工的基层工会“专职+兼职+志愿者”相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依据《遵义市总工会关于下达〈2024年遵义市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计划〉的通知》(遵市工通字〔2024〕14号)文件,经研究决定招聘桐梓县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3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人数

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3人。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县内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在岗连续3年(含3年)以上的聘用人员;县内村(社区)干部在岗连续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自发布简章之日算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含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所在单位不同意推荐上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8:30至14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咨询电话:0851-26620389。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报名资料到县总工会三楼基层工作部办公室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提供报名资料PDF版报送至邮箱(tzxzghjcgzb@163.com)进行报名。

(三)报名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50元。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桐梓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1份,需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请严格填写工作年限及自我评价(含近五年获奖情况)。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近五年获奖证书交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一次性说明理由。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报名参加了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考生无视招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由招聘单位负责向应聘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及成绩

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报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报考比例达3:1且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开展笔试工作。

1.笔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笔试,报考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并根据招聘单位通知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工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基础知识占80分,工会知识占20分。

(3)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现场打分 ,成绩当场公布。

(4)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5)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及“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开展笔试工作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不再进行折算。

(2)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前)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

(3)笔试、面试相关要求及总成绩将在桐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保持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本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环节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试岗。考察合格人员为试岗对象,试岗期2个月。试岗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试岗期不合格者,领导小组将从面试人员内按综合成绩高低完成体检、考察依次递补进行试岗。若新招聘人员自聘用一年内因辞职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由领导小组从此次面试人员里依次拟定考察人选,择优试岗及聘用。

(十)公示。试岗经考核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拟聘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相关程序完善劳动合同。

五、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桐梓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管理办法》(桐工通字〔2021〕47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桐梓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6620389县总工会

监督电话:0851-26622563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0851-2665668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梓县总工会

2024年9月2日

桐梓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贴相片处)
民 族   籍  贯   出 生 地  
入党
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学历
情况
文化程度 入学时间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  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简 历
 
起止时间 工作或学习单位 职务 证明人
       
       
       
       
       
       
曾获得的奖励(近五年)  
自我评价(800字以内)
信息
确认
以上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单位鉴定及
推荐意见
该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 在本单位                 工作 。  
(填写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原标题:2024年桐梓县总工会公开招聘3名社会化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ztongzi.gov.cn/zwgk/zfxxgk/fdzdgknr/rsxx/202409/t20240902_85530320.html

2024贵州福泉市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105人简章

2024贵州福泉市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105人简章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等7个基层党建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23〕19号)、《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及《中共福泉市委办公室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泉市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委办字〔2022〕98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增强社区“两委”班子战斗力,福泉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福泉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选聘条件、面试程序、面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选聘工作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5名(专职网格员) ,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福泉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

6.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8.福泉市户籍或长期居住在福泉市内。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②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③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4年9月1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④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⑤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 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有吸毒史的,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7. 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8. 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毕业生;

9. 截至2024年9月1日,仍在岗(含2023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10. 截至2024年9月1日,福泉市内仍在岗的村(社区)干部;

11. 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未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7楼1714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2.《福泉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附件2)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3.毕业证书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符合放宽年龄和学历的报考人员,对应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退役军人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提供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③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由所在社区及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原件;④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相应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本科生享受年龄放宽的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免冠2寸蓝底证件照4张;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和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选聘资格和面试成绩。

(3)由他人代报的(代报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按手印的委托书),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1)、(2)情况,比照上述(1)(2)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与提交的证件不一致或由于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1日18:00,

1.资格审查由选聘单位所在街道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选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0日18: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0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选聘单位所在街道提出申请,经选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修改。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7楼1714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生须在面试当天早晨7:00—7:30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抽签安排。8:00仍未到达指定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且不准进入候考室,责任自负。

(二)面试方式

面试工作在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选聘单位所在街道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择优递补。

面试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三)面试时须携带的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三证之一);

2.《面试准考证》。

六、体检

1. 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

2. 体检必须在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3.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本岗位成绩及《选聘简章》要求,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1次。

6. 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将在福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fuquan.gov.cn/)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选聘单位所在街道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本《选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选聘单位所在街道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fuquan.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公示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二)选岗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选择岗位。拟聘用人员放弃选择岗位的,由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选聘单位所在街道直接指定聘用单位和岗位,服从组织调配;选岗完成后出现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填报《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身份认定备案登记表》,经街道党工委审核盖章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经县(市)级有关部门备案后的社区工作者,由相应街道党工委行文聘用,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中共福泉市委办公室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泉市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简章>的通知》(福委办字〔2022〕98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后期根据学历提升、工作年限、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和考核晋级等情况进行调整。

十、纪律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次选聘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五)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对违反选聘纪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福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fuquan.gov.cn/)上发布,报考人员要随时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公告,凡因个人原因贻误选聘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选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四)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选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十二、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三、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各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监督电话:0854-2441696

附件1:福泉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福泉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xls

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原标题:福泉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gzfuquan.gov.cn/xwdt/tzgg/202408/t20240830_85522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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