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职位为:
住房保障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类、土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优先;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职业素养;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
5.熟练使用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6.符合编外工作人员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9日前。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或现场报名。将《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送至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住房保障股(象州县象州镇银象路21号),邮箱zfbz4362806@163.com。
三、聘用程序
应聘者报名提交资料,由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后择优录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大专学历工资2500元/月,本科学历2600元/月。聘用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支付,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未尽事宜,可向象州县住建局住房保障股咨询,咨询电话: 0772-4364752,17377280125。
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日
附件: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docx
广西来宾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招聘公告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5人公告
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的职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职位
后勤保障股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后勤工作;
公务用车驾驶员2名,主要从事公务用车驾驶工作
接待股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政府公务接待工作;
会务股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会议茶水服务工作。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学历为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具有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调配、乐于奉献等良好职业素养,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五官端正;
5.后勤保障工作人员,熟练使用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操作,财务专业、计算机专业及土木专业(能熟练的掌握CAD专业技术)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公务用车驾驶员,适合男性,熟练掌握车辆驾驶技术,取得C1及以上相关驾驶证件,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7.接待股工作人员和会务股工作人员,适合女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
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的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7月12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者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将《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送至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县人民政府二楼207室)或者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zxjgj2012@163.com。
三、聘用程序
应聘者报名提交资料,由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面试,择优录用。
四、聘请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
待遇:公务用车驾驶员工资为2000元/月;其他工作岗位大专及以下学历为2100元/月,本科学历为2200元/月。试用期满视个人试用期期间表现决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本简章由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2-4309029
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象州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是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商调若干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及人数
象州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象州县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象州县外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汉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学类、公共管理类等专业及其他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具备职位要求的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2.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30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503室;网上报名及邮寄地址:象州县行政中心5楼503室,电子邮箱:xf4362215@163.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进行面试,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
(五)确定拟商调人选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拟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丽萍,联系电话:0772—4352580。
附件: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