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来宾市融媒体中心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人事考试网2022年04月20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的有关规定,来宾市融媒体中心(来宾日报社、来宾市广播电视台)定于2022年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报社1人、电视台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融媒体中心采编专技人员3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详见《来宾市融媒体中心直接考核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应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函〔2017〕8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5日-2004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计划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9日,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发送邮箱:报社岗位邮箱lbrbrjb@163.com,联系人:蒙女士,联系电话:0772-6653605;电视台岗位邮箱lbtvrlzy@163.com,联系人:廖女士,联系电话:0772-4221648。

  4.网络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

  (2)《来宾市融媒体中心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考者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下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报考人员如系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请将所有报名资料原件打包发送到邮箱。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5.资格审查

  我中心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报考者。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30日。

  6.考核人选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员比例为1:1的即确定为考核人选。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员比例超过1:1的,报考者须参加由中心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我中心在人才网发布相关信息。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语言表达及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结束后,中心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核准后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我中心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确定考核人选时间:2022年5月。

  (二)考核

  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和我中心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17〕40号)的有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考核重点包括:考核人选的现实表现(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及专业水平、获奖情况以及工作经历等;考核人选的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的情况;复查考核人选报考资格。

  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

  (三)体检

  我中心组织报考者的体检工作,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可以从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2年6月。

  (四)审批与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核,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中心整理拟聘人员材料,经报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22年7月。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来宾市事业单位工作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构成需要回避情形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相关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来宾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98号(报社)来宾市红水河大道568号(广播电视台)。

  咨询电话:0772-6653605、4221648;传真号:0772-6655198、4277855

  点击下载>>>

  附件1:来宾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来宾市融媒体中心公招报名表

  来宾市融媒体中心

  2022年4月14日

2022年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

  

  象州县公安局2022年辅警招聘公告

  为加强象州县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县公安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

  一、招聘岗位类别和人数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来宾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程序实施细则》及本县公安工作实际情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文职辅警35周岁以下,勤务辅警30周岁以下。

  (四)应聘勤务岗位辅警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有公安工作经验的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人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6日至9月17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象州县公安局政工室(象州县象州镇象石路1号)。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个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开具)、退役士官士兵还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报名时还需携带填写好的《象州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应知应会法律常识和基础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中,跳远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人员测评四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

  (三)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在体能测评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设置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文职岗位辅警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勤务岗位辅警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人民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五)政审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的渠道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岗前(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

  六、签订劳动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由象州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期满后继续聘用的辅警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一)被聘用辅警每人每月应发工资待遇308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种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个人支付部分由个人承担,社会保险的单位支付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三)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联系单位:象州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人:覃警官,联系电话:0772-4366113。

  

象州县公安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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