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0人)

2024年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0人)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山东省第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30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被确定为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连续三年被确定为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荣获山东省文化创新奖、世界职教院校联盟校企合作及创新创业卓越奖。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6000人,设有海洋技术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通用航空系、现代汽车系、电子信息工程系、会计系、商学系、人文与旅游系、创意设计系、国际教育系、开放教育系、公共教学部、思政部、体育部15个系部;开设水产养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钢铁智能冶金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51个招生专业,涵盖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装备制造、财经商贸、电子与信息、旅游、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公共管理与服务等14个专业大类,形成了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学校面向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分数线连续多年在全省同类院校名列前茅,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中小学在编教师应聘的,须征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9月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初审、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9月23日16:00.查询时间:2024年9月18日11:00-9月2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s://www.rzpt.cn/zzjgl/zzrsc/tzgg.htm),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明确了专业要求,其中,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
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并提供佐证材料。必要时可主动联系学校介绍有关情况,学校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填报信息同时需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上)。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应聘的,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的,须提交专科学历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研究方向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毕业论文提纲。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所学课程、毕业论文提纲翻译资料。4.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须在报名系统提交,
5.党员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信(附件3)。
6.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学生干部证明(附件4)
7.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8.相关资格证书。
(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2024年9月18日11:00-9月24日12:00.学校成立资格初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按要求严格审核学历、年龄、专业、工作经历等信息,确定初审合格人选,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子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名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9月18日11:00-9月25日12:00.报考人员在查询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 70 元。
(五)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教师类岗位考试采取先面试再笔试方式进行,辅导员、教辅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再专业(岗位)能力测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各环节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情况在学校官网及报名系统予以公告,不单独电话通知,
(一)教师类岗位
1.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关问题,时间为 40分钟,其中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设定初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空缺不递补。报名或初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笔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笔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场,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相关知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辅导员、教辅类岗位
1.笔试。笔试方式及内容同教师类岗位。
2.专业(岗位)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岗位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比例进入测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测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以上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测试人选。未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测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三)资格复审
教师类岗位笔试前,辅导员、教辅类岗位在专业(岗位)能力测试前,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登记表》、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材料同报名系统填报信息上传材料。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为弃权。如发生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
(四)总成绩计算
教师类岗位: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辅导员、教辅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且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递补意见,依次等额递补。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的形式进行,并进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个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学校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心理测试须按体检医院要求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间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未尽事宜,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3—7987021
电子邮箱:rzptrsk@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rzpt.cn/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 16 号
学校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rzpt.cn/info/1080/32904.htm

2024年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江西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第

2024年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江西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第五批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简称“健康产业所”)于2021年10月获中央编办批复成立,核定事业编制40名,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办、中国中医科学院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江西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简称“健康产业院”)为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于2022年2月获江西省委编办批复成立,核定事业编制200名,与健康产业所为两个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一体运行。

健康产业所充分依托中医科学院科研成果、人才团队及国家级平台资源优势,立足四个面向,致力于发展中医药健康理论、总结整理并传承中医药健康技术方法、培育中医药健康产品、挖掘传播中医药传统文化,打造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科研与转化为一体的综合性健康产业研究新高地。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学习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热爱中医药事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三、报名办法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上传《应聘登记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车管所出具的近三年内未发生同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应聘司机岗位

人员提供)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作为附件。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一)报名入口:http://36.140.18.81:8081/edc/formview/an1ue1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062169

附件:应聘登记表

 

原标题: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江西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2024年第五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xrcfw.com/news/page/1282755405914705920

2024年台州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年台州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

一、选聘岗位

台州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人员1名(公益一类),综合文字岗位。

二、选聘条件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1992年9月9日以后出生;

4.具备较强的文字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和文稿起草;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一般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单位新录(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

6.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其他不宜作为选聘人选情形的,不予选聘。

三、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台州市国资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需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为PDF格式,及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发至邮箱:gzw89060311@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公开选聘”字样,并来电确认,咨询确认电话:0576-89027376)。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0日。

3.《报名表》可在以下网址进行下载:

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zjtz.gov.cn/)通知公告栏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zjtz.gov.cn/)

四、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不足5:1的,取消选聘职位数。笔试后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核验相关证件原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等材料进行复审(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91号市国资委327室),不符合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2.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现场参加笔试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未达到5:1的,取消选聘职位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人数 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面试对象放弃面试,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信息将在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zjtz.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3.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择优确定选聘对象

综合考虑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聘对象,并在委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台州市国资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同意报考证明

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台州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zjtz.gov.cn/art/2024/9/9/art_1229045970_3965375.html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财政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财政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财政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财政厅网站(网址:https://czt.hlj.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由黑龙江省财政厅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黑龙省财政厅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财政厅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财政厅网站(网址:https://czt.hlj.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黑龙江省财政厅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55607188;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财政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E3174612E2474E0630A0012AC4B9A&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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