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湘潭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10人公告

2024湖南湘潭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10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潭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湘潭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的原则;

3.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4.坚持广纳贤才、稳定队伍的原则;

二、人才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专业技术人才10名,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湘潭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设置。

1.引进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湘潭县2024年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

3.引进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4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4.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工作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5.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年毕业的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6.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为中共正式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调查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湘潭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园区)的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人才引进方式

一般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当有效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时进行笔试,笔试开考详见引进程序中有关笔试的规定。

五、人才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信息发布官方网站:湘潭县新闻网(https://www.xtxnews.cn)、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通过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cndcpta.com/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2024年湘潭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3),网上填报时,无需下载报名表,直接填写相关信息。上传1寸免冠证件照、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引进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和其他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报名提交的材料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如因个人错报、提交资料不全、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5.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县新闻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

(二)开考比例与计划调整

开考比例:本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当引进岗位无有效报名人员时,本岗位不参加集中考试,在公告发布当年度之内引进岗位计划继续有效,待符合开考条件时组织考试。岗位报名人员情况信息和考试信息将在湘潭县新闻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三)笔试

1.笔试开考:当引进岗位有效报名人数大于30人时,需进行笔试;引进岗位有效报名人数小于等于30人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岗位是否需要进行笔试的情况将在湘潭县新闻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笔试内容: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卷面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写作占4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等事项:另行公告。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湘潭县新闻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向县人社局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

(四)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对象:进行笔试的岗位,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5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审查);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所有有效报考人员均为资格审查对象。

3.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②引进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经单位签字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报考中共湘潭县委党校理论教员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其他岗位面试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3.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4.面试总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

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未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进行了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按不去考官评分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排名。

(七)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递补

如遇体检、考察等环节弃权或不合格情况,出现引进计划未满时,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县新闻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经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管理

引进单位按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享受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如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对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2.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31-57803387

考务咨询电话:0731-57803367

举报监督电话:0731-5788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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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湘潭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2024年湘潭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doc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原标题:2024年湘潭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tx.gov.cn/9140/9136/content_1329068.html

2024湖南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2024湖南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岗位为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长沙市民政局官方网站(http://mzj.changsha.gov.cn)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阅,不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2024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附件1)。

说明:

1、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9月17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岗位要求的“近3年未发生交通事故”是指2021年9月17日至2024年9月17日期间,未发生交通事故(以交管12123APP查询的结果为准)。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3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边山社区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雨花大道与候家冲路西南角)

4、报名所需资料(现场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

(2)《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2024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格需插入报名者彩色电子寸照;

(3)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两者任选其一);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1照及以上);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等。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承诺,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并在报名登记表上手写签名承诺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

6、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我站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查合格”意见并盖章。原件作为考生参加考核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遗失不补。

7、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8、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本次考核采取面试+实操考核的形式,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将在长沙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公布。

(一)面试

1、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得分70分及以上考生进入实操考核环节。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实操考核

1、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进入实操考核。实操考核时间原则上与面试安排在同一天(视考生人数而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具体以公告为准)。

2、现场实操考核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合成

考核总成绩按面试占40%、实操考核成绩占60%合成(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实操考核成绩高者入围,若实操考核成绩相同的则面试分数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实操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实操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长沙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4、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市救助管理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其他

1、咨询电话:

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办公室0731-85860701

2、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纪检:0731-85860661

附件:

1、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2024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

2、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                    

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

2024年9月9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 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2024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wps

附件2 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2024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wps

原标题:2024年度长沙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mzj.changsha.gov.cn/xxgk/tzgg/202409/t20240909_11588766.html

2024湖北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科研助理管理岗位招聘2人公告

2024湖北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科研助理管理岗位招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管理岗位)2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名称及名额:科研助理(2名)

岗位职责:负责各类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与服务;负责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奖励组织申报;各类产学研合作平台的共建对接、成果应用和转让,校外单位科技调研活动的协调与服务;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科研成果统计和科研数据支撑工作;负责做好科研相关建设的各类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活动的组织工作;学院各类支撑学科点的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归档工作;研究生各类学术活动的策划安排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和综合协调能力。

2.熟悉学校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和网络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进行日常英语沟通交流。

3.专业不限,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身心健康。测绘遥感、地理信息及相关专业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网上申请: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srenshi@whu.edu.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应聘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综合各方面素质能力要求,择优选取应聘者参加初试。

3.考核面试:招聘工作组组织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签订合同:经招聘工作组确认人选后,按照学校相关聘用流程办理入职手续,将与武汉大学签订劳动合同(非事业编制),或按派遣用工方式与派遣公司签订三方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在参加考核前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各类证件的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收取复印件一份。

3.招聘期间,笔试、面试等相关安排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78546

联系邮箱:rsrenshi@whu.edu.cn

原标题: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科研助理管理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gis.whu.edu.cn/info/1083/98360.htm

2024湖州长兴县人民法院编外招聘2人公告

2024湖州长兴县人民法院编外招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书记员:2名。

二、岗位职责

书记员主要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勉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谨言慎行,品行端正。

2.湖州市常住户口(以2024年9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为法学类,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与本院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5.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为:长兴县人民法院610室(龙山街道齐山路998号)。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的,须将上述相关材料扫描并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893746047@qq.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之后,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全部列为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因自愿放弃面试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为考试成绩。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笔试与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我院现有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

2.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本次招聘计划。

3.若聘用人员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又提出离职的,本岗位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递补周期为从首批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起算。

4.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572—6152017

附件:长兴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长兴县人民法院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长兴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xrchr.cn/web/article?aid=19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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