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来宾市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及园医招聘73人公告
象州县2022年中小学教师及园医公开招聘第六次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关于允许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高校本科毕业生的情况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象州县面向社会,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高中、乡镇中小学教师49人,非教师岗位9人;通过笔试+面试方式招聘县城中学教师15人。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9日至2004年9月19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9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条件以《象州县2022年以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县城高中、乡镇中学幼儿园)》、《象州县2022年以笔试+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县城中学)》、《象州县2022年以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非教师岗)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县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
2.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3.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9月19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9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13日下午18:00时止(现场报名不含周末),报考人员可到来宾人才网(https://www.lb.gxrc.com)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表发送到电子邮箱(xzjs5922@163.com),报考咨询电话0772-4361510。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等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考生到现场报名的,同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报名时间为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为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三楼党工委综合股。
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10月13日报名的必须在10月14日12:00前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10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带齐报考所需要证件的原件,到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进现场验证,通过现场验证的,领取(笔)面试通知书。
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时提供证件原件审核,通过审核的,现场领取(笔)面试通知书。
(四)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一)笔试人选的确定
县城中学招聘的岗位(附件2),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笔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笔试。
(二)笔试内容形式
笔试采取编写教案的方式进行。
(三)笔试的组织管理
笔试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笔试考务工作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四)笔试的地点和时间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
笔试地点:象州县花山小学(象州县银象路)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作为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一项内容,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直接面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当同一报名岗位人数达到24人及以上时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的方式为编写教案,笔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考生凭(笔)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形式
1.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取试讲面试方式。
2.非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面试考官由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委派考官7人组成。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
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地点和时间
面试时间:2022年10月16日8:30分开始。
面试地点:象州县花山小学(象州县银象路)
(五)面试形式及选用的教材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教材是象州县现用教科书,教材和备课用纸、笔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统一提供。试教教材最终以现场提供为准。试讲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总分100分。
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当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七)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五、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人员。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体检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疫情防控。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来宾人才网等相关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
(五)凡涉及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象州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会同相关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研究,报中共象州县委员会、象州县人民政府决定。
咨询电话: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党工委综合股0772—4361510
监督电话:0772—4364061
附件1.象州县2022年以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0220913.xlsx
附件2.象州县2022年以笔试及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县城中学)20220913.xls
附件3.象州县2022年以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非教师岗)20220913.xlsx
附件4.象州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0220913.doc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20220913.xls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13日
2022年广西来宾象州县林业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象州县林业局2022年9月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为中国汉语言文学类、文秘类、新闻类、管理类、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学类,具有一定文秘写作基础且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有机关单位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素质,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
2.知识面广,文字基础扎实,吃苦耐劳,能胜任办公室工作。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一定专业能力,熟练计算机操作。
4.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做好防疫措施。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及劳动教养人员。
2.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应聘者将《象州县林业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送至来宾市象州林业局(象州镇平安大道291号)或发送电子版至邮箱:2021lyj@163.com(请在邮件中注明某某简历)。
三、聘用原则
聘用人员将从报名者中择优录取。如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不接到我单位电话通知的,视为此次不被录用。
四、工资待遇
聘用待遇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实施,按政策购买五险。
未尽事宜,可向象州县林业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2-4362021。
象州县林业局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象州县林业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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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面貌
| 婚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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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学历
|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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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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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 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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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毕业)时间
| 毕业证签发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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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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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住址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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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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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审查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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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0日至2004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七)所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工资待遇
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聘用形式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实行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8日。
2.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来宾市绿源路329号四楼403室,联系人:陈小金,联系电话:0772-4230011)
(2)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根据所报考的职位填报《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网络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根据所报考的职位将《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打包并将打包文件命名为XX考生报考材料发送到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邮箱(lbjyfwzx@163.com)。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信息,所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以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招聘单位于当日向报考者提出审查意见。以网络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招聘单位于报考者提交报名材料2个工作日内,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申请报考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面试当天,考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报名所需要的材料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场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证件材料原件与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体检、考核
1.考试。报考人数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报考人数在30人以内的,采取直接面试(深度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本次考试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
本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由招聘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本次招聘的考核对象。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772-4230011 联系人:陈小金
附件1: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0日
2022年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卫生健康局招聘简章
忻城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忻城县卫生健康局一般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新闻、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户籍在本县内或本县常住人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需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七)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 5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忻城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宣传教育股(忻城县城关镇鞍山路3号办公楼三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提供材料:报名时提供报名表3份;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仅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等复印件各2份。同时校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
(五)联系人:韦懿格,联系电话:0772-5528810。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本人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工资待遇
经县卫健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将面试、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县卫健局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间一般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每月1450元、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待遇每月2500元,出差按规定补助,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七、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